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車上補票分兩種情況:一是在經車站或列車同意上車補票,只補上車站至目的站的票價,核收補票手續費(補臥鋪5元,其他1元);二是在列車查票時發現無票乘車時,除補上車站至目的站的票價及核收補票手續費外,另加收應補票價50%的票款(現列車上一般情況下均不加收)。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時,除按規定補票,核收手續費以外,還必須加收應補票價50%的票款:
1。無票乘車時,補收自乘車站(不能判明時自始發站)起至到站止車票票價。持失效車票乘車按無票處理。
2.持用偽造或塗改的車票乘車時,除按無票處理外並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3.持站臺票上車並在開車20分鐘後仍不宣告時,按無票處理。
4。持用低等級的車票乘坐高等級列車、鋪位、座席時,補收所乘區間的票價差額。
5.旅客持半價票沒有規定的減價憑證或不符合減價條件時,補收全價票價與半價票價的差額。
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時只補收票價,核收手續費:
1。應買票而未買票的兒童只補收兒童票。身高超過1。4米的兒童使用兒童票乘車時,應補收兒童票價與全價票價的差額。
2。持站臺票上車送客未下車但及時宣告時,只補收至前方停車站的票款。
3.經站、車同意上車補票的。
下列情況只核收手續費:
(1)旅客未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車次乘車(含錯後乘車2小時以內的)但乘坐票價相同的列車時,列車換髮代用票;超過2小時均按失效處理。
(2)旅客所持車票日期、車次相符但未經車站剪口的應補剪;中轉換乘或中途下車應簽證而未簽證的應補籤。
補剪、補籤只核收手續費,但已使用至到站的車票不再補剪、補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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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車上補票分兩種情況:一是在經車站或列車同意上車補票,只補上車站至目的站的票價,核收補票手續費(補臥鋪5元,其他1元);二是在列車查票時發現無票乘車時,除補上車站至目的站的票價及核收補票手續費外,另加收應補票價50%的票款(現列車上一般情況下均不加收)。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時,除按規定補票,核收手續費以外,還必須加收應補票價50%的票款:
1。無票乘車時,補收自乘車站(不能判明時自始發站)起至到站止車票票價。持失效車票乘車按無票處理。
2.持用偽造或塗改的車票乘車時,除按無票處理外並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3.持站臺票上車並在開車20分鐘後仍不宣告時,按無票處理。
4。持用低等級的車票乘坐高等級列車、鋪位、座席時,補收所乘區間的票價差額。
5.旅客持半價票沒有規定的減價憑證或不符合減價條件時,補收全價票價與半價票價的差額。
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時只補收票價,核收手續費:
1。應買票而未買票的兒童只補收兒童票。身高超過1。4米的兒童使用兒童票乘車時,應補收兒童票價與全價票價的差額。
2。持站臺票上車送客未下車但及時宣告時,只補收至前方停車站的票款。
3.經站、車同意上車補票的。
下列情況只核收手續費:
(1)旅客未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車次乘車(含錯後乘車2小時以內的)但乘坐票價相同的列車時,列車換髮代用票;超過2小時均按失效處理。
(2)旅客所持車票日期、車次相符但未經車站剪口的應補剪;中轉換乘或中途下車應簽證而未簽證的應補籤。
補剪、補籤只核收手續費,但已使用至到站的車票不再補剪、補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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