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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還是那首難忘的旋律

    1、強化宣傳教育,端正權力意識。要把正確的權力觀教育貫穿於幹部培養、成長、成熟的全過程和考察、提拔、使用的每一個環節,準確把握幹部在特定時期和特定環節的思想動態,認真研究權力觀形成和發生變化的規律,有的放矢地抓教育,使馬克思主義權力觀真正入心入腦; 拓寬教育渠道,整合教育資源,建立組織機關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等相互補充、相互配合、相互滲透的開放式教育格局,增強幹部對權力的理性認識和感性認識,把黨紀國法以及道德規範對權力觀的要求轉化為自覺行為; 根據各級領導幹部、普通黨員幹部所處地位和環境,在教育內容、教育形式的選擇上也要各有側重,增強權力觀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搞好權力分解,建立權力制約機制。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執行機制。權力的分解和制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是防止權力脫離人民利益的一項重大措施,也是社會主義政治文化發展的高度結晶。如果多項權力由一個人支配行使,就很難形成權力間的制約關係。如果一個權力依附於另一個權力,權力之間形成隸屬關係,則意味著權力形同虛設,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約。因此,對行政權力如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要進行適度分解,合理劃分職責許可權,對一些掌管人、財、物等容易產生權力濫用的重要崗位,強化業務分工和制約,規範執行程式,增強部門之間、科室之間、人員之間的鉗制和交叉制約,形成相互監督制約機制,構成內在的相互制衡的執行體系。

    3、加大監督力度,促進權力規範執行。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會被濫用,必然會滋生腐敗。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廣度、深度,強化對權力執行過程的監督,提高監督的實效。必須由單純的事後監督轉變為包括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在內的全過程監控。同時,為了確保權力在預定的軌道上執行,必須擴大監督制約的物件、內容,即由對單一內容和一般性問題的監督,轉變為對所有內容和實質性問題的監督。既要注重對“事”的監督,又注重對“人”的監督; 既注重具體權力行為的監督,又注重對抽象權力行為的監督; 既注重對權力行為程式性的監督,又注重對權力行為合法性的監督。另外,在監督的“深度”上還要下工夫。實踐證明,作為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不能只停留在表層上,要求我們從對一般性問題的監督轉變為對實質性問題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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