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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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篇篇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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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成孔355
這種情況一般指懷孕了,要與不要的問題。一種是未婚先孕,父母干涉男朋友動搖與女朋友分手,這種情況還是早打胎為好,託付錯了人,不會幸福的,還有就是第二三胎,由於父母病重,經濟壓力大不想要,這種可以生下來再說,天無絕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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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雨果一號
你所說的放棄自己的親骨肉,這是否存在二種可能,一種放棄小孩的撫養權利,與你離異,另一種讓你打胎,與你斷絕男女朋友關係。是一種情況他與你離婚,也還是要履行撫養小孩長大的義務,這是逃避不了的事情,第二種是你們法外婚姻的情況,中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墮胎的條文,所以這個權利在你們自己手中,旁人無權干涉,據我推測,你是屬於第二種情況,一、你是否知道男方真的還愛你,二、你是否知道他父母不喜歡你,三、你有沒有懷疑過是否是男方的一個藉口,四、你有沒有與他父母交流過,五、一般情況下,他父母不是對你成見很深的話,有孩子的情況下,父母的態度是會轉變的,女方解決辦法:L1、與男方好好溝通一下,2、與他父母溝通一下,3、如果他不愛你,你一個末婚大姑娘帶一個孩子也不合適,4、生孩容易帶大難,5、單親家庭對家成長是影響的 6、讓他賠償各種損失費用,7、引以為戒,肯定自我,8、鳳凰涅槃,浴火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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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董217637173
請一樣不要放棄啊,我老婆,孩子,孝順,都不能放棄,家也要,孝順父母是第一,一個人在家庭更重要,沒有家庭,那來的幸福啊!
什麼意思?是指男方聽從父母的話要女方打胎嗎?若是這樣的男的怎麼能說是孝順父母呢?連生命都不珍愛的人還指望他能愛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