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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呵有下

    顧客百分之百必須承擔責任,因為騎手配送的職責是在規定時間之內給客戶配送,如果客戶催單,已經涉及到騎手的安全權力,如果騎手超時,顧客有權力催,但我就是搞不懂,你它媽是餓多久沒吃飯了,即使再餓,不能忍忍?

  • 2 # Maylele

    客戶催單也只是打一個電話,接電話最好是先把外賣車聽到道路最右側,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再接電話吧,如果一邊行進一邊接電話,存在安全隱患不說,本身就是違章行為,駕車是不允許接打電話的,只是電動車摩托車接打電話時候不易被抓到,所以較真的很少,這個屬於自身原因,跟催單沒有啥聯絡啊,只要你自身安全意識牢固,停靠在安全區域是一點問題沒有的哦

  • 3 # 灌雲正能量

    簡直放屁,放狗屁,那你要是吃飯噎死了,賣碗的要不要負責任?因為飯是碗裝的啊,農民要不要負責任?因為莊稼是農民種的啊,

  • 4 # 財稅火鍋

    我覺得下單客戶不應該,有責任,騎手遇到車禍,與客戶下單並不存在直接的關聯,並不是所有催單的客戶都會導致騎手車禍身亡。但是下單的客戶多少會受到一些內心道德的譴責,我們要多理解一下,送外賣的騎手,我們儘量不催外賣騎手,讓他們安全行駛,儘早的把外賣送到我們的手裡!

  • 5 # 白銀抬槓手

    客戶有責任的話,平臺也有責任,路面維護單位有責任,騎手的交通工具也有責任了,真的不太好說,這事真麻煩。還是算工傷吧!

  • 6 # 166追夢人

    法律上可以沒有責任,但道德層面顧客絕對是殺人凶手!有些顧客上輩子是餓死鬼轉生的,晚一點吃飯一定會被餓死!所以他就跟催命的小鬼一樣!偶爾催一下無所謂,最煩的就是不停催!遇到這樣的直接不送了,讓他喝風吃屎去!

  • 7 # 頭條唯一鍵盤大漢

    催單和事故不構成直接因素。催單是客戶權益,只要是依規催單,客戶就無任何責任。客戶是第三方,騎手事故,責任方是騎手,平臺。肇事方。

  • 8 # 金魚偉

    客戶有責任,

    第一,客戶在下單時,就是利益方。本著誰有利誰擔責!

    第二,客戶下單時有沒有告知騎手注意安全,負有告知義務!

    第三,催促騎手,在明知騎手有安全隱患的前提下,還繼續催促騎手,屬於惡意,主觀故意!

    結合以上幾點,應該判處下單客戶故意殺人罪,死刑!並判處賠賞騎手三百萬元。

    如有不服,按照本判決執行。

  • 9 # 詩領頭羊

    這個問題就如同我跑滴滴一樣,有時乘客一上車就催促快快快,我當然是實話實說了:對不起,我只能說在遵守交通法規不違法的基礎之上,能快就儘量開快,不能快也沒辦法。這樣一說,能夠理解的乘客還好。不能理解的乘客便會大吵大鬧,吵鬧沒完。有一次竟然鬧到了滴滴公司禁止我跑滴滴半個月。真是無語了。

    今天看到外賣的也存在類似問題,就不覺為怪了。只能說這年頭,很多服務行業因為客戶是上帝,一味跪舔巴結客戶,而無底線。

    我覺得作為商家或者服務行業,客戶是上帝沒錯,但是不能沒有底線,不能不規範客戶和旗下工作人員的行為。

    不管是網約車乘客也好,還是訂外賣的客戶也罷,我覺得都應該有道德有良心,明白事理。不能奇葩到了不顧及實際情況、不講道理的地步。

    投訴、差評、催促等等是顧客的權力,但不能亂用濫用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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