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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門前一竹

    消費者有知情權,銷售有必要向客戶說明產品,說明方式有兩種:主動說明和被動解釋。

    主動說明一般是說產品的特性,設計理念,融入了什麼元素,有哪些優點和功能。

    被動解釋,通常是消費者在產品說明時沒有涉及到點再加以解釋,多數情況下是消費者提問題,銷售解釋。

    消費者一般是問不全一個產品的所有資訊,銷售也不會把一個產品的所有細節都告訴消費者。

    原因有三:

    01一個產品從研發到推向市場,對這個產品瞭解最全面的人通常不是銷售,而是產品經理。當然銷售來主導產品研發過程的情況例外。

    從產品研發成功,到銷售去推廣,這個過程中的資訊傳播會有誤差。這個就像很多傳聲筒遊戲一樣。人的大腦在接收資訊的時候,並不是100%的吸收,也會加上自己創造的一些資訊或者理念進去。

    02 對於產品的資訊,會有行業不成文的一些規定,有些資訊是不會透漏的。

    “我們不生產水,我們只是大自然的搬運工”這只是為了突出水的天然礦物質特性。但是不管是純淨水,還是礦物質水,或者鹼性水,都是經過一系列的工藝流程的,這些工藝流程中設計到的裝置,物料,廠家不會分享,一是設計到工藝配方,一是有些消費者也不感興趣。

    03 通常情況下,銷售通常不會把一個產品的全部細節都告訴客戶,會突出產品的優質功能和特點。

    就比如女裝,通常介紹的資訊有:設計理念,流行元素,材質,優點。而不會去說一個面料的缺點。不管哪種面料,都是有優缺點的。

    當然,隱瞞也不會刻意隱瞞,只是大家都這麼做的時候,銷售一般不會做出頭鳥,去挑戰行業的規則。除了這種情況,銷售還需要考慮公司的政策規定,不是理所當然的認為該怎樣就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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