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中國的一級重點保護植物有:
蕨類植物
玉龍蕨、中華水韭、光葉蕨。
被子植物
革苞菊、長蕊木蘭、藤棗、萼翅藤、膝柄木、珙桐、狹葉坡壘、望天樹、普陀鵝耳櫪、掌葉木、異形玉葉金花、天目鐵木、坡壘、合柱金蓮木、伯樂樹。
裸子植物
長白松、銀杏、銀杉、資源冷杉、蘇鐵屬、紅豆杉屬、百山祖冷杉、水松、水杉、梵淨山冷杉、巨柏、元寶山冷杉。
共有三十種種類。
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是指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的行為。
凡載入林業部1992年頒佈的《國家珍貴樹種名錄》,以及《野生植物保護條例》附件《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名錄》所列的樹木皆為珍貴樹木。未列入這兩個名錄的樹木,不能成為本罪的物件,行為人非法採伐、毀壞的亦不構成本罪。
行為的表現形式為非法採伐和毀壞。所謂“非法採伐”,是指違反森林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未經允許擅自砍伐珍貴樹木的行為。所謂“毀壞”,是指毀滅和損壞,亦即使珍貴樹木的價值或使用價值部分喪失或者全部喪失的行為,如造成珍貴樹木數量減少、瀕於滅絕或者已經絕種等。這兩種行為方式可以單獨實施,也可以兼併實施,只有行為中任意一種的,即可構成本罪。毀壞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如果行為人採用放火、爆炸等方法破壞珍貴樹木的,由於已危害到不特定公私財產的安全,應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具體犯罪論處。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單位也可成為本罪主體。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本罪。關於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以何為目的,在所不問。非法採伐、毀壞珍貫樹木,有的是以營利為目的,有的僅僅是為了搭建住宅而用,有的是為了採集標本科學研究而用,但無論何種目的,只要行為人明知是珍貴樹木,而予以採伐、毀壞的,主觀上即存有故意。至於不知道樹木是珍貴樹木而採伐、毀壞的,不構成本罪。
由於珍貫樹木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所以,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的行為同時也侵犯了國家對珍貴樹木的所有權,因而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所侵犯的國家、集體與個人財物的所有權有近似之處,區別主要表現為:(1)犯罪客體不同。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侵犯的是國家對森林資源保護的管理制度,屬於破壞環境資源的犯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侵犯的則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屬於侵犯財產的犯罪。(2)客觀要件不同。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的行為人只要實施了非法採伐、毀壞珍賞樹木的行為,就可構成犯罪;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行為人除要求實施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外,還必須達到一定數額和情節,達到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才構成犯罪。(3)犯罪物件不同。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的物件僅為珍貴樹木;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物件,可以是任何公私財物。(4)主體要件不同。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而故意毀壞財物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單位不是該罪主體。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參考資料: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
首先是,中國的一級重點保護植物有:
蕨類植物
玉龍蕨、中華水韭、光葉蕨。
被子植物
革苞菊、長蕊木蘭、藤棗、萼翅藤、膝柄木、珙桐、狹葉坡壘、望天樹、普陀鵝耳櫪、掌葉木、異形玉葉金花、天目鐵木、坡壘、合柱金蓮木、伯樂樹。
裸子植物
長白松、銀杏、銀杉、資源冷杉、蘇鐵屬、紅豆杉屬、百山祖冷杉、水松、水杉、梵淨山冷杉、巨柏、元寶山冷杉。
共有三十種種類。
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是指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的行為。
凡載入林業部1992年頒佈的《國家珍貴樹種名錄》,以及《野生植物保護條例》附件《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名錄》所列的樹木皆為珍貴樹木。未列入這兩個名錄的樹木,不能成為本罪的物件,行為人非法採伐、毀壞的亦不構成本罪。
行為的表現形式為非法採伐和毀壞。所謂“非法採伐”,是指違反森林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未經允許擅自砍伐珍貴樹木的行為。所謂“毀壞”,是指毀滅和損壞,亦即使珍貴樹木的價值或使用價值部分喪失或者全部喪失的行為,如造成珍貴樹木數量減少、瀕於滅絕或者已經絕種等。這兩種行為方式可以單獨實施,也可以兼併實施,只有行為中任意一種的,即可構成本罪。毀壞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如果行為人採用放火、爆炸等方法破壞珍貴樹木的,由於已危害到不特定公私財產的安全,應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具體犯罪論處。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單位也可成為本罪主體。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本罪。關於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以何為目的,在所不問。非法採伐、毀壞珍貫樹木,有的是以營利為目的,有的僅僅是為了搭建住宅而用,有的是為了採集標本科學研究而用,但無論何種目的,只要行為人明知是珍貴樹木,而予以採伐、毀壞的,主觀上即存有故意。至於不知道樹木是珍貴樹木而採伐、毀壞的,不構成本罪。
由於珍貫樹木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所以,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的行為同時也侵犯了國家對珍貴樹木的所有權,因而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所侵犯的國家、集體與個人財物的所有權有近似之處,區別主要表現為:(1)犯罪客體不同。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侵犯的是國家對森林資源保護的管理制度,屬於破壞環境資源的犯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侵犯的則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屬於侵犯財產的犯罪。(2)客觀要件不同。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的行為人只要實施了非法採伐、毀壞珍賞樹木的行為,就可構成犯罪;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行為人除要求實施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外,還必須達到一定數額和情節,達到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才構成犯罪。(3)犯罪物件不同。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的物件僅為珍貴樹木;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物件,可以是任何公私財物。(4)主體要件不同。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而故意毀壞財物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單位不是該罪主體。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參考資料: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