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2873166950085

    反證法是間接論證的方法之一。是透過斷定與論題相矛盾的判斷(即反論題)的虛假來確立論題的真實性的論證方法。

    反證法的論證過程如下:首先提出論題:然後設定反論題,並依據推理規則進行推演,證明反論題的虛假;最後根據排中律,既然反論題為假,原論題便是真的。

    在進行反證中,只有與論題相矛盾的判斷才能作為反論題,論題的反對判斷是不能作為反論題的,因為具有反對關係的兩個判斷可以同時為假。反證法中的重要環節是確定反論題的虛假,常常要使用歸謬法。

    擴充套件資料:

    只能用反證法證明的命題,有以下幾類:

    1、有關純數字劃分的問題很多命題都只能藉助反證法得證。這類問題通常都是直接作為定理或常用推論來使用的,比如根號2是無理數。

    2.、很多已知當中只有兩個元的問題。由於條件有限,基本上也只能採用反證法。這類問題通常是一個公理體系裡只有A、B兩項,由已知命題推未知命題的真假。

    3.、對許多直接建立在定義和公理之上的一級定理:由於這些定理可使用的證明條件太少,只能用反證法才能證明。

    4、證明一個集合有無窮多個元素,用反證法。即證明如果它是有限的,則會存在矛盾;與另外一個無窮集合建立對映,這時加進來的已知無窮集合作為引理出現。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事管理的意義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