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諶人
-
2 # 局勢君
人家英國也沒有經常解散議會啊?
現任首相約翰遜的前一任是特雷莎梅,
特蕾莎梅的前任是卡梅倫,卡梅隆是2015年大選上的臺。
從2015年到現在也就解散了兩次議會:
特蕾莎梅在2017年解散了一次,
現在約翰遜也解散了一次。
兩年一次的節奏說多不多,說少不少。
不過英國議會因為脫歐這件事鬧得非常厲害,
我們經常聽到反對黨呼籲解散議會重新大選,
聽得多了就以為解散的也多,
解散議會不是情侶鬧分手可以說來就來,
這個可是一件舉國大事。
曾經約翰遜發誓一定要在10月31號脫歐但是沒有實現,
脫歐的截止時間被延期了兩次,
約翰遜實在沒有別的辦法了,
只好決定解散議會重新大選,
既然現有的議會已經無法推動脫歐這件事了,
一切都僵化了卯上了,
那就只能重新選一次。
英國首相確實有權解散下議院,
不過這項權力是他沒有選擇後的最後一條選擇,
不會輕易動用的。
在決定重新大選前也會在議會來一次投票表決,
因為首相所在的政黨佔了議會大多數席位,
而且反對黨只有透過解散現有議會重新大選才有機會上臺,
所以這個投票一般是會透過的。
雖然首相有權決定解散議會,
但是這個事兒還得透過女王的同意,
因為女王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
解散議會重新大選是需要國家元首同意的大事兒。
一旦全國大選後議會投票選出了結果,
那麼議會里面佔有多數席位的那個政黨就是執政黨了,
那個政黨的黨魁就是英國首相,
由他再找本黨成員組建內閣新政府,
所以英國大選既是選新議會也是選首相也是選新政府。
老黃曆已經翻過了!
過去英國首相是有權要求英國國王宣佈解散議會的。現在這項權力已經喪失。
英國首相現在只有權提出“解散議會、提前大選”動議。這需要議會投票2/3多數同意,才由英國國王“照本宣科”宣佈。
例如,英國首相鮑里斯因“脫歐”受到議會反對阻擾,最近連續三次動議“解散議會,提前大選”。前兩次沒獲得議會2/3多數同意被否決,第三次由於得到反對黨工黨領袖科爾賓同意,議會才同意了鮑里斯提出在12月12日提前舉行大選的動議。
過去,由於議會經常與政府作對,脅迫內閣辭職,首相常常請求國王宣佈解散議會予以反制。
但這一玩了幾百年的遊戲規則現在變了。
2011年英國議會通過了《固定任期議會法》,規定議會5年一屆,每“逢5”、“逢0”字年舉行大選。要提前舉行大選,需要滿足議會透過對當前政府不信任議案、或有三分之二議員投票贊成才可以。
英國《固定任期議會法》加強了議會對政府的控制權力,限制了內閣首相因為議會作對、提請國王提前解散議會的陳規陋習。
英國傳統的“君主立憲制”正受到越來越有力的挑戰。英國反對黨領袖科爾賓甚至第二次提出了廢除英國女王的呼籲。但這是後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