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霸王條款,這是國際慣例。
其他人會想,我買應該是買下這個房間可以給我使用“24小時”。其實不是這樣算,否則你第一天凌晨四點入住,難道我第二天凌晨四點叫你退房?你覺得這種操作妥當?
另一種想法就是按照目前的時間,2號的凌晨一點為什麼不能算2號入住3號才退房,只能算是1號的房費2號中午退房。酒店行業不是按照標準時間算一天,而是以中午十二點為第二天的跨度,本身酒店是提供休息和睡眠的空間,正常睡覺是隻晚上睡覺(晚上是不提供鐘點房,鐘點房是用作白天空餘時間利用房間掙點小錢而已),如果2號凌晨入住,3號中午退房,那一個房費可以使用兩晚的時間,對於酒店來說是虧了。而且,酒店房價的定義本來就是100元/(一間房)(一晚)。簡稱是100元/房晚。
最後就是,酒店正常入住時間是中午十二點(兩點)(個別或者視情況延遲入住),房間的使用期限是第二天的中午十二點(個別是可以免費延遲退房,但非必可以延長),超時間退房加收費用是屬於鐘點房的演算法。提前入住一般情況下是需要加收費用,只是國內的情況實際上不少酒店提前入住是沒有收錢的。所以,提前入住已經是給你佔便宜,(提前也不是必要的服務,畢竟提前還是算前一天的房費,不是今天的房費,所以有權拒絕、延遲入住時間。即使付費也是同樣)。所以最保守就是中午十二點(兩點)踏點入住是最大“價效比”,能免費提前是屬於“超價效比”,最晚入住時間(凌晨快天亮的時候)屬於“◡ ヽ(`Д´)ノ ┻━┻”。
用最簡單的想法去想就是:酒店的房間不可儲存,時間一過就收不到錢(一月1號這個房間沒人住了,我不可能可以放到一月3號可以買回去去收一月1號的錢)。既然你是2號凌晨要住店,我肯定按照1號的房費去賣,如果按照2號房費去賣那我不就失去1號的房費,而且還虧了2號的提前入住的費用,而且2號中午到3號中午清潔的問題。(原則上入住一晚清潔一次一個房費,實際上是入住兩晚,要清潔兩次,卻是一個房費)。而且太晚(凌晨)入住是你個人的問題,我房間一直都在,你可以選擇不住大不了掙不到錢,你入住我肯定不能掙不到錢還變成倒貼。
不是霸王條款,這是國際慣例。
其他人會想,我買應該是買下這個房間可以給我使用“24小時”。其實不是這樣算,否則你第一天凌晨四點入住,難道我第二天凌晨四點叫你退房?你覺得這種操作妥當?
另一種想法就是按照目前的時間,2號的凌晨一點為什麼不能算2號入住3號才退房,只能算是1號的房費2號中午退房。酒店行業不是按照標準時間算一天,而是以中午十二點為第二天的跨度,本身酒店是提供休息和睡眠的空間,正常睡覺是隻晚上睡覺(晚上是不提供鐘點房,鐘點房是用作白天空餘時間利用房間掙點小錢而已),如果2號凌晨入住,3號中午退房,那一個房費可以使用兩晚的時間,對於酒店來說是虧了。而且,酒店房價的定義本來就是100元/(一間房)(一晚)。簡稱是100元/房晚。
最後就是,酒店正常入住時間是中午十二點(兩點)(個別或者視情況延遲入住),房間的使用期限是第二天的中午十二點(個別是可以免費延遲退房,但非必可以延長),超時間退房加收費用是屬於鐘點房的演算法。提前入住一般情況下是需要加收費用,只是國內的情況實際上不少酒店提前入住是沒有收錢的。所以,提前入住已經是給你佔便宜,(提前也不是必要的服務,畢竟提前還是算前一天的房費,不是今天的房費,所以有權拒絕、延遲入住時間。即使付費也是同樣)。所以最保守就是中午十二點(兩點)踏點入住是最大“價效比”,能免費提前是屬於“超價效比”,最晚入住時間(凌晨快天亮的時候)屬於“◡ ヽ(`Д´)ノ ┻━┻”。
用最簡單的想法去想就是:酒店的房間不可儲存,時間一過就收不到錢(一月1號這個房間沒人住了,我不可能可以放到一月3號可以買回去去收一月1號的錢)。既然你是2號凌晨要住店,我肯定按照1號的房費去賣,如果按照2號房費去賣那我不就失去1號的房費,而且還虧了2號的提前入住的費用,而且2號中午到3號中午清潔的問題。(原則上入住一晚清潔一次一個房費,實際上是入住兩晚,要清潔兩次,卻是一個房費)。而且太晚(凌晨)入住是你個人的問題,我房間一直都在,你可以選擇不住大不了掙不到錢,你入住我肯定不能掙不到錢還變成倒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