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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許懷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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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瀚第一
元曲是繼唐詩宋詞之後形成的另一種文學形式,因其首先興盛於北方地區,所以又有“北曲”之稱。元曲大致分為兩種,一為元雜劇,一為元散曲。雜劇是一種把歌曲、說白和舞蹈結合在了一起的形式;散曲則是詩歌,包括套數和小令兩種——套數由若干曲子組成,小令則只含一支曲子。元曲有嚴密的格律定式,而每一曲牌的句式、字數、平仄等也都有固定的格式要求,只是並不死板,定格中允許加襯字,部分曲牌還可增句,押韻上允許平仄通押,與律詩、絕句和宋詞相比,元曲具有較大的靈活性。雖然其流傳程度並不如唐詩、宋詞那麼廣泛,但元曲在思想內容和藝術成就上有著其獨具的特色,使之堪與唐詩、宋詞鼎足並舉,成為中國文學史上的第三座里程碑。
元曲是憤怒的藝術!這話並不過分。在元代,這種新興的文體,閃現出新的思想光輝,它的主要思想傾向,是和元代社會相對立的。許多作品,表現了元代這樣一個封建專制統治的嚴酷現實,切切實實地反映了元代社會最底層人民的心聲!如無名氏的小令“醉太平”,痛快淋漓地直斥當時腐敗之極的“大元”政府以及開河、變鈔、法濫、刑重等苛政,一針見血地指出“賊做官,官做賊”的社會現實,喊出了人民反抗的呼聲。其題材之豐富,思想之深摯,藝術之精湛,都達到了非常高超的境界。
從總體來看,元曲的規範性不及唐詩宋詞,但若從表情達意看,元曲因其形式體制的不拘一格,其題材及風格表現方面也可能容納多樣性的豐富性。這個功績,在中國文藝史上是不可磨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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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道之和135l
道之和曰,元曲在元以前稱之為“蕃曲”、“胡樂”,元以後稱之為元代戲曲,元初“元代戲曲“在狹義上簡稱“元曲”。
元朝以前,元曲是在民間流傳的“街市小令”或“村坊小調”。隨著蒙元政權滅南宋,入主中原後,元曲就在以大都和臨安為中心的中原大地上流傳開來。
元曲的創作必須嚴格地格律定式,它對曲牌的句式、字數、平仄等都有固定的格式要求,在內容選擇上,也要依曲牌的悲歡曲調填寫出不同的情感內容。
元曲有定格,但也有其靈活性。元曲可以在定格中加襯字,有的曲牌還可以增句,押韻時允許平仄通押,與宋詞和律詩絕句相比,靈活性就大大增加了。所以我們可以發現,同“曲牌”的兩首曲子的字數,有時候是不一樣的,就是這個原因。
元曲是中國文學寶庫的重要組成部份,它在藝術創作形式和內容上都形成了獨有的特色,與唐詩、宋詞、明清小說一樣,見證了中國文學史上的輝煌。
元曲的鼎盛時期是在元代,所以稱之為“元曲”。元曲包括元雜劇和散曲,雜劇就是戲曲,散曲則屬詩歌,其文學體裁不同。
當然元雜劇和散曲都採用北曲作為演唱形式,所以,元雜劇和散曲也叫樂府。不過,元雜劇的成就和影響遠遠超過散曲,故也有以“元曲”單指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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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曲,被稱為“街市小令”或“村坊小調”。(因其來自所謂的“蕃曲”、“胡樂”,故首先在民間流傳。)包括散曲與雜劇兩個部分。散曲,作為韻文文學的一種,其曲詞與詞的體式相近,但在字數定格外可加襯字,較為自由,並多使用口語;而曲牌亦更加豐富多變,深受人們喜愛。散曲包括小令、帶過曲和散套,是用以清唱的。散曲又有北曲、南曲之分。北曲用韻以《中原音韻》為準,無入聲,音樂上用七聲音階,聲調遒勁樸實,以絃樂器伴奏為主,故有“絃索調”之稱,也用笛伴奏。南曲用韻以南方(今浙江一帶)語音為標準,有平上去入四聲,明中葉後也兼從《中原音韻》,音樂上用五聲音階,聲調柔緩宛轉,以簫笛伴奏。而在一個曲目裡兼用北曲和南曲,交錯使用聯成套曲,叫南北合套。之後出現的將多個宮調的幾支或十幾支曲子結合起來,歌詠同一故事的聯曲,被稱作諸宮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