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同妻是指男同性戀的妻子。其中大部分同妻是異性戀者,另有一部分是女同性戀者。同妻通常指代前者。同性戀相對異性戀是弱勢群體,但在男同性戀周圍,有一個更弱勢更隱秘的群體,就是同妻。她們生活得更邊緣,不能發出聲音,被傳統文化打壓,為孩子而忍辱負重,不敢大聲申訴,她們數量龐大,年齡各異。同妻現象是一個最富中國特色的現象,同妻不僅不能得到性生活上的滿足,還要遭受冷落、漠視和家庭暴力以及性病和艾滋病的威脅。
產生原因:
同妻現象是一個有趣的現象,在世界任何其他國家都很少見到,因為其他國家的同性戀者或者獨身,或者與同性同居,或者與同性結婚,很少進入異性婚姻。有些學者認為造成這種區別的原因是中國文化特別強調結婚和生育,但也有些學者不敢苟同,因為西方國家同性戀及同性婚姻被社會認可之前,宗教壓迫及西方國家宗教意識在人們的腦中的根植要比中國社會的壓力大得多。更多人認為這與華人的維權意識淡薄有關,也與中國的同性戀者具有天生的軟弱性和妥協性有關。
很多“男同”有著穩定的工作和收入,這些“男同”婚後仍然保持著男性關係。為了不再被家人催促,為了得到一份表面的安寧,他們把家庭和妻子當成了社會輿論的擋箭牌,從而催生了“同妻”這一特殊的弱勢群體。這些“同妻”的經歷往往不為人知,她們正在遭受著婚姻生活中情感和生理上的雙重摺磨。受傳統文化和觀念的束縛,多數“同妻”在知道丈夫是“男同”這一真相時,往往會選擇默默承受。
“很多同妻都在忍受雙重暴力。”張北川教授說:“80%的中國男同性戀者會進入婚姻或已在婚內,同妻並不是嚴謹的學術概念,如果排除雙性戀,真正意義上的同妻數量應該在1600萬。這些女性,要麼成為同性戀傳宗接代的工具,要麼成為其丈夫掩蓋身份的保護傘。”在他接觸的同妻裡,有位60多歲的老人,竟然還是處女。
古代記錄:
身為同妻,有時會受到家庭暴力和冷暴力困擾。女性在與男同性戀婚姻中受到虐待的記錄,古已有之。北魏汝南王元悅喜好男色,除不與妻妾同房外,對她們輕則怒罵,重至捶打。他的妻子閭氏雖貴為王妃,猶被毆打後趕出家門。胡太后派人探視後,才發現閭氏被打臥床,瘡口尚未癒合。
處境介紹: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千百年來華人的正統思想,同性戀者概莫能外。男同性戀為了掩蓋自己同性戀的行徑而與異性結婚,受到傷害的只有他們的妻子。作為男同性戀者,這是極其自私的選擇;作為同妻,則是永遠都無法忘卻的傷痛。同妻們的危機與痛苦便從那場婚禮開始。當同妻們懷著美好的憧憬走入婚姻時,絕大多數人並不清楚自己老公的真實性傾向,也有些丈夫本人也不能肯定或承認自己的同性性傾向。不幸的婚姻時時折磨著她們,她們卻找不到不幸的根源在哪裡。而兩個性取向迥異的人組成的婚姻,就像埋了一顆定時炸彈,稍有不慎,就會炸燬現有的一切平靜。
傳統思想並不會無緣無故強迫人們是否選擇婚姻,同妻與男同性戀者的悲劇在於那些保證父權思想執行的機制,比如核心家庭、學校教育、司法機構、宗教信仰等,在父權制異性戀霸權下這些意識形態機構保障了將同性戀者納入異性戀婚姻系統,於是造成了同妻的悲劇。
同妻的困擾往往來自精神層面,女方總是很難啟齒,不願意告訴家人和孩子。而同性戀丈夫為了掩護自己的身份,所以通常都不願意離婚。因此女性想藉此離婚,也存在取證的困難。
釋義:
同妻是指男同性戀的妻子。其中大部分同妻是異性戀者,另有一部分是女同性戀者。同妻通常指代前者。同性戀相對異性戀是弱勢群體,但在男同性戀周圍,有一個更弱勢更隱秘的群體,就是同妻。她們生活得更邊緣,不能發出聲音,被傳統文化打壓,為孩子而忍辱負重,不敢大聲申訴,她們數量龐大,年齡各異。同妻現象是一個最富中國特色的現象,同妻不僅不能得到性生活上的滿足,還要遭受冷落、漠視和家庭暴力以及性病和艾滋病的威脅。
產生原因:
同妻現象是一個有趣的現象,在世界任何其他國家都很少見到,因為其他國家的同性戀者或者獨身,或者與同性同居,或者與同性結婚,很少進入異性婚姻。有些學者認為造成這種區別的原因是中國文化特別強調結婚和生育,但也有些學者不敢苟同,因為西方國家同性戀及同性婚姻被社會認可之前,宗教壓迫及西方國家宗教意識在人們的腦中的根植要比中國社會的壓力大得多。更多人認為這與華人的維權意識淡薄有關,也與中國的同性戀者具有天生的軟弱性和妥協性有關。
很多“男同”有著穩定的工作和收入,這些“男同”婚後仍然保持著男性關係。為了不再被家人催促,為了得到一份表面的安寧,他們把家庭和妻子當成了社會輿論的擋箭牌,從而催生了“同妻”這一特殊的弱勢群體。這些“同妻”的經歷往往不為人知,她們正在遭受著婚姻生活中情感和生理上的雙重摺磨。受傳統文化和觀念的束縛,多數“同妻”在知道丈夫是“男同”這一真相時,往往會選擇默默承受。
“很多同妻都在忍受雙重暴力。”張北川教授說:“80%的中國男同性戀者會進入婚姻或已在婚內,同妻並不是嚴謹的學術概念,如果排除雙性戀,真正意義上的同妻數量應該在1600萬。這些女性,要麼成為同性戀傳宗接代的工具,要麼成為其丈夫掩蓋身份的保護傘。”在他接觸的同妻裡,有位60多歲的老人,竟然還是處女。
古代記錄:
身為同妻,有時會受到家庭暴力和冷暴力困擾。女性在與男同性戀婚姻中受到虐待的記錄,古已有之。北魏汝南王元悅喜好男色,除不與妻妾同房外,對她們輕則怒罵,重至捶打。他的妻子閭氏雖貴為王妃,猶被毆打後趕出家門。胡太后派人探視後,才發現閭氏被打臥床,瘡口尚未癒合。
處境介紹: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千百年來華人的正統思想,同性戀者概莫能外。男同性戀為了掩蓋自己同性戀的行徑而與異性結婚,受到傷害的只有他們的妻子。作為男同性戀者,這是極其自私的選擇;作為同妻,則是永遠都無法忘卻的傷痛。同妻們的危機與痛苦便從那場婚禮開始。當同妻們懷著美好的憧憬走入婚姻時,絕大多數人並不清楚自己老公的真實性傾向,也有些丈夫本人也不能肯定或承認自己的同性性傾向。不幸的婚姻時時折磨著她們,她們卻找不到不幸的根源在哪裡。而兩個性取向迥異的人組成的婚姻,就像埋了一顆定時炸彈,稍有不慎,就會炸燬現有的一切平靜。
傳統思想並不會無緣無故強迫人們是否選擇婚姻,同妻與男同性戀者的悲劇在於那些保證父權思想執行的機制,比如核心家庭、學校教育、司法機構、宗教信仰等,在父權制異性戀霸權下這些意識形態機構保障了將同性戀者納入異性戀婚姻系統,於是造成了同妻的悲劇。
同妻的困擾往往來自精神層面,女方總是很難啟齒,不願意告訴家人和孩子。而同性戀丈夫為了掩護自己的身份,所以通常都不願意離婚。因此女性想藉此離婚,也存在取證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