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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頭15693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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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村小小李
遵照合同來辦理、遵照絕大多數村民的利益來辦理、遵照土地管理法和現實的村土地情況來辦理,在合理合法的基礎上一切為了農村農民的長遠利益去考慮。
在回答這個問題以前,首先給大家瞭解一下什麼是機動地?機動地的所有權益屬於誰?
什麼是機動地?機動地的作用是什麼我們所在的魯西南農村機動地有叫做活地,取自靈活變動的意思,機動地是指農村集體裡面在土地分配或者承包以後預留下來的土地,預留土地的根本作用就是解決在承包土地分配期間,農村人口出現增減變動、徵地、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情況下所出現的人與土地矛盾。
農村的土地流轉大都有一個三至五年的分配期間,在這個時間內如果出現本村村民發生土地需求情況,機動地就可以揮發其作用,為村民的土地需求提供保障作用,列入在土地分配期間,本村有剛剛嫁入的婦女、有新生的嬰兒、同樣也會有出嫁的閨女、離開人世的人、在這分配和收回不相等的情況下,村集體就可以拿機動地來給予合理分配。
比如村子裡面今年要地的有10位新增人口,但是失去土地的只有6人,這中間4個人缺口的土地就可以拿村集體的機動地來進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了。
機動地到期了,村委會該怎麼辦?
題主所說的這種問題太過於簡單,我只能從字面意思解讀為:村裡的機動地租給了承包商,如今合同到期了,村委會要怎麼去做?
首先很欣慰題主能把這個問題那出來諮詢,說明村委會對土地的使用是慎重而又謹慎的。
第一點很明確的說農村機動地屬於農村集體的共同財產,本村村民都享有該機動地的共同使用權,無論是承包給外人或者有其它有圖,村民都享有知情權和表決權。如果村委會想把機動地承包出去,應提前召開村集體小組回憶,徵得多數村民的一致同意後才能簽訂租賃合同,承包土地的收益應該明確給本村村民。
第二機動地到期了,如果承包商繼續要就租賃土地,且價格公道合理符合市場統一價格,並且本村對機動地並無明顯需求的可以繼續承包土地。如果承包商不願意繼續租賃土地,那麼這份機動地如何使用和管理也應當遵循村民的意見和建議。
總而言之不管是機動地自留地,都是屬於本村村民的集體共同財產,它的承包、外租、或者是村集體自用都應該考慮考量村民的合法權益,村民對該土地擁有發表意見和提出不同看法以及知曉該土地使用情況的知情權、監督權和表決的合法權利。
土地是農民的根本,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基礎,土地給農民的生存生活提供了最基礎的保障,在面對土地問題的時候不管是個人還是村委會都應該有一個嚴肅而又慎重的態度,應該把農民的利益首先考慮在首要位置。
回覆列表
看看到期有多少畝,如果按照第二輪分地平均數,可以把機動地,分給新增人口人員,如果不夠分給新增人口人員分,可以收回重新公開招標,承包給別的村民,等到積夠總畝數後再進行土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