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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伊耆角木

    確實寫了三種不同結局,一說諸葛亮殺了,一說逃走了,一說死在獄中。看似矛盾,實際上三者可以合理解釋。那就是先逃走,後被捕回,處以死刑,在獄中殺死,或者還沒有行刑就在獄中去世了。

    三種結局分別是如下的情況:

    第一種,諸葛亮處死。《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

    亮拔西縣千餘家,還於漢中,戮謖以謝眾。

    這裡就是說了諸葛亮在馬謖失街亭後,殺了馬謖給眾將一個交代。

    第二種,逃走。《三國志•蜀書•向朗傳》:

    朗素與馬謖善,謖逃亡,朗知情不舉,亮恨之,免官還成都。

    說的是馬謖失街亭後逃走,向朗知情不舉,被諸葛亮責罰,免官遣返成都。

    第三種,死於獄中。《三國志•蜀書•馬謖傳》:

    謖下獄物故,亮為之流涕。

    “物故”就是死的意思,所以這裡就是說馬謖死在獄中。

    同樣是陳壽寫的《三國志》,為什麼馬謖有三個不同的結局?是不是有什麼錯誤?其實未必。因為三個結局其實可以說的通。

    首先是向朗傳中所寫的馬謖逃亡,應該確有其事。馬謖街亭戰敗,自知回營難逃一死,所以決定逃亡,而向朗與之交好,放其離去,這也是情理之中,但是顯然最後沒有逃亡成功,應該是被捕押回大營,這就解釋了“謖逃亡”一句。

    之後一個死於獄中,一個被諸葛亮處死。這兩種結局也是可以解釋的。首先諸葛亮“戮謖以謝眾”必然是判處了馬謖死刑,但是處以死刑不代表一定是斬殺,很可能是獄中賜死。有人可能會說,私下殺了怎麼能“謝眾”。其實“戮”除了殺之外,在古漢語中還有一層意思,就是“陳屍”,故而,如果在獄中殺死馬謖,再向眾將陳屍,一樣可以“謝眾”。

    最後一種可能就是判處了死刑,但還沒殺就死於獄中了。我們知道古代殺人有“立決”、“監候”兩種。如果諸葛亮判處了馬謖死刑,但還沒殺,而馬謖因為疾病,或者憂懼而死,亦或在逃亡抓捕過程中受傷,在獄中不治身亡。都是有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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