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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焦泉禪院

    那看你探測什麼東西呢?如果是出於好玩,在非文物保護區裡探測到廢銅爛鐵不是文物的東西,可能沒人管你,也不違法。如果是探測到民國時期以上的,地上地下文物,包括古墓—類的東西都不能挖取或據己所有,這都是違法的。所以,沒事不要花冤枉錢買這些探測儀。我以前在工地上使用過探測儀,探測儀大多數只能探測到地表上的金銀鐵器一類的東西,對於地表深度的東西就沒反應了。不要聽信探測儀廠家的宣傳,什麼五米呀,十米呀都是騙人的。

  • 2 # 古越齋26246621

    本人把你所提問的問題,歸納為兩方面的要素?

    〈一〉,如樓上所說,出於用探測器撿撿非文物性質的廢銅爛鐵,倒是無關?

    〈二〉如屬文物類的廢銅或爛鐵,那應另當別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中的第五條明文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第七條,一切機關,組織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文物的義務!

  • 3 # 慈音1

    謝邀答!民間組織或個人用金屬探測儀在非物質文化區是否違法?中國相繼頒佈《物權法》與《文物保護法》以法律和條文形式,確定無論陸地海洋蘊藏的一切寶藏皆屬於國家所有,任何民間組織和個人無權獲取國家任何未發掘的財富,在建設或工程期間發現的物品也一律上交國家,非物質文化區域的文物或碎銅爛鐵等也必須交由國家,民間組織或個人無權享有其物品,國家會根據其價值對發現人給予獎勵。過去,周恩來總理說,破壞文物罪是要殺頭的。因為這些國家寶藏是一次性的,不能再生的財富,具有較高的科考和文物價值。民間組織或個人,切不可鑽政策空子,打擦邊球,法律法規是嚴肅的,一旦碰撞法律底線,一切後悔都晚了。想動這方面腦筋的人,最好先學一學法律常識,三思而後行。

  • 4 # 閒雲野鶴23754147

    《中國文物保護法》明文規定,無論陸地海洋薀藏的一切寶藏皆屬於國家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獲取,在建設工程期間發現的物品一律上交國家。

    這就是說,雖然在非文物保護區內,你用金屬探測儀探測,只要是為獲取文物,就屬違法,不管是不是在保護區內。

    中國有著五千年的燦爛文明,朝代更迭頻繁,有的朝代只在古文獻提過,但還沒有找到確切地址,有的早已殝沒在滾滾洪流之中。考古中我們看到,有些古墓群是無意中發現的,有的古墓下面還有更古老的墓群。這些年的房地產建設中,有些地方不注重對古文物的保護,有的壓根就不知道地下有墓葬存在,挖掘機破壞的文物令人痛心,有的甚至遭到了哄搶,這些都是違法行為,建議大家遇到這樣的情況,要及時報告文物部門就地保護,保護文物是我們應有的責任,文物是我們的歷史教科書。

    我們對古文明的認知大多從地下出土文物中獲知,保護文物就是在保護我們的文化,隨意的採挖破壞了原有的結構,對考古來說,造成的損失無法彌補,在這方面國家應嚴厲打擊盜墓行為,保護我們的文化遺產。

  • 5 # 一叟山人

    按規定是出土出水文物寶貝疙瘩都是國家所有,私人濫用探測儀器是違法的,應該是先把向民間出售和生產探測儀器的廠家管控好,杜絕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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