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康復科岑醫生
-
2 # 糖尿病養生大講糖
葡萄糖糖耐量檢查在醫學上是作為確診糖尿病的重要依據,正常健康人的空腹血糖為3.9-6.1,餐後兩小時血糖為小於7.8,當你的血糖處於臨界值,或者超過臨界值的時候,醫生就會建議你做一個葡萄糖耐量檢查。
這項檢查需要你空腹8個小時,然後口服75克葡萄糖,然後進行檢測性血糖檢查。
-
3 # 陸博士大講糖
受檢者口服一定量的葡萄糖後,定時測定血中葡萄糖含量,服後若血糖略有升高,兩小時內恢復服前濃度為正常;若服後血糖濃度急劇升高,2--3小時內不能恢復服前濃度則為異常。臨床上常對症狀不明顯的病人採用該實驗來診斷有無糖代謝異常。
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是指在無攝入任何熱量8小時後,清晨空腹進行,成人口服75g無水葡萄糖,小兒按1.75g/kg體重計算,總量不超過75g,然後測量其血糖變化,觀察病人耐受葡萄糖的能力,是一種葡萄糖負荷試驗,是目前公認的診斷糖尿病的重要指標,用以瞭解胰島β細胞功能和機體對血糖的調節能力,廣泛應用於臨床實踐中,對診斷糖尿病非常重要。但由於其需要多次抽靜脈血,對患者很不方便,目前一般不作為常規檢查。一般來說,以下情況應做該試驗:
1、血糖處於邊緣狀態時
當血糖高於正常範圍而未達到診斷糖尿病標準時,須進行OGTT,如空腹血糖大於5.6mmol/L且小於7.0mmol/L或餐後2小時血糖大於7.8mmol/L,且又小於11.1mmol/L的患者,雖然他們的血糖升高但未達到糖尿病診斷標準,往往需要進一步檢查,以瞭解他們的糖代謝狀況,其中主要的檢查方法就是糖耐量檢查。此外,發生自發性低血糖的患者也需要進行糖耐量檢查。
2、妊娠情況下診斷糖尿病及糖耐量減低
所有孕婦在妊娠糖尿病的高發期,即懷孕24-28周的時候都應該進行糖尿病篩查。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在妊娠24~28 周直接進行口服糖耐量試驗(OGTT),禁食 8 小時,測量空腹血糖,正常情況下,應小於5.1 mmol/L;然後口服 75 克葡萄糖,分別在服糖後 1 小時、2 小時抽靜脈血測量血糖,正常值應小於 10.0 mmol/L、8.5 mmol/L,實際測得的任何一個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3、用於判斷胰島β細胞分泌功能
一般以服糖0分鐘到30分鐘胰島素分泌的上升量(μU/ml)與血糖上升量(mg/dl)的比值△IRI/△PG作為判斷指標,該比值<0.4者可判斷為胰島β細胞分泌功能低下。 例如測得某患者0→30分鐘血糖90→200(mg/dl),胰島素10→50(μU/ml ),則該患者的△IRI/△PG為:(50-10)/(200-90)=40/11 0=0.36,提示該患者胰島β細胞功能低下。
若胰島分泌功能嚴重衰退,服用胰島素促泌劑(磺脲類)後往往效果不佳,應採用胰島素治療。此外,胰島素分泌曲線的形態特點,有助於對糖尿病進行臨床分型。
4、用於流行病學研究篩查糖尿病及糖耐量減低高危人群
空腹血糖過高和糖耐量減低均屬於血糖代謝異常,是正常血糖代謝與糖尿病之間的中間狀態,是發生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素。因此,為了流行病學研究篩查糖尿病及糖耐量減低高危人群,主要的方法就是糖耐量檢查。
5、用於判斷胰島素抵抗
研究發現胰島素抵抗普遍存在於2型糖尿病中,幾乎佔90%以上,若有胰島素抵抗、高胰島素血癥,則患者應首選胰島素增敏劑,提高胰島素的敏感性,才會取得好的療效。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若已明確診斷的糖尿病患者、嚴重肝病患者、已行胃切除手術的患者,不建議進行口服糖耐量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