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綠色的成長

    確診以後別停藥。再難也別停藥。堅持三年。可能後期把藥停掉。太難了。我犯過五次病,十四年了。停藥十個月,準犯病。太邪了。

  • 2 # 沙阿貝

    精神分裂患者最重要的就是早發現,早治療並且終身堅持服藥。

    你所疑惑的“不需要終身服藥”的精神分裂患者,是沒有的,不存在的。對於精神分裂患者來說,只要是有過確診,那麼,堅持服藥就象衣服那樣的需要,就象吃飯那樣的必不可少,這個概念至少到目前為止,仍然是堅定的,牢不可破的,必須遵守的。

    對於精神分裂患者的治療其實是終身性質的,僅僅是區分“急性期”與“緩解期”或者說“恢復期”而已,這才是精神分裂患者需要終身服藥,並且沒有例外的根本原因。因為治療不能停止,所以服藥不能間斷。

    恢復的很不錯的病例確實是有的,並且不是很罕見,在這一部分人群裡,服藥依然是不能間斷的,目的在於鞏固,因為誰也說不準它究竟穩定到了什麼程度,也說不準它的將來會不會再復發,因此,只能是堅持服藥,不能放棄,這是最負責任的態度與做法,而不應該想著乾脆把藥物結束了。

    再一個原因或者說理由在於,精神分裂患者對於服藥存在輕度的依賴,偶爾的一次疏漏,都會被患者自己很明顯的體察出來,,這讓他們更加的謹慎,不敢懈怠與大意。有的人把這種現象解釋為個人生活習慣,我覺得還是談依賴這個概念感覺更真實更貼切一些。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精神分裂患者都是提倡終身服藥的,還沒有聽說過什麼樣的精神分裂患者,包括那些恢復的比較好的甚至是很好的病人,不需要終身服藥的,只能說這樣的病例還沒有,一個也沒有,根本就不存在的事情。

    個人見解,很膚淺,僅供參考。

  • 3 # 我說精神

    什麼樣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不需要終身服藥?確實並非所有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都需要終身服藥,一般來說,如果首次系統住院治療效果比較理想,精神病性症狀可以達到完全緩解的程度,那麼在精神症狀完全緩解後,再堅持一段時間維持期治療,就是可以逐漸停藥的。

    看了大家的回答,大多數人都認為精神分裂症需要終身堅持服藥。這在絕大多數精神分裂症患者身上確實如此,但總還有一部分患者治療的及時,治療效果好,完全沒必要終身服藥。比如目前得到大多數專家學者認同的治療規範是:如果首次住院治療,精神病性症狀完全消失,再堅持服藥兩年,如果病情沒有反覆就可以逐漸減量至停藥了。當然對於首次治療堅持服藥的時間,也有很多人認為應該延長到五年,儘量減少或者避免今後可能出現的復發。不過不管是堅持兩年還是五年,總還是可以停藥的,與終身服藥絕對不可同日而語。

    為什麼首次治療效果好的患者就可以嘗試停藥?為什麼反覆發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就要終身服藥?因為醫學統計上發現,隨著發作次數的逐漸增加,精神分裂症患者復發的機率也會隨之增加。所以當然發作次數越小,治療好的機會就越大。發作次數越多,治好的機率也就越渺茫。但世事無絕對,總還是有精神分裂症患者多次發作後康復的例子的。比如美國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著名的數學家約翰納什,也就是《美麗心靈》的電影原型,就是一名多年遭受精神分裂症折磨的患者,後來在家人的支援下,他的精神分裂症逐漸康復,又投身於科學研究中,最後終於奪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約翰納什的康復之路堪稱神奇,但真實存在,令人振奮。

    所以,精神分裂症患者不管是否需要終身服藥,遵醫囑服藥,一定會得到有效的改善,起碼可以延緩疾病的程序,保不齊你就是下一個約翰納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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