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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8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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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歷史寶藏

    先放著“紋身哥”與“白衣哥”的事,思考一個問題:

    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古代,那麼古人是怎麼處理的?

    這樣的事情,在古代並不罕見。

    案情:乾隆年間,有一個叫陶文鳳的男人,有一弟弟叫陶文麟,弟弟取了一個很漂亮的媳婦稱丁氏。陶文鳳屢屢垂涎漂亮的弟妹,想調戲她,卻又因弟弟在,不好下手。終於有一天,弟弟出去辦事了,當天不能回來。這個陶文鳳就起了歹心,當天晚上,這廝一不做二不休,一手拿著刀,一手拿著銀子,從窗戶跳進弟妹房中,威逼利誘,想要非禮丁氏。但是丁氏不答應,轉念歹人有刀在手,故心生一計。丁氏佯裝同意,就脫了衣服在床上誘惑歹人,陶文鳳“喜不自禁”,把刀放到床下,也上了床。丁氏眼疾手快,看他上床,就立刻跳下去把刀撿起來,陶文鳳猝不及防,竟被亡於婦人之手。

    史書沒有記載丁氏這一晚上怎麼度過的,第二天,丁氏跑到縣衙擊鼓喊冤,縣裡一看這案情,不敢接手,就將此案轉到上一級的府衙。

    法醫分析案發過程:首先,陶文鳳裸死於丁氏床上,衣服散亂於床頭,著急之下襪子都沒脫,雙鞋並不整齊。因此法醫判斷陶文鳳確實有施奸之意圖。其次,陶文鳳身中三刀,一刀在左肩,一刀在右臂,一刀在胸部。因此而斃命。其中左肩部傷最重,應該是丁氏情急之下,第一刀砍的地方,傷口深。而第二刀當是陶文鳳中刃後起身奪刀,爭鬥中游被傷及右臂,傷口淺而斜。而後陶文鳳無力支撐,倒在地上,丁氏害怕他再起來,就在他的胸部來上一刀,道口深而正,因而致命。

    判決的時候,就有人提意見了,歹人已經倒地,但是婦人還是將之擊斃。是屬於正當防衛呢,還是防衛過當?

    說到這裡,我們都知道了。這個案情和“紋身哥”與“白衣哥”非常相似了。

    那兩百年前的判決是怎樣的呢?判決書原文是:“且也強暴橫來,智全貞操,奪刀還殺,勇氣佳人,不為利誘,不為威脅。苟非毅力堅強,何能出此!方敬之不暇,何有於杖?此則又敢布諸彤管載在方冊者也,此判。”

    面對強暴勢力,丁氏智勇雙全,奪刀還擊,勇氣可嘉,坦然面對威逼利誘,如果不是丁氏有頑強的毅力,怎麼能做出這樣精彩的回擊呢?這樣的女子,尊敬都來不及呢,怎麼能懲罰她呢,怎麼能說她防衛過當呢?

    最後還加了一句——還要將此事記載於史冊,讓後人仰之。就這樣了!

    此案的斷判人——張問陶(號船山)

  • 2 # 八哥是老八

    在法律上,白衣哥最多也是防衛過當,這個具體要根據影片和法醫鑑定,不能輕易下結論,再者紋身哥的背景真的要好好查查,現在國家一直在宣傳打黑除惡,紋身哥,隨便從車上就可以拿出一把砍刀,不是黑勢力就是惡霸!普通老百姓不可能擁有這些,管制刀具現在國家查的嚴!現在社會輿論對本次事件關注度非常高,社會輿論普遍偏向白衣哥正義這一方!確實白衣哥屬於正當防衛,如果在冰冷的法律面前,爭取到無罪釋放,廣大群眾的呼聲也希望白衣哥能有個好的結局

  • 3 # 手機使用者9434407005

    整個事件從不同角度來看,會有不同的說法。1.我們以死者拿刀瞬間為節點,前半部分為糾紛,後半部分為衝突。後半部分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最多防衛過當。2.我們以死者持刀丟失的瞬間為節點,前半部分為死者持械傷人,後半部分為故意殺人。但是我傾向於第一種角度。因為:1.雙方在衝突前並無仇怨。2.前後兩部分互為因果。3.死者是主要攻擊方,在毆打對方後,持械傷人,被攻擊者有生命危險。4.被攻擊者思想持續受到的思想壓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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