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況下,我們建議合適的股權分配為8:2,7:3,以上兩種股權分配比例,是針對大多數情況下兩個人合夥的股權分配方式。但在特殊情況下,股權分配也要特殊對待。
如果合夥的兩個人分工不同,有一個全職為企業作貢獻,另外一個只是兼職。那麼股權分配應該是:全職的合夥人投小錢佔大股;兼職的合夥人投大錢佔小股。
若發起人兼職,合夥人全職,對於這一情況有兩個分配方式:一是發起人轉變成投資人,佔少數股份;二是發起人透過分紅方式約定,幹活多的人多拿錢。
兩人股東的錯誤分配:
錯誤一:50%:50%。平分導致企業無法做出決策。
錯誤二:90%:10%。這種股權分配,兩個合夥人的懸殊太大,不利於小股東的積極性。
錯誤三:51%:49%。這是典型的“兄弟情誼”式分法。這種分配方式讓兩位合夥人都說了算,又都說了不算,在現實中,因為這種分法把企業做死的案例不在少數。
遵循:二股東股權+三股東股權<大股東股權比例
3個人合夥,需要規避以下4種常見的錯誤分配:
錯誤一:48%:47%:5%
這樣的股權分配會導致企業的決策飄忽不定而小股東的支援將決定兩個大股東的爭奪,不利用企業的穩定。一旦小股東不是一個正人君子,很可能以自己5%的股權制衡兩個大股東。
錯誤二:33.4%:33.3%:33.3%。
這樣的股權分配會導致股權與貢獻不匹配的矛盾,如果其中一位合夥人沒有作出貢獻卻可以拿同樣多的股權,那麼勢必會引起另外兩個人的不滿,從而使三方陷入股權之爭。
錯誤三:95%:3%:2%。
創始人吃獨食。
錯誤四:40%:40%:20%。
三股東綁架大股東與二股東。
遵循:二股東的股權+三股東的股權+四股東的股權<大股東股權比例
4個人合夥,需要規避以下兩種常見的錯誤分配:
錯誤一:25%:25%:25%:25%。
這是平均分配股權。
錯誤二:35%:18%:18%:29%
這是典型的博弈型股權分配,合作起來大家都不會輕鬆
5個人合夥,需要規避以下3種常見的錯誤分配:
錯誤一:1>2+3+4+5。
這樣的股權分配方式容易造成大股東獨裁,一旦大股東決策有誤,將會給企業帶來無法挽救的損失。
錯誤二:1<2+3+4+5。
這樣的股權分配方式看起來創始人是大股東,一旦二股東、三股東、四股東、五股東達成一致,就會造成小股東綁架大股東的局面。
合適的股份分配:
1、預留約10%的期權池給未來的管理者以及後進股東
2、建議兩個股東不參與經營決策或管理
3、其它聯合創始股東股權比例加在一起在30%左右。
4、大股東、發起人、創始人、帶頭人的股權比例在40%左右。
在通常情況下,我們建議合適的股權分配為8:2,7:3,以上兩種股權分配比例,是針對大多數情況下兩個人合夥的股權分配方式。但在特殊情況下,股權分配也要特殊對待。
如果合夥的兩個人分工不同,有一個全職為企業作貢獻,另外一個只是兼職。那麼股權分配應該是:全職的合夥人投小錢佔大股;兼職的合夥人投大錢佔小股。
若發起人兼職,合夥人全職,對於這一情況有兩個分配方式:一是發起人轉變成投資人,佔少數股份;二是發起人透過分紅方式約定,幹活多的人多拿錢。
兩人股東的錯誤分配:
錯誤一:50%:50%。平分導致企業無法做出決策。
錯誤二:90%:10%。這種股權分配,兩個合夥人的懸殊太大,不利於小股東的積極性。
錯誤三:51%:49%。這是典型的“兄弟情誼”式分法。這種分配方式讓兩位合夥人都說了算,又都說了不算,在現實中,因為這種分法把企業做死的案例不在少數。
三人合夥遵循:二股東股權+三股東股權<大股東股權比例
3個人合夥,需要規避以下4種常見的錯誤分配:
錯誤一:48%:47%:5%
這樣的股權分配會導致企業的決策飄忽不定而小股東的支援將決定兩個大股東的爭奪,不利用企業的穩定。一旦小股東不是一個正人君子,很可能以自己5%的股權制衡兩個大股東。
錯誤二:33.4%:33.3%:33.3%。
這樣的股權分配會導致股權與貢獻不匹配的矛盾,如果其中一位合夥人沒有作出貢獻卻可以拿同樣多的股權,那麼勢必會引起另外兩個人的不滿,從而使三方陷入股權之爭。
錯誤三:95%:3%:2%。
創始人吃獨食。
錯誤四:40%:40%:20%。
三股東綁架大股東與二股東。
四人合夥遵循:二股東的股權+三股東的股權+四股東的股權<大股東股權比例
4個人合夥,需要規避以下兩種常見的錯誤分配:
錯誤一:25%:25%:25%:25%。
這是平均分配股權。
錯誤二:35%:18%:18%:29%
這是典型的博弈型股權分配,合作起來大家都不會輕鬆
五人合夥5個人合夥,需要規避以下3種常見的錯誤分配:
錯誤一:1>2+3+4+5。
這樣的股權分配方式容易造成大股東獨裁,一旦大股東決策有誤,將會給企業帶來無法挽救的損失。
錯誤二:1<2+3+4+5。
這樣的股權分配方式看起來創始人是大股東,一旦二股東、三股東、四股東、五股東達成一致,就會造成小股東綁架大股東的局面。
合適的股份分配:
1、預留約10%的期權池給未來的管理者以及後進股東
2、建議兩個股東不參與經營決策或管理
3、其它聯合創始股東股權比例加在一起在30%左右。
4、大股東、發起人、創始人、帶頭人的股權比例在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