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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頭人84239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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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141060842064
很多人沒有打過架吧?不管起因是什麼,傷重的贏,我N年前把兩個先動手打我的人撂翻了,結果我賠了很多錢,還差點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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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斜陽草巷
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打你左臉,把右臉捧上,對方打輕了,自己再扇自己幾耳光,然後再請打你的人去咖啡店感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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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這事兒有毒
中國因為不像美國可以持槍,所以防衛過當是防止你打了我,我老羞成怒把你宰了。而且法律的意義其實就是政治管理,百姓間互相報私仇容易累計私仇、世仇。比如別人惹你,你把他打死。但是在別人家人眼中不會有負罪感,只會愁恨你。找你報仇……於是除非一家被滅門,不然就會冤冤相報。這種不利於團結(這種觀念從商君變法開始,鼓勵公斗為了國家,謝絕私人鬥毆。所以把判決交給政府機構。而且古代中國注重培養好管理的人,遇到事情找父母官最好不過。當然,針對現在社會情況,個人覺得應該把正當防衛許可權適當擴大。比如強姦、明顯有兇器的人搶劫、傷害。可以3小時內 在方圓3公里內 交易恩仇。最後一點純屬個人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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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熊貓牙醫44573
因為你是普通老百姓,警察管制良民的成本比管制無賴的成本低,按結果判對錯是最簡單的方法,所以好人永遠是被惡人欺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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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點三十一
這個社會老實人就該縮頭閉嘴。你要還手倒黴的就是自己,你弄不清楚他的勢力他的靠山。連自己和家人都不能出手保護,何談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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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起鬨收費罵街舉報
因為當初定這個法的時候社會還很單純,充滿了理想社會主義的幻想。後面社會恢復正常以後,沒人願意給自己添堵,冒險去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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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Robin0099
會叫的孩子有奶吃!現在的相關機構,維穩思維是第一原則。那些不要臉的,會叫會鬧的,在糾紛處理中就會得到遷就,鬧兩次,威脅要上訪,就能讓法律靠邊站,讓老實人守法者吃虧。各地政府公檢法明裡暗裡都在這樣幹,息事寧人,大事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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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再回首1855433
法律維護弱者是最大的荒謬,無異於縱罪,以傷輕重判定強弱更是荒唐置極,法律從來就應該懲惡揚善,維護公平正義。你橫行霸道,尋挑釁滋事,甚至持械行兇,不強嗎?那是惡!被還擊打傷倒成了弱者,還要受到保護?非得自己受傷才叫弱者?真是荒謬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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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是公權大於私權。你要明白這一點就行了。問題就能想通了。再說,打架你都打贏了,賠點錢有啥關係,你心裡不是舒服了嗎?你要不想賠錢,那就別還手,被打了讓對方賠你錢,然後讓他被拘留。關鍵還是要自己心裡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