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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377566472252

    非常不建議這麼做。

    (強行正經

    (何止是不建議 真的千萬不要啊啊啊啊啊

    (重新正經

    1.理由很老套,但確實如此:如果適合,早就在一起了。

    是什麼讓你們兩個異性之間,明明可以熟悉起來成為朋友,甚至進一步成為“太熟悉的異性朋友”,卻沒有成為戀人呢?

    我想,那是因為你們彼此互有好感,卻還沒有到要在一起的地步。

    有好感的人挺多的,但不是每個都適合做戀人。

    最起碼,會問出這個問題的人此時自己也還在糾結吧。

    2.何必一定要在一起。

    很熟悉的異性朋友之間,可以互相傾訴互生好感,你們之間本來就可以做一些能讓彼此快樂的事情,為什麼要冒著失去一個異性朋友的風險去改變關係呢?

    而且足夠熟悉的話,你們的圈子本身就相互滲透了,如果可以的話,為這一點——為身邊的朋友考慮一下可能存在的尷尬境地。

    真的,成本很高,而利益不可期。

    舉個例子。

    我有一群從小學就認識的好朋友,哪怕現在天南地北了,有人實習有人讀書,逢年過節也會出去聚一聚的那種,只是今年這個傳統斷了。

    男生a和女生b本來就是我們這群人裡面關係比較好的兩個,去年某一天,他們先後失戀了,互訴衷腸,惺惺相惜,在某些因素促成下,他們倆在一起了三天。

    這三天呢,他們一起出去,分享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嘗試了牽手擁抱,可是再親近一點就會笑場。

    太熟悉了,互相靠近會覺得親切,卻不會覺得心動。

    所以最終的結果是,女生b突然接到通知出去實習,他們連好好道別都沒有就不了了之。

    留下我們這些見過他們官宣的老朋友面面相覷,不知所措。聚會的牽頭人倆人都沉默,剩下我們瑟瑟發抖。

    雖說過段時間情況應該會好起來,但真的挺尷尬的,多年的友誼,我們何必互相折騰。

    3.老友相濡,真的不是將就嗎?

    是不是覺得認識很多年了,感覺沒有不合適的地方,彼此也都是單身著,不如試試?

    那要考慮好,你們很可能就一輩子這樣,平平淡淡地下去,沒有爭吵,也沒有甜蜜,然後錯過了很多可能性。

    別人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到你這來更可怕了,友情的墳墓。

    你該好好想想,你是不是真的想這麼做,而且,對方又是否有這個勇氣和毅力?

    一不小心就蛋打雞飛,還不如做彼此最好的gay蜜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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