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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田園追夢人大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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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龍百曉生
關於建制村和行政村,其實是說的同一個意思,不存在區別,只是不同時代發展造成的正式名稱和民間俗稱的不同,這種情況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例如村主任和村長、村委會和大隊等情況,雖然大家叫法不一樣,但前後說的都是一個意思!因此,我感覺行政村和建制村是可以劃等號的,不過,隨著涉及農村的法律越來越規範並完善,為避免出現理解偏差,建議還是使用正式名稱,而這裡說到“建制村”和“行政村”,其中“建制村”才是規範的法規名稱!
要知道,建制村是在自然村基礎上,經過當地相關部門透過國家行政程式得到確定並批准設立的村莊。由於過去農村普法教育不完善,導致很多時候大多以“行政村”代替以前說法,尤其是一些媒體也會冠以“行政村”代替建制村,其實是一種不規範用語,在現如今看來的確會容易誤導別人,造成一些政策訊息傳達不準確,可能會引起一些社會問題!
至於為何不能稱為“行政村”呢?!主要與中國的行政劃分體系有關係,一般地方行政單位主要劃分為省、市、縣、鄉(鎮)等四級,其中鄉鎮是最小的行政單位,這樣說來,上面提到的建制村並不能算是一個行政單位,只是相對城市社群是一片聚集區域內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而至於建制村中的村委會主要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自治組織,並不算是行政單位,因而將建制村稱為“行政村”的確不合規範,容易引起誤解!
這種情況也可以這樣理解,就是鄉鎮行政單位會有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但村委會里是沒有公務員和事業編人員的,就連村支書和村主任等主要村委會成員也並不算正式行政體制人員,因此,如果將村主任稱為“村長”其實在法規用語中也是不合規範的!
所以說,關於建制村和行政村,其理解意思是一樣的,只是法規名稱和民間俗稱的不同詞彙表達,因而要說到這兩者的唯一區別之處,應該是“建制村”有法律依據,是正式名稱;而行政村則找不到法律依據,只是一種俗稱叫法!(以上僅為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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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是一個包括農業生產資源、以農業為主要生產方式的人口居住群落。自然形態的居民聚落即自然村。它往往是一個或多個家族聚居的居民點。自然村是農民日常生活和交往的單位,但不是一個社會管理單位。通常就是所說的屯和莊。
農村社會基層管理單位依照法律規定是行政村。行政村是國家為實現其意志而設立的,既是農村的基層管理單位,又是農村群眾自治組織的區域依託。一個行政村通常由幾個自然村組成。經省市級國家機關批准設定的村,稱為建制村。透過國家行政程式才能得到確定,是建制村的根本特徵。需要說明的是,政府工作報告裡的“建制村”的含義應該與“行政村”意思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