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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棧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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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QJZF
改革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出路。隨著發展,物業已經失去了最初房屋貨幣化後個人擁有產權小區管理的問題。現在物業公司既沒有行政管理職能(社群的戶口、外來人員、衛生、社會治安等管理),又沒有社會服務職能,更不為業主著想,承擔責任,僅僅只是做綠化衛生和守護(還談不上保安作用,因為他們不承擔任何業主的損失作用),水電氣公共道路維修等物業也不承擔,甚至有的連電梯之類的也不承擔,維修推三阻四,物業僅有功能只是社群管理服務中的一小部分,卻佔有物業費的全部,拿錢多服務少,必須改革小區管理體制,改革成為社群管理(農村都還有村社組織管理機構),由社群聘請專業的保安公司、保潔公司、維修公司和綠化服務公司更實在。物業費交社群管理,改革維修基金和物業由城建部門管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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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講道理的小老頭
小區物業服務標準和收費是否對等,這是業主關心的,其實從業主多數意見可以看出,業主對物業的不瞭解,物業這兩個字是啥意思都不知道。物業的本質工作核心內容更是誤解多多,多數業主維權都是沒有道理的。例如我在2004年居住的小區,我在小區丟了電動車,我到物業吵,鬧,向媒體報料,律師都說物業有責任。你說物業不賠行嗎?最後物業公司,拿出了合同和物業管理條例,逐條對號入座,也沒有找到物業承擔責任的證據。我是個科研工作人員,對啥事都特別認真,最後我幾乎把所有的物業法規研究個透。有些業主動不動就與物業講合不合法。但業主又有幾個知道物業的法規了。維權維權維了半天又有幾個知道業主的權利呢。
說的簡單點,業主以合同方式委託給了物業公司管,回頭再同物業講,這是業主的那是業主的,不讓人管。物業要管必須要維護全體業主的利益,那麼必有部份業主的私慾受到約束,拒絕交費就成了部份業主維護私慾的方法,理論上,物業服務不好。結論只收錢不幹事,對抗措施,黑物業必須打倒,解散。美麗謊言是,業主自治,重聘物業,交社群管。
咱不理論對與錯,只要到物業撤離的小區去看看,多瞭解瞭解,業主生活的狀態和政府為百姓操的那麼多心,你會明白很多。
有人說物業黑,那麼你就與社會上任何一點就可以比。當病人住院,病人家屬賠護,而醫院收了高額的護理費,欠費了就馬上停藥。業主不交費,物業照常工作,而為啥沒有人說解散醫院,因為誰都離不醫院。誰都知道到飯店吃飯,每樣飯菜的成本,和利潤。你瞭解一下那個中小規模的小區有那麼豐厚的利潤。如果你欠了供電公司的電費,馬上停電了,人們都認為合情合理,而欠了物業的電費,水費,物業費,物業就不能停電,停水,停電梯,一樣的法則,在物業就另類呢?人善有人欺,物業在很多中小型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常被漫罵,追打,裝置被砸,這也是電視常見到的情景.........。
假如我們的業主是做物業的,收物業費有錯嗎?不自覺的業主不交費,那你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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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對廣大業主來說本是一項增值服務,但現在卻像一項必須按時、按期繳納的政策性規費一樣壓迫著全中國的城市局民。物業服務不論規模,不論好壞,但管理費按平方一分也不能少。現在物業公司之間,物業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物業之間惡性事件層出不窮,究其根本還是物業管理這種一本萬利、坐收其成的行當在當今的中國實在是太誘人了。百姓花盡平生集蓄買來一套房,還要活生生接受第二次盤剝。而物業公司呢,三四個人的人力成本就可以洋洋灑灑經營一個偌大的小區,至於投入,沒有一項不是來自業主。這生意,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要想社會穩定,人民安康,物業改革迫在眉睫。其實一般的小區只需要一兩個物業協調員就夠了,真正的管理還是要交給廣大業主,試問九零年代前,那麼多大院、社群,也沒有物業,不照樣過得融洽、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