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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山柴

    《水滸》是部很複雜的書,不能用簡單的江湖豪俠、除暴安良來概括,施耐庵只是寫了他該寫的,至於某人好壞、某事優劣,全憑讀者自見自識,這也是《水滸》一直為人熱議的重要原因。

    說到魯智深,說他僅憑一面之辭,就去伸張正義,這事看上去確實有點孟浪,但正如那歌詞所唱的,“路見不平一聲吼,風風火火闖九州”,他原本就是急火怒風的人啊,你要他心平氣和地聽金翠蓮說完,再去鄭屠的左鄰右舍做一番打聽問尋,最後再找鄭屠當面對質,那他就不是魯智深,而是居委會的馬大姐了。

    施老先生推出魯智深這個人物,就是要寄情於斯人,表達一種“赤條條來去無牽掛”的灑脫情懷的,你看,魯智深什麼時候猶豫過?什麼時候計較過?什麼時候患得患失過?想到哪裡,做到哪裡,率性而為,這才是有境界的人,具備大智大慧、大徹大悟的人啊。

  • 2 # 果林,豫北蟈蟈

    離開具體的時代背景和社會環境,是沒有辦法討論是非曲直的。比如包公,可以說是古代清官的典型。那也是放在當時的封建制度而言的,他的確當之無愧。如果放到今天,他也是國務院副總理或國務委員級別的。不管他政績多麼顯赫,為官多麼清正,僅憑他納妾這一條(史書有記載),論黨紀,違紀,腐敗;論國法,重婚,犯罪。但這在當時的社會,有錢有權的男人納妾,是合法的,並且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並不影響包公是公認的清官。

    回頭再說魯智深,金翠蓮和鎮關西的事。魯提轄是當地一個武官,金翠蓮是一個靠賣唱為生,實則近於乞丐的外鄉少女,鎮關西是一個屠戶,一個欺男霸女恃強凌弱的潑皮無賴。魯提轄對他的日常所為,是有所瞭解的。並且,金翠蓮訴說得入情入理,不由得人不信。誰是害人者,誰是被害者,魯智深心中是清楚的,並非偏聽偏信。

    如果這件事放到今天,作為法制社會,即便是非判斷清楚了,也應當對簿公堂,該法律解決。決不能自己動手打人,甚至把人打死。但那時的社會,是衙門口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一個外地貧弱女子,和一個當地惡霸對簿公堂,能得到公正處理嗎?再說,不親手教訓一下惡霸,也不符合魯智深的性格,出不了胸中的惡氣。只想薄懲教訓一下,只是一怒之下失手打死了人。

    遇到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這至少符合當時梁山好漢的正義行為標準。

  • 3 # 純鈞LHGR

    倒也並非偏信一面之詞,魯達有自己的判斷。

    金老訴苦時說,【鄭大官人便是此間狀元橋下賣肉的鄭屠,綽號鎮關西。】魯達馬上便說【呸!俺只道哪個鄭大官人,卻原來是殺豬的鄭屠。這個腌臢潑才,投托著俺小種經略相公門下做個肉鋪戶,卻原來這等欺負人!】

    魯達雖然對鄭屠欺負人的事知之不詳,但他卻認得鄭屠這傢伙。想必只是平時裡沒什麼糾葛,但畢竟對鄭屠是有印象的。

    若是好印象,別人說他壞話,魯達自然要三思。可是金老說了他就信,那定然是對鄭屠的印象並不好。

    再有,第二天魯達去找金老、金翠蓮父女時,店小二又說金老父女【須欠鄭大官人典身錢,著落在小人身上看管他哩】,這無疑是有力的旁證。

    何況,魯達打鄭屠第一拳時就已問出了【你如何強騙了金翠蓮?】鄭屠若冤枉,自然會反駁。既然鄭屠默認了,那這案子也就問得準了。

    所以,魯達打鄭屠,並非是偏信一面之詞,而是有證有據的。只是“打死”鄭屠實在是個意外,應該是沒料到鄭屠那麼不經揍吧。

  • 4 # 有道兄

    我認真想了一下這個問題 感覺還真是這麼回事 人的三大原罪 輕信 貪婪 大意。很多人不太以為然吧。首先要管好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取土試驗多少再取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