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1776年建國,跑到新大陸去的人都是在舊大陸受壓迫的,那時又正是啟蒙運動時期,直接實行了三權分立制度(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詳細闡述)。雖然今天看來沒啥感覺,但那個時候確實是很先進的,畢竟當時政治最進步的歐洲還都是帝制。。。
總統管行政、國會管立法、法院管司法,相互制約,誰也不能獨攬大權。其中,立法權是制定、修改或廢止法律的權力,直接規定整個社會的執行機制,所以這項權力應體現整個社會的意志,應該由全體人民來行使。美國國會相當於我們的人民代表大會,但不同的是,他分兩個院——參議院、眾議院。由於當時的大佬都是英國移民,所以國會基本是對英國兩院制的繼承,相當於在國會內部又進一步對權力進行了分配。
既然政權中要體現全體人民的意願,那國會就要設定一個體制。以州為單位,設定參議院,每個州不管人多人少,都有兩名參議員,一共50個州,也就是全國共100個參議員。以人口為參考,設定眾議院,人越多的州,眾議員也就越多,但人口再少,也得出一個。1929年後,眾議員被固定位435名,此後每10年都根據人口變化,調整各州間的眾議員名額。
所有議員都是由人民的選票選出來的,國會也只對選民負責,總統沒有權力解散國會。參議院一般管理人事,最高法院的法官要經過參議院批准,總統的行政班子也要經過參議院批准;眾議員則管理財權。
參考文獻: ①許彥博.論美國國會兩院制的確立[D].山東師範大學.2004.②曉禾.美國兩院制議會制度概說[J].山東人大工作.2003.10.
美國1776年建國,跑到新大陸去的人都是在舊大陸受壓迫的,那時又正是啟蒙運動時期,直接實行了三權分立制度(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詳細闡述)。雖然今天看來沒啥感覺,但那個時候確實是很先進的,畢竟當時政治最進步的歐洲還都是帝制。。。
孟德斯鳩認為:“從事物的性質來說,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總統管行政、國會管立法、法院管司法,相互制約,誰也不能獨攬大權。其中,立法權是制定、修改或廢止法律的權力,直接規定整個社會的執行機制,所以這項權力應體現整個社會的意志,應該由全體人民來行使。美國國會相當於我們的人民代表大會,但不同的是,他分兩個院——參議院、眾議院。由於當時的大佬都是英國移民,所以國會基本是對英國兩院制的繼承,相當於在國會內部又進一步對權力進行了分配。
既然政權中要體現全體人民的意願,那國會就要設定一個體制。以州為單位,設定參議院,每個州不管人多人少,都有兩名參議員,一共50個州,也就是全國共100個參議員。以人口為參考,設定眾議院,人越多的州,眾議員也就越多,但人口再少,也得出一個。1929年後,眾議員被固定位435名,此後每10年都根據人口變化,調整各州間的眾議員名額。
所有議員都是由人民的選票選出來的,國會也只對選民負責,總統沒有權力解散國會。參議院一般管理人事,最高法院的法官要經過參議院批准,總統的行政班子也要經過參議院批准;眾議員則管理財權。
參考文獻: ①許彥博.論美國國會兩院制的確立[D].山東師範大學.2004.②曉禾.美國兩院制議會制度概說[J].山東人大工作.2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