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基礎放在教育上,著力提高官兵安全意識。安全教育是安全工作最基礎的工作。增強各級領導安全責任意識和官兵安全防範意識,要靠嚴格的責任追究,更重要的還應該是加強教育。要透過教育,使各級領導正確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認清做好安全工作與對黨、對自己、對部隊和對官兵生命負責的辯證關係,切實增強各級領導的安全責任意識;要透過教育,使廣大官兵樹立非常強烈的安全防範意識,認清事故可能就在自己身邊,稍不留心就可能危及自己生命財產安全;要透過教育,使官兵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切實提高官兵掌握政策的能力,增強官兵按章辦事的自覺性;要透過教育,摒棄封建迷信論和事故偶發論等錯誤思想,使官兵切實認識到事故是可以預防的。開展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多種多樣,部隊每年組織的條令學習月活動是一個很好的集中教育形式。但更重要的還要把安全教育貫穿到日常各項工作中。基層單位要經常組織開展教育,領導下基層要面對面實施教育,勤務部署要有針對性進行教育,各級機關還應結合實際統一部署開展專項安全教育。
二是把重點放在落實上,確保安全工作紮實到位。落實制度,就是領導依法管理,官兵按章辦事,使安全制度體現在部隊的各項工作中。落實制度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部隊的所有人員,滲透於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貫穿於官兵活動的每時每刻,必須保證全員額、全過程、全時空、全方位的落實。一要防止落實上的“空檔”。要把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都用制度規範起來,不能出現管理的“空檔”。課餘時間、雙休日和節假日與正課時間相比,管理難度更大,更容易忽視相關制度規定的落實,也是事故和案件的多發期,更應著重抓制度落實。二要防止物件失控。要切實把住人員的“在位關”、“活動關”、“外出關”,堅持好請銷假、點名、查鋪查哨等制度的落實,使官兵隨時隨地處於組織的控制、監督、管理之中。三要防止出現管理死角。小遠散的單位,特別是小執勤點,常常容易被忽視,容易鬆懈,容易失控。單位雖小,往往出的問題大;人員雖少,往往出事機率高,還應“由小放大”,把小單位當大單位來抓,認真抓好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
三是把精力放在檢查上,促進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每一項工作,有部署就必須要有檢查,沒有檢查,基層落實情況不清,部隊安全底數不明,部署的工作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更談不上有針對性指導基層開展工作。近幾年我們總隊透過有效的督察檢查,部隊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持續保持了近二年來部隊的安全穩定,這充分說明督察檢查對促進安全工作的持續深入,對保持部隊的安全穩定,確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督察檢查沒有多少好的辦法,就是要勤查多糾。平時要經常性的開展督察和專項檢查,機關人員下基層要落實一崗雙責。督察工作要形成制度,要把定期督察、專項督察和不定期督察、暗訪結合起來,建立一種長效的、動態的,以事前、事中、事後監督為主的督察制度。專項檢查要在專項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後及時跟進,必要時要分階段開展。檢查監督還要把握好幾點:一要及時經常,講求實效;二要公道正派,實事求是;三要眼於指導和提高。
做好安全工作,涉及部隊方方面面,關係部隊每名官兵,而且每個單位重點和難點問題都不盡相同。但萬變不離其宗。只要我們緊緊抓住重點環節,注重情況分析和調查研究,注重整體把握與區別對待,持之以恆,真抓實幹,就一定能把安全工作抓得更有成效,實現部隊安全發展的目標。
一是把基礎放在教育上,著力提高官兵安全意識。安全教育是安全工作最基礎的工作。增強各級領導安全責任意識和官兵安全防範意識,要靠嚴格的責任追究,更重要的還應該是加強教育。要透過教育,使各級領導正確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認清做好安全工作與對黨、對自己、對部隊和對官兵生命負責的辯證關係,切實增強各級領導的安全責任意識;要透過教育,使廣大官兵樹立非常強烈的安全防範意識,認清事故可能就在自己身邊,稍不留心就可能危及自己生命財產安全;要透過教育,使官兵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切實提高官兵掌握政策的能力,增強官兵按章辦事的自覺性;要透過教育,摒棄封建迷信論和事故偶發論等錯誤思想,使官兵切實認識到事故是可以預防的。開展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多種多樣,部隊每年組織的條令學習月活動是一個很好的集中教育形式。但更重要的還要把安全教育貫穿到日常各項工作中。基層單位要經常組織開展教育,領導下基層要面對面實施教育,勤務部署要有針對性進行教育,各級機關還應結合實際統一部署開展專項安全教育。
二是把重點放在落實上,確保安全工作紮實到位。落實制度,就是領導依法管理,官兵按章辦事,使安全制度體現在部隊的各項工作中。落實制度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部隊的所有人員,滲透於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貫穿於官兵活動的每時每刻,必須保證全員額、全過程、全時空、全方位的落實。一要防止落實上的“空檔”。要把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都用制度規範起來,不能出現管理的“空檔”。課餘時間、雙休日和節假日與正課時間相比,管理難度更大,更容易忽視相關制度規定的落實,也是事故和案件的多發期,更應著重抓制度落實。二要防止物件失控。要切實把住人員的“在位關”、“活動關”、“外出關”,堅持好請銷假、點名、查鋪查哨等制度的落實,使官兵隨時隨地處於組織的控制、監督、管理之中。三要防止出現管理死角。小遠散的單位,特別是小執勤點,常常容易被忽視,容易鬆懈,容易失控。單位雖小,往往出的問題大;人員雖少,往往出事機率高,還應“由小放大”,把小單位當大單位來抓,認真抓好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
三是把精力放在檢查上,促進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每一項工作,有部署就必須要有檢查,沒有檢查,基層落實情況不清,部隊安全底數不明,部署的工作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更談不上有針對性指導基層開展工作。近幾年我們總隊透過有效的督察檢查,部隊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持續保持了近二年來部隊的安全穩定,這充分說明督察檢查對促進安全工作的持續深入,對保持部隊的安全穩定,確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督察檢查沒有多少好的辦法,就是要勤查多糾。平時要經常性的開展督察和專項檢查,機關人員下基層要落實一崗雙責。督察工作要形成制度,要把定期督察、專項督察和不定期督察、暗訪結合起來,建立一種長效的、動態的,以事前、事中、事後監督為主的督察制度。專項檢查要在專項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後及時跟進,必要時要分階段開展。檢查監督還要把握好幾點:一要及時經常,講求實效;二要公道正派,實事求是;三要眼於指導和提高。
做好安全工作,涉及部隊方方面面,關係部隊每名官兵,而且每個單位重點和難點問題都不盡相同。但萬變不離其宗。只要我們緊緊抓住重點環節,注重情況分析和調查研究,注重整體把握與區別對待,持之以恆,真抓實幹,就一定能把安全工作抓得更有成效,實現部隊安全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