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策一家人狀告淮河醫院獲得了賠償,為什麼許敏媽媽和郭威不去呢?許敏媽媽花費了巨大,就沒人管了嗎?是醫院賠還是姚策的家屬賠給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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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科醫生小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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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愛普普
當事人告醫院沒商量。
醫院存在很多問題。在醫院生孩子,一直到出院,把許敏生的孩子給弄錯,這裡面存在著過錯,必須承擔責任。至於觸犯了哪一條法律,希望專業的律師給予幫助,還當事人一個公平。
事實上姚策已經告醫院了,並且獲得了精神撫慰金。那麼郭威一樣可以告醫院,主張自己的精神賠償。
許敏告醫院以及杜新枝一樣可以。
醫院也應該給予許敏精神賠償。
如果有證據證明杜新枝是夥同醫院偷換新生嬰兒,一樣可以告她。
需要專業律師給予專業指導。
網友指出來了好多疑點,比如醫院方面,兩個孩子出生該打的針存在疑點;杜新枝醫院方面有熟人,拖延刨腹的時間,抱錯嬰兒;有沒有準生證,以及郭威的戶口和真實出生時間不一樣等等。
28年過去了,有沒有錯過追訴時效呢?
沒有。追訴時效不是從二十八年算起,而是應該從當事人發現這個問題開始計算。
姚策養父母花費了那麼多錢,究竟應該誰來賠償呢?
我覺得得看最後的判決,看杜新枝有沒有罪,我估計醫院和杜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包括精神方面和物質方面的賠償。
由於我也不是法律專業,不知道對否?但是我覺得郭威和許敏都可以告醫院,並且許敏還可以把杜新枝一起告。
姚策一家人狀告淮河醫院得到賠償了,為什麼許敏一家人怎麼不去告呢?
雖然姚策身患重病,但是法院判決認為抱錯了和得肝癌沒有必然聯絡,但是抱錯了影響了姚策的一生,所以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淮河醫院當年對產婦和新生兒實行母嬰分離方式護理(母嬰不同室護理),存在對杜新枝、姚策母嬰登記混亂和相關化驗單缺失等管理上的重大過錯,造成“錯抱”姚策的事件發生。所以醫院要為未盡謹慎職責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未盡謹慎職責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我想說的是許敏媽媽完全可以狀告淮河醫院,雖然郭威沒有生病,但是抱錯了對郭威的人生造成了重大的影響,他的人生道路本來是很完美的,一切都毀了。許敏媽媽也是人財兩空,歸根結底也是因為醫院給抱錯孩子了,所以淮河醫院必須賠償。
淮河醫院的一次錯誤是造成了兩個大家庭的徹底改變,兩個小家庭的命運改變。
不論是不是人為造成的,現在淮河醫院自己也承認了責任,姚策的死亡不可預測,但是他的命運還有郭威的命運改變都和醫院有直接的關係。
如果沒有抱錯,郭威可能是個軍官了,許敏一家人很幸福,而不是現在的“家破人亡”,“慘不忍睹”。而且姚策也會及時得到注射疫苗,阻斷得乙肝,更不會因為肝癌30歲就去世了。
支援許敏媽媽、郭威一家人向淮河醫院索賠,讓醫院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受傷的不只是姚策,還有郭威,現在更慘的是許敏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