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淡中求味

    機動車右轉,後車躲閃不及,但沒有接觸,導致非機動車人身傷害,前車離開是不是肇事逃逸。首先,舉證前車右轉是否違反交通規則,是否壓線行駛,是否提前開右轉向燈,是否突然右轉等。證明後面非機動車發生事故是由前車駕駛不當造成的。發生事故後,應該要求前車停車,解決問題。

    再有,行車時要注意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遇到緊急情況可以剎車制動。

    目前,應該做的是收集證據,先協商,走前面機動車的保險,但要考慮前車報險後來年險費上調的幅度。或者走法律途徑。不過沒有證據做支撐,獲得賠償機率不大。

  • 2 # 伊登100104231

    這種情況做為司機 來說 如有警方找上門 你的原始筆錄 非常重要 你因為沒有與非機動車有碰撞 所以一口咬定 不知道 這樣沒法算你交通逃逸 最多賠償一點醫藥費用 而且還有爭議的餘地 如果做為非機動車主 當時是否報警非常關鍵。如果打過 因為雙方無車輛碰撞 但因機動車轉彎不當 如車速過快等原因 使你受到驚嚇 導致的受傷 他是要負責的 關鍵在於取證 如路口監控影片等 如警方調查屬實 做出責任認定 可獲賠償 最後要說明的是 當時沒有打過報警電話 過二天想起的 建議放棄 因為無人受理的 除非是重大傷亡案件 如當事人昏迷等情況 警方才予受理

  • 3 # 學車嘍

    交通事故的認定很複雜,有交通意外的發生,我們應該做的保護好現場,並拍照保留證據,與對方確認責任後,確認不了的報警處理,(輕微事故取證後到快速處理點由交通警察認定責任):

    一、交通事故的定義: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1、兩車沒有接觸,你的車輛不符合上述交通事故的定義,因此交通事故不成立;

    2、對方摔倒,符合交通事故的定義,因此對方交通事故成立;

    3、問題關鍵在於如果對方說輕輕接觸了一下,致使他控制不了車才摔倒,特別現在天氣寒冷穿衣厚,擦一下也不會留下擦痕,你當時車都沒有下來,所以你自己沒有保留沒有擦碰的證據,這對於你是不利的;

    4、本身這起交通事故的誘因是你引起,所以當時你應該下車拍照保留證據,雙方確認身份並與對方確定你沒有責任才可以離開才是正確的做法;

    二、可能出現的結果:

    1、由於擦碰交通事故成立,這樣你就會有逃逸嫌疑;

    2、你可以證明兩車沒有接觸,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總結:我們在開車過程中,如果出現交通意外後下車檢視並拍照保留現場證據,輕微事故把現場拍照後到快速處理點由交通警察認定責任;其他報警等待交通警察處理。

  • 4 # 絕情公子

    沒有提前打轉向燈,就拐彎後面摩托車摔傷,小車全責,能不知道嗎?,就應該按逃逸,處理,我前幾年帶著兩個孩子我並排的小車有八九十碼車速,我騎摩托車也有那麼快的車速,我再最右邊,他再中間,他一大轉向燈就右拐往加油站裡走,害得我只能跟他一起衝進加油站車停下車,停下車我就罵了他一頓,那個車主沒敢說一句話,拐彎你要提前打轉向燈,最起碼要看鏡子後面有沒有人和車,能隨便亂拐彎嗎?出了事故小車當然要負全責了,你認為跑了,說一句話沒看見就完事了嗎?就應該按逃逸罪處罰,我那一次雖然沒出事故,我就下定決心買車,以後不騎摩托車,因為現在開車人太多的沒素質的開車,騎摩托太危險了

  • 5 # 大叔熊大

    機動車右轉必然會進入非機動車道,這時機動車駕駛人應該注意觀察非機動車道的行人和非機動車。如果發生碰撞,機動車將負主責。但是像這種沒有發生接觸和碰撞的情況,除非你能夠證明你的摔傷與他有直接責任,但是這是比較困難的。因為第一這個路口必須要有監控,還原當時的情況,第二,你要證明,不是因為你騎車失誤造成摔傷的。但是這些比較困難。既然他與你直接摔倒沒有直接關係,那麼他也就沒有責任,更加沒有肇事逃逸一說了。所以在騎行非機動車時一定要注意路況,因為法律上是講證據的。打個比方說,你說因為是受他右轉驚嚇,所以摔倒受傷的。那麼回過來說,如果因為是你當時騎車不小心摔倒的,那能怪到機動車右轉嗎?所以如果沒有監控,機動車也沒有碰到你,那麼此事與他就沒有關係。

  • 6 # PLY名字比人帥

    肇事逃逸罪名很重的

    如果你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走了,交警會找到你進行調節調查。

    這要看具體情況的,你是在什麼情況下右拐彎的,如果直行綠燈情況下右拐彎,你可能會要負責任的,因為你右拐,影響了非機動車正常直行

    如果你右拐的時候,直行是紅燈,理論上是你不需要負責任,但是國家法律傾向弱者,這就要看交警怎麼認定責任了。

  • 7 # 淼英

    應該算逃逸,因為機動車右轉必定是有借道行為的,雖然沒有和非機動車有實際接觸,但是由於他的右轉沒有注意觀察造成後方非機動車摔倒,機動車是要付主要責任的,應該停車等交警處理。

  • 8 # 落葉知秋1882

    這個不好說,這叫無接觸交通事故,如果人家把你告了,交警依然會讓承擔責任,比例應該不會很大,至於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我認為不算吧,畢竟沒有發生碰撞,我們也難免會發現不到有人摔倒了。

  • 9 # 園園74501

    你說的這種情況,雖然多少有那麼一點逃逸的嫌疑,但是我認為不能算逃逸,因為沒有接觸,也就不存在碰撞,作為駕駛員當時的判斷我沒碰到他沒肇事繼續行駛,是有合理性的,但是過後找到他可能會說他沒瞭望好強行右轉彎造成非機動車駕駛員摔傷是有可能的。

  • 10 # 來風102781141

    本案不屬於交通事故肇事案,而是緊急避險行為致人傷害案。兩者的性質不同,適用的法律不同,處理結果也不同。

    交通肇事案件,一般以機動車一方有過錯致他人損害為構成要件。而本案中,前車右轉彎,後非機動車車主為避免與機動相撞採取了緊急避險措施,兩車雖無碰撞,但非機動車車主受傷了。這是典型的緊急避險造成了損害,從而排除了交通肇事案件。應適用民法的有關規定,依據兩車的過錯程度來決定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而不適用行政法或刑法來追究機動車主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因本案不屬於刑法或行政法上的交通肇事案,因而不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 11 # 神經質神仙

    後方?那關前面開車的什麼事?這不跟我在路上滴了一聲喇叭,小區裡面一個人正好心臟病發了,難道是我喇叭造成的?

    誰主張誰舉證,你說是我造成,那你舉證,右轉彎怎麼會讓後面的人避讓不及?

  • 12 # 我姓窩叫窩很帥34

    如果機動車提前打了轉向燈,給力後面非機動車提示了,個人覺得與機動車無關,從這個事上可以看出兩車速度都不快,沒有機動車速度過快引起的說法。相反非機動車有超速嫌疑。在道路上缺乏交通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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