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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上神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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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澹奕
北韓王朝是明帝國最重要的藩屬國,也是明朝眾多“不徵之國”中的首位。朝貢體制是古代東方國際秩序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以中原王朝為中心。北韓王朝建立以後,頻繁對明朝進貢,是明朝所有藩屬國中進貢最多的國家。
“威化島回軍”之後,李成桂推翻高麗王朝,明成祖奪位之後正式承認了其地位,北韓王朝成為了真真正正得到中原承認的“合法國度”。而那個時候,北韓半島對於中原的朝貢制度再次建立起來。
北韓王朝對明朝採取“事大主義”,北韓國王、世子均由明朝冊封,北韓國王同於郡王,但得到明朝青睞的北韓君主能夠使用親王冠冕服飾。
與如今南韓人自己往臉上貼金的南韓古裝劇中不同,古代北韓國王不得自稱為朕,只能稱孤、寡人,只能被稱作大王、殿下,不得被稱作陛下;其正妻只能是王妃,死後得到明朝允許可追尊為王后;儲君稱作世子,也必須由明朝冊封才能夠合法。
歷史上,北韓王朝與琉球、越南並稱中原最重要三大藩屬朝貢國,以北韓為最。北韓王朝每年進貢少則兩次,多則三五次。由於太過於頻繁,明朝皇帝都感覺非常厭煩,甚至強行規定北韓使臣每年朝貢不得超過兩次。
北韓王朝所在之地向來貧苦,能夠進貢的物品非常有限,主要就是品質不好的柞蠶絲綢、銅礦、皮毛,還有美女。而明朝作為賞賜回報,會回報數倍乃至十數倍的銀兩珍寶。萬曆援朝戰爭之後,北韓王朝對明朝更加感恩戴德,只不過明朝後期閹黨亂政,加上遼東被後金佔據,前往北韓冊封的使臣甚至變成了太監,壓榨索取無惡不作。
最終,滿清入侵北韓王朝之後,強迫北韓斷絕與明朝的宗藩關係。然而北韓陽奉陰違,在明朝滅亡後使用崇禎年號數百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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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談歷解史
中國與北韓半島山水相依,兩國間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的交往歷史源遠流長。北韓半島歷朝歷代秉承孟子“事大交鄰”的原則主動願與中國交好,並與中國保持著朝貢關係。然而,因歷史形勢的複雜變化,中朝關係也相應發生變化。而本文以明清兩朝北韓對官服的選擇為研究主題,力圖從服飾的角度來透視中朝關係。明代之前,新羅、百濟、高麗等國家的服飾就“請從中國製”,曾多次派使者到中國來請求賜予服飾。從中可以看出,北韓半島上的國家對中華文明的仰慕之情。但要指出的是,在元朝時期,高麗的服飾受到蒙古服飾的影響,與元朝的實力以及元、朝聯姻有關。在明朝時期,北韓王朝對中國奉行“事大”的基本準則,也充分體現在北韓的服飾制度上。北韓方面派朝貢使來中國請求賜予王、王妃、世子等服飾。不過,當時北韓王朝的一等陪臣只相當於明朝的三等朝臣,由此反映出當時中國與北韓是典型的朝貢關係,北韓處於藩屬國的地位。而到了清朝,北韓王朝依然是中國的朝貢國,可是卻沒有改穿清朝的服飾而依然保留明朝的服飾,一方面與北韓王朝對明朝的再造之恩的懷念有關,也與北韓王朝的華夷觀有關,他們認為明朝滅亡後,中華文明不復存在,而作為“小中華”的北韓有責任將這一文明儲存下去。另一方面,清朝統治者主要是為了維護當時的統治,多方考慮沒有強制北韓王朝改穿清朝服飾。本文認為,明清兩朝北韓的服飾政策與北韓王朝所堅持正統地位的華夷觀有重要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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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品典論經
朝貢,又稱進貢,是一方將財富以某種形式給予另一方,以表示順從或結盟,尤其是君主國裡臣民獻上禮物給君主,或藩屬國也會向宗主國獻上禮物。這些禮物稱為貢品。朝貢是地方臣服於中央統治者,或者屬國臣服於宗主國的表示。
明成祖朱棣搞政變當上皇帝,做了虧心事,就怕鬼敲門,這個“鬼”就是被趕下臺的侄子建文皇帝。同時,他又希望四夷來敲門,如果萬邦來朝,就表明他的篡位獲得了國際承認。
高麗是最早來敲門的朝貢國,這時它剛被朱元璋改名為北韓。明成祖不但厚賞朝貢使臣,還派了宦官黃儼專程去北韓打賞。其中賞賜北南韓王的有:冠服一副,五色珊瑚旒珠並膽珠一百六十六枚,金條十三條,金飾一副,錦緞、紵絲、紗羅十六匹,《元史》、《十八史略》、《山堂考索》、《諸臣奏議》、《大學衍義》、《春秋會通》、《真西山讀書記》、《諸子全書》各一部。搞得國王驚喜交集,惴惴不安問道:“皇帝何以厚我至此極也?”
從這個故事中可以看出幾層意思。
其一。四夷其實並非總是主動來貢的,歷史上經常上演天朝邀貢這麼一出。舉幾個例子。
北宋經常戰敗,而每次均四出遣使,廣招來貢。太宗北征慘敗的第二年就派出八名宦官攜帶詔書和金帛到海外邀貢。而且對應召而來的朝貢使賞賜無度。這叫做“柔遠人以飾太平”。
朱元璋上臺翌年的正月和二月,就連派使者攜帶《大統歷》和絲織品到日本、占城、爪哇、西洋諸國賞賜國王,勸其改奉正朔。兩年內十國應召來華。前面講到的明成祖,在登基當年就廣發請帖,僅八月至十月就八次遣使邀貢。有個使臣陳成,跑西域絲綢之路就跑了四個來回,而鄭和六下西洋更是高潮迭起。效果倒也顯著,光是鄭和就一共拉來了三十個國家,還有四個國王親來覲見。自唐末就與中國沒有官方往來的日本也來朝貢了。所以《明史》對永樂皇帝大讚特贊:“四方賓服,受朝命而入貢者殆三十國,幅員之廣,遠邁漢唐,成功駿烈,卓乎盛矣。”
其二。北韓是最積極的朝貢國。正是由於“高麗貢獻使者往來煩數”,導致明朝對各國設下朝貢期以加限制。朱元璋勸高麗國王王顓不要太過勤快,可是僅洪武五年二月到十月,高麗就變本加厲來了五次。朱元璋只好來硬的,設定期限,只准北韓三年來一次或者兩年來一次。兩年後,北韓上表說每年都想來。據統計,朱元璋在位三十一年,高麗正式的朝貢就有六十次,年均兩次。明成祖在位期間,北韓年均朝貢四次。洪熙、宣德年 間,年均六次。琉球國有樣學樣,洪武朝二十八年來了五十四次,永樂朝更時常一年數貢,“天朝雖厭其煩”,也無可奈何,自己招進門的,不好硬推出去。
北韓這麼積極,它的權利和義務也與眾番不同。按照天朝的看法,北韓屬於特殊的屬國。朱元璋這樣評價北韓:“高麗去中國稍近,人知經史文物禮樂,略似中國,非他邦之比”。北韓也奉事中國甚恭,對異族例如蒙古和滿洲都不願意理會,結果蒙古和滿清坐了天下之後對北韓大加報復。元朝不但要求高麗交納鉅額貢物,還要世子當人質,更要高麗國王親自朝覲。這是歷代朝貢制度中最嚴厲的規定。蒙古人還看上了高麗美女,高麗不得不設立了一個專職部門“結婚都監”,全國蒐羅貢女。
所謂朝貢,其實天朝並不想借此發財,主要目的還是要顯示天朝地位而已。因此,歷代基本上都遵循“厚往薄來”的原則。也就是說,只要來就行,千里送鴻毛,禮輕情義重,我還要厚賞你。武則天就下令要解決朝貢使臣回國途中的肚子問題,例如最遠的南天竺、北天竺、波斯、大食等國使臣,要供應他們六個月的糧食。
四夷不傻,既然朝貢一下就能大發財,自然爭相來貢,萬邦使臣絡繹於途,什麼貢期限制,理它作甚。結果天朝越來越難以承受,光是貢物的轉運,就成為財政和民政的大包袱,館驛不堪重負。唐朝開始,政府就不得不限制進京貢使人數。南宋是海外貿易最盛的年代,重名不重實的朝貢不被皇帝看在眼裡,因此一再削減乃至拒收貢物。例如建炎三年,宋高宗就說,我用賞賜數十萬緡來換得沒什麼鬼用的珠寶,不如惜財以養戰士。於是阿拉伯(大食)的朝貢使就千里迢迢白跑一趟。
到了明朝弘治年間,限制朝貢規模又有了新思路。就是對貢物和夾帶貨物抽稅,並且打個價格來收購,這樣可以根據物價波動來修正以前回賜物品太慷慨的弊端。只不過,如何定價,又成了問題。
例如弘治時定價日本腰刀每把三貫,蘇木每斤五百文,而宣德八年漲到腰刀十貫,蘇木一貫。日本大喜,在景泰四年一次就送來腰刀9483把,袞刀417把,蘇木116000斤。明朝禮部大為撓頭,緊急大減價,議定按腰刀每把鈔六貫、蘇木每斤銀七分回賜。並且限定日本貢船不得超過三艘,人數不超過三百。
歷代朝貢,除了藩國進貢,朝廷回賜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內容,就是互市。不光使臣會夾帶很多非貢品的貨物來作交易,很多商人也一窩蜂跟過來做買賣。琉球一次朝貢,購買的貨物就價值十萬兩銀。天朝方面大體上是鼓勵的。而在明朝和清朝前期厲行海禁之時,朝貢貿易更成為惟一合法的中外貿易方式。
泰國(暹羅)自康熙末年開始,就將免稅大米賣到廣東福建,大發橫財。而乾隆皇帝為了鼓勵大米進口,更恩准凡是和大米一起運進來的各種貨物也可以免稅。例如運來大米萬石以上,則隨船貨物的稅銀可免十分之五。
天朝講面子,藩邦講裡子,後果就是貢物多到用不完。尤其是朝貢盛況為歷代所不及的明代。怎麼辦呢?皇帝想出一個狠招,不管臣工要不要,就把貢物當成薪水硬塞給他們。這主要是永樂末年至成化初年的事情。明朝大臣們領了四十年左右的特殊薪水。每年秋冬,五品以上大員十分之七的俸祿就是府庫的過剩胡椒、蘇木,五品以下官員是十分之六。宣德九年還規定胡椒按每斤一百貫換算,蘇木每斤五十貫。而在貿易重鎮廣州,當地官員俸祿以胡椒、蘇木折支,更是常見。
厚往薄來,重金回賜,尤以篡國登極的明成祖永樂朝為最,因此永樂朝的麻煩也最大。到了清朝,從來不定價收購,藩邦朝貢沒了多大油水,來的興趣就頓時少了許多。直到乾隆年間,朝貢國才有七個:北韓、琉球、安南、暹羅、蘇祿、南掌、緬甸。到了清末,東南亞屬國被歐洲人搶走,越南1883年朝貢後就不再來了。琉球被日本吞併。歸附清朝二百五十八年的北韓在1894年最後一次朝貢,第二年就被《馬關條約》結束了和中國的宗藩關係。天朝終於不再有朝貢的麻煩了,只是天朝自己也快遊戲結束了。
元代高麗國王接受元朝封號,用元朝年號紀年。明太祖初即位,即遣使高麗告即位。次年,高麗國王顓即停用元朝至正年號,遣使入明請封。一三七○年,明太祖遣使持金印文誥,封王顓為高麗國王。高麗始用洪武年號,對遼東元朝來使稱北元。一三七四年,高麗權相李仁任殺王顓,擁立權臣辛肫之子辛禑為王,遣使來明入貢,明太祖卻而不受。直到一三八五年,明太祖才加給辛禑高麗國王封號,並追諡王顓為恭愍王。一三八八年高麗東北面都指揮使李成桂除李仁任,囚禁辛禑,辛禑讓位於子昌。次年李成桂廢辛昌而立王顓之後王瑤,殺辛禑。一三九二年七月,王瑤(恭讓王)讓位於李成桂。李成桂(李朝太祖)即位,改國號為北韓,次年,改名李旦,遣使來明,貢馬九千八百餘匹。明太祖回賜紵絲棉布等近二萬匹。一三九八年九月,北韓太祖以年老,遜位於次子芳果(定宗),一四○○年十一月,芳果因病讓位於太祖第五子芳遠(太宗)。
明成祖即位,北韓太宗遣使朝貢。一四○七年,北韓十四歲的世子禔得明朝允准,作為進表使率領各級官員五十餘人,隨從三十餘人自北平府路至明京師南京,賀正。十二月,世子禔至遼東,明成祖特派官員赴遼東迎接。次年正月,北韓世子禔在南京進貢馬匹金銀器物。明成祖數次召見。厚加賞賜。世子禔告歸,明成祖賦詩一篇賜世子,並賜白金千兩及《大學衍義》等書籍、筆、墨、絲、羅等物品多項。四月間,世子禔回到北韓京城,群臣郊迎,街巷結綵,北韓太宗設宴慰勞使臣,說明朝“聖恩重大、報謝無由”。(北韓《李朝太宗實錄》)
一四一八年,北韓太宗芳遠以年老遜位,廢世子禔,傳位於第三子裪。明成祖不加干預,詔諭“聽王所擇”。八月,李裪(世宗)在北韓即位,明成祖遣使赴朝,封為北南韓王。
北韓建國後,與明朝聘使往來,關係是和睦的。
回覆列表
洪武二十五年(1392)閏十二月,高麗王朝由李氏北韓取代。李氏北韓建立以後,更是奉行對明朝“事大以誠”的外交政策,保持兩國曆代的朝貢關係。明朝與李朝之間的交往遠遠超過高麗,使節之間的往來情由主要有:頒詔、封典、告哀、進賀(登極、尊號、尊溢、冊立、賀正、冬至、聖節、千秋節)等。
關於貢期,明朝要求三年一貢,這是洪武五年(1372)九月制定的,當時因“高麗貢獻使者往來煩數”,派遣官員前往高麗頒佈諭旨。高麗仍要求“每歲人貢”。此後高麗基本遵從每年一貢的規定。李朝建立以後,對朝貢次數的要求更為強烈,提出一年三貢,即賀正、聖節、千秋節,後來又改成一年四貢,在前三貢的基礎上,加上冬至節的朝貢。這四貢屬於正規的朝貢,實際上,兩國使者的往來次數遠遠超過規定的次數。永樂年間(1403一1424),由於明成祖奉行“銳意通四夷”的海外政策,北韓的朝貢次數更是成倍增加。在永樂22年的統治期間,北韓朝貢91次,平均每年4次。
終明朝之世,北韓朝貢最頻繁的時期是洪熙、宣德年間(1425-1435),n年時間,北韓共朝貢67次,平均每年6次之多。此後,北韓的朝貢次數略有減少,但一般不少於一年三貢。明朝末年,改為一年一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