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9494073921657

    謝邀先說結論,我認為應該支付,這不是說我自己是律師,所以就偏袒律師。首先,根據題主描述,對方公司欠你們公司76萬的貨款一直沒給,結合實際情況來看,你們不可能一出現拖欠貨款就立馬起訴,肯定是派人先催討。估計中間你們催討過很多次,對方一直沒有付,所以你們無奈想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其次,你們想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所以要委託律師,律師費用採用半風險模式,前期支付一萬,後面收到貨款之後按15%的比例付費。前期的一萬元已經支付,但是對於和解的問題沒有約定。第三,案子已經到法院立案了,律師前期也做了調查取證、制定方案、書寫材料、尋找法律依據、立案等工作,可能有些工作題主沒有看到,但其實這些工作很繁雜也很重要,開庭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而已,不是最重要的環節。第四,庭外和解可不意味著這筆錢是你們自己要回來的,通常情況下是對方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出於種種原因,案子確實沒有什麼爭議的地方,早晚都要還,還不如主動和解。題主你自己說,如果沒有委託律師到法院立案,你們自己能夠要得回來嗎?你們如果能夠要回來,就不會這麼麻煩委託律師到法院去起訴,所以這點是不成立的。第五,不管合同如何約定,題主公司委託律師的目的在於把貨款追回來,在於解決糾紛,最終是法院判也好,是對方主動和解也好,是調解也好,只要錢拿到了,問題解決了,對雙方、對律師來說,都省時省力省心,何樂而不為?最後,合同雖然沒有明確約定此種情況,但我建議題主再諮詢其他律師,讓律師仔細看看貴公司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從上下文推斷也好,從其他條款推論也好,應該是能夠推出此種情況下你們是應該支付剩餘的費用的。以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漫威蜘蛛俠》會出pc版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