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前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女工的髮辮必須納入帽內,如使用電動裝置工具按規定檢查接地線,並採取絕緣措施。
1.2、禁止使用有裂紋、帶毛刺、手柄鬆動等不合要求的工具,並嚴格遵守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規程。
1.3、鑽孔、打錘不準戴手套,使用鑽床鑽孔時,必須遵守“鑽床安全操作規程”。
1.4、清除鐵屑必須採用工具,禁止用手拿及用嘴吹。
1.5、剔、鏟工件時,正面不得有人,在固定的工作臺上剔、鏟工件前面,應設擋板或鐵絲防護網。
1.6、工作中應注意周圍人員及自身安全,防止工件、工具脫落及鐵屑飛濺傷人,兩人以上工作時要有一人負責指揮。
1.7、進行裝置檢修時,工作前必須辦理《安全檢修票》,進入裝置內檢修必須事先辦理《進入裝置、容器作業許可證》,進入易燃易爆物的裝置內檢修時必須事先辦理《動火許可證》。
1.8、進行裝置檢修(檢查)作業時,要辦理“裝置檢修停送電聯絡單”,由電工進行停送電,並按規定採取安全措施,不須經過電工,可由操作人員直接停車斷電的裝置,在檢修時,停車、斷電後,閘刀開關處加鎖或在閘刀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標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護。
1.9、清洗裝置工件時,不準用揮發性強的可燃液體清洗,如汽油、苯、丙酮等,必要時應有防火措施。
1.10、在潮溼地點和陰雨天氣使用電氣裝置時,經由電工檢查合格才能使用。
1.11、刮研操作時,工件必須穩固刮刀不準對人操作,研磨大型曲拐軸、甩頭瓦時,應設保險裝置或墊木或採用適當的安全措施。
1.12、使用清管器時,應檢查蛇皮管、軟軸及電氣接地良好,清管器連線要緊固,兩人操作開關訊號必須明確,相互配合好,清管是不準帶手套。
1.13、劃線平臺周圍要保持整潔,一公尺內禁止堆放物件,所用千斤頂必須底平、頂尖、絲口鬆緊合適,滑絲千斤頂禁止使用,起重千斤頂不準傾斜,底部應墊平,隨起隨墊枕木,其他應遵守千斤頂的安全操作規程。
1.14、工件劃線應支牢,支撐大件時,嚴禁將手伸入工件下面,必要時要用支架或吊車吊扶,當日不能完工,應做好防護。
1.15、劃線所用紫色酒精,在三公尺內不準有明火,禁止放在暖氣、氣爐上面烘烤。
1.16、使用倒鏈、千斤頂等小型起重裝置時,必須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規程》。
1.17、用人力移動物件時,要統一指揮,穩步前進,口號一致。
1.18、檢查拆卸或裝配工作中間停止或休息時,零件必須放穩妥。
1.19、高處作業及使用梯子作業時,應按“高處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梯子安全注意事項”。
1.20、機器裝置試車前,先檢查機器裝置各部是否完好,檢修人員撤離現場後,並辦理停送電聯絡手續,試車中不準調整接觸轉動部位。
1.21、工作完畢或因故離開崗位,必須停車斷電。
1.22、在交叉和多層作業時,必須帶好安全帽,帶好工具包防止落物傷人,並注意統一指揮。
1.23、高空作業,必須辦理高處作業證,作業所用工具,必須用繩拴住或設其他防護措施,以免失手掉落傷人。
操作前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女工的髮辮必須納入帽內,如使用電動裝置工具按規定檢查接地線,並採取絕緣措施。
1.2、禁止使用有裂紋、帶毛刺、手柄鬆動等不合要求的工具,並嚴格遵守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規程。
1.3、鑽孔、打錘不準戴手套,使用鑽床鑽孔時,必須遵守“鑽床安全操作規程”。
1.4、清除鐵屑必須採用工具,禁止用手拿及用嘴吹。
1.5、剔、鏟工件時,正面不得有人,在固定的工作臺上剔、鏟工件前面,應設擋板或鐵絲防護網。
1.6、工作中應注意周圍人員及自身安全,防止工件、工具脫落及鐵屑飛濺傷人,兩人以上工作時要有一人負責指揮。
1.7、進行裝置檢修時,工作前必須辦理《安全檢修票》,進入裝置內檢修必須事先辦理《進入裝置、容器作業許可證》,進入易燃易爆物的裝置內檢修時必須事先辦理《動火許可證》。
1.8、進行裝置檢修(檢查)作業時,要辦理“裝置檢修停送電聯絡單”,由電工進行停送電,並按規定採取安全措施,不須經過電工,可由操作人員直接停車斷電的裝置,在檢修時,停車、斷電後,閘刀開關處加鎖或在閘刀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標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護。
1.9、清洗裝置工件時,不準用揮發性強的可燃液體清洗,如汽油、苯、丙酮等,必要時應有防火措施。
1.10、在潮溼地點和陰雨天氣使用電氣裝置時,經由電工檢查合格才能使用。
1.11、刮研操作時,工件必須穩固刮刀不準對人操作,研磨大型曲拐軸、甩頭瓦時,應設保險裝置或墊木或採用適當的安全措施。
1.12、使用清管器時,應檢查蛇皮管、軟軸及電氣接地良好,清管器連線要緊固,兩人操作開關訊號必須明確,相互配合好,清管是不準帶手套。
1.13、劃線平臺周圍要保持整潔,一公尺內禁止堆放物件,所用千斤頂必須底平、頂尖、絲口鬆緊合適,滑絲千斤頂禁止使用,起重千斤頂不準傾斜,底部應墊平,隨起隨墊枕木,其他應遵守千斤頂的安全操作規程。
1.14、工件劃線應支牢,支撐大件時,嚴禁將手伸入工件下面,必要時要用支架或吊車吊扶,當日不能完工,應做好防護。
1.15、劃線所用紫色酒精,在三公尺內不準有明火,禁止放在暖氣、氣爐上面烘烤。
1.16、使用倒鏈、千斤頂等小型起重裝置時,必須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規程》。
1.17、用人力移動物件時,要統一指揮,穩步前進,口號一致。
1.18、檢查拆卸或裝配工作中間停止或休息時,零件必須放穩妥。
1.19、高處作業及使用梯子作業時,應按“高處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梯子安全注意事項”。
1.20、機器裝置試車前,先檢查機器裝置各部是否完好,檢修人員撤離現場後,並辦理停送電聯絡手續,試車中不準調整接觸轉動部位。
1.21、工作完畢或因故離開崗位,必須停車斷電。
1.22、在交叉和多層作業時,必須帶好安全帽,帶好工具包防止落物傷人,並注意統一指揮。
1.23、高空作業,必須辦理高處作業證,作業所用工具,必須用繩拴住或設其他防護措施,以免失手掉落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