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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走女性屍體的意圖是什麼?真的我們現代這個社會還有些地方存在冥婚所以才會有女性屍體被盜的現象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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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鄧海春

    盜走女性屍體的目的是為了冥婚。我來和大家談一談冥婚這個風俗的歷史。

    冥婚,又名嫁殤婚,就是為已死的男女結鬼夫妻。凡男女生前未婚,或已定婚未完婚而死,兩家父母、親友為之舉行婚禮,使死者在陰間結為夫婦。這是一種古老的封建加迷信的婚俗,由於古人對靈魂不滅的迷信,冥婚之俗在歷史上流行時間很長。

    早在先秦時期,《周禮·地官·媒氏》即有“禁遷葬者與嫁殤者”之文。鄭玄注:“遷葬謂生時非夫婦,死既葬遷之,使相從也。”孔穎達疏雲:“遷葬謂成人鰥寡,生時非夫婦,死乃嫁之。不言殤娶者,舉女殤,男可知也。”由此可知,遷葬和嫁殤是冥婚的兩種方式。

    上圖懿德太子墓墓道

    遷葬是在生前本無關係的男女,未婚而死,則由死者家人為之結合,遷其骸骨而葬於同墓,使在陰間成為夫婦。嫁殤則是生時已有婚約,未成親而死,由家人為之完成婚禮。古時以二十歲為成年。故凡年十九歲以下而死者為之殤,故夭殤之男女成婚,謂之嫁殤。此俗自先秦以來迄於現代,終未絕跡。

    上圖懿德太子墓壁畫

    以唐代代為例,冥婚習俗瀰漫甚廣,史傳筆記中有很多關於冥婚的記載。《舊唐書·懿德太子重潤傳》載,中宗長子重潤被武則天杖殺。中宗即位後追贈為太子,“陪葬乾陵,仍為聘國子監丞裴粹亡女為冥婚,與之合葬。”同書《蕭至忠傳》雲:“韋庶人又為亡弟贈汝南王洵,與至忠亡女為冥婚合葬。”同書《建寧王琰傳》載,代宗立,追念琰死非其罪,乃追諡為承天皇帝,以興信公主亡女張為恭順皇后,冥配焉。《太平廣記》、《敦煌寫本》等都有關於唐代冥婚的記載,上至皇室,下至平民,為數不少。

  • 2 # 情感公寓

    有些剛死去沒幾天的女性屍體入土後會被人盜走,一般很少會出現因為有仇而做出如此瘋狂的事情,毫無疑問,大部分都是被人盜走配陰婚。這是一種封建迷信,更是一種惡習,以前尤其是在一些邊遠農村,這種惡習還挺流行。

    他們會把剛剛死去的女性墳墓刨開,盜走女性屍體,帶回家後為女性屍體重新化妝,然後穿上新娘的禮服,透過一定的儀式,與自己需要配陰婚的物件一起下葬,使得他們結為陰間的夫妻。

    這類盜取女性死者屍體的行為是對死者以及死者家屬的極其的不尊重,因此受到一些法律法規的嚴厲打擊,但因為一些思想早已根深蒂固,依然有人頂風作案。

    而為了逃避打擊,很多時候在有些地方,女性剛死去的時候,就有人來向死者家屬“提親”,對方會出一定的費用,由此來說明配陰婚的來意,說白了就是出錢來買死者屍體,奇葩的是很多死者家屬也會同意他們的要求。

    其實最讓人可氣的是,現在的配陰婚在很多地方已經形成了一條產業鏈,哪個村什麼時候死了人,死的是什麼人,能不能被被他們拿來配陰婚,這些人都早已在第一時間得到第一手資料,他們會先禮後兵,先去跟死者家屬談價格,如果家屬因為感情接受不了,或者別的因素不同意,那他們就會在死者入土下葬後去偷盜屍體。像這樣缺德的事情曾經在很多地方特別猖獗。

    隨著打擊越來越嚴厲,像這種配陰婚的事情也在慢慢絕跡,這也體現了我們的法制越來越完善,也是對“死者為大”的一種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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