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清官于成龍有三個孩子,都是兒子:於廷翼,於廷勱,於廷元
于成龍(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號于山,清代山西永寧州(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于成龍被任命為羅城縣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後遷任湖廣黃岡的知州,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康熙二十年入京覲見。後升任江南江西總督。
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命令于成龍兼管兩地巡撫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于成龍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被康熙帝讚譽。
于成龍後人始終不忘祖訓,曾刻匾“肯堂肯構”。意思是後人一定要繼承父親的事業,事實確實如此,後人中出現的官人都很出色,也有于成龍的風範。
于成龍與妻子邢氏共 有三個兒子:於廷翼,於廷勱,於廷元。
長子於廷翼,崇禎九年( 公元1636) 七月五日邢氏生廷翼,曾是七品官員,分管教育。於廷翼做官時也頗有成績,就在監司準備舉薦他時,因母親年老,極力請求回鄉照顧年邁的母親。回到家鄉後於廷翼的生活非常節儉,但是不忘做公益事業。自父親于成龍出仕之後的數十年間,於廷翼悉心奉養祖母和母親,代父撫育兩弟,以至成人。他雖然自奉節儉,但在賙濟親友族人,以及築路、修橋等方面,從不吝惜。但凡鄉里有流浪之人或是逃亡至此的,他都會給錢給物,救人於危難之時。康熙二十五年,於廷翼把自家的五畝土地捐給了收養鰥寡老病無依者的養濟院。康熙三十四年至三十六年,永寧州連續遭受自然災害,接著又發生瘟疫,米價大漲,於廷翼與族人每月將家中存糧接濟鄉人,名為借給,事後卻將借據付之一炬。
於廷翼卒於康熙三十九年( 公元1700) 庚辰十月, 於準丁尤三年, 他在《永寧州志序》一文中也有記述:“餘弱冠筮仕, 歷任中外, 鹿鹿薄書, 幾忘故鄉風味, 辛巳春以尤歸, 讀禮之暇⋯⋯時康熙四十一年壬午桂月。”他在《永寧州志序》一文中也有記述:“餘弱冠筮仕, 歷任中外, 鹿鹿薄書, 幾忘故鄉風味, 辛巳春以尤歸, 讀禮之暇⋯⋯時康熙四十一年壬午桂月。”於準作為於廷翼之獨子( 時任浙江按察使) 料理父親後事, 想必對父親於廷翼墓誌銘的審看應是很慎重的。
次子於廷勱,順治四年( 公元1647) 十二月四日, 邢氏生次子廷勱,離石市城南龍山莊兒梁之於廷勱墓碑, 立石於乾隆二十年( 公元1764) 八月。其碑陽由日講官起居注翰林院侍講學士加三級侄孫婿梁錫嶼首題《歲進士候銓訓導於公諱廷勱字用之配李賀王氏墓》, 碑陰墓誌:“我朝永郡於清端公□一代偉人,治行功伐, 炳彪史冊。得令嗣三, 長贈光祿大夫諱廷翼, 右之公。季明經諱廷元, 賡之公。皆奇英磊落, 堪紹⋯⋯ 公諱廷勱, 字用之, 世隸永郡之同南都, 髫年遊庠⋯⋯ 與兄光祿公, 弟明經公深相友愛⋯⋯公生於順治四年, 卒之日享壽五十有六。”
三子於廷元,順治十一年( 公元1654) 七月一日, 邢氏生三子廷元。
一代清官于成龍有三個孩子,都是兒子:於廷翼,於廷勱,於廷元
于成龍(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號于山,清代山西永寧州(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于成龍被任命為羅城縣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後遷任湖廣黃岡的知州,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康熙二十年入京覲見。後升任江南江西總督。
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命令于成龍兼管兩地巡撫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于成龍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被康熙帝讚譽。
于成龍後人始終不忘祖訓,曾刻匾“肯堂肯構”。意思是後人一定要繼承父親的事業,事實確實如此,後人中出現的官人都很出色,也有于成龍的風範。
于成龍與妻子邢氏共 有三個兒子:於廷翼,於廷勱,於廷元。
長子於廷翼,崇禎九年( 公元1636) 七月五日邢氏生廷翼,曾是七品官員,分管教育。於廷翼做官時也頗有成績,就在監司準備舉薦他時,因母親年老,極力請求回鄉照顧年邁的母親。回到家鄉後於廷翼的生活非常節儉,但是不忘做公益事業。自父親于成龍出仕之後的數十年間,於廷翼悉心奉養祖母和母親,代父撫育兩弟,以至成人。他雖然自奉節儉,但在賙濟親友族人,以及築路、修橋等方面,從不吝惜。但凡鄉里有流浪之人或是逃亡至此的,他都會給錢給物,救人於危難之時。康熙二十五年,於廷翼把自家的五畝土地捐給了收養鰥寡老病無依者的養濟院。康熙三十四年至三十六年,永寧州連續遭受自然災害,接著又發生瘟疫,米價大漲,於廷翼與族人每月將家中存糧接濟鄉人,名為借給,事後卻將借據付之一炬。
於廷翼卒於康熙三十九年( 公元1700) 庚辰十月, 於準丁尤三年, 他在《永寧州志序》一文中也有記述:“餘弱冠筮仕, 歷任中外, 鹿鹿薄書, 幾忘故鄉風味, 辛巳春以尤歸, 讀禮之暇⋯⋯時康熙四十一年壬午桂月。”他在《永寧州志序》一文中也有記述:“餘弱冠筮仕, 歷任中外, 鹿鹿薄書, 幾忘故鄉風味, 辛巳春以尤歸, 讀禮之暇⋯⋯時康熙四十一年壬午桂月。”於準作為於廷翼之獨子( 時任浙江按察使) 料理父親後事, 想必對父親於廷翼墓誌銘的審看應是很慎重的。
次子於廷勱,順治四年( 公元1647) 十二月四日, 邢氏生次子廷勱,離石市城南龍山莊兒梁之於廷勱墓碑, 立石於乾隆二十年( 公元1764) 八月。其碑陽由日講官起居注翰林院侍講學士加三級侄孫婿梁錫嶼首題《歲進士候銓訓導於公諱廷勱字用之配李賀王氏墓》, 碑陰墓誌:“我朝永郡於清端公□一代偉人,治行功伐, 炳彪史冊。得令嗣三, 長贈光祿大夫諱廷翼, 右之公。季明經諱廷元, 賡之公。皆奇英磊落, 堪紹⋯⋯ 公諱廷勱, 字用之, 世隸永郡之同南都, 髫年遊庠⋯⋯ 與兄光祿公, 弟明經公深相友愛⋯⋯公生於順治四年, 卒之日享壽五十有六。”
三子於廷元,順治十一年( 公元1654) 七月一日, 邢氏生三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