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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40595231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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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330781324369
1、就是作者對某個議論物件發表見解,以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
2、表達方式亦可稱為表達方法,是作者根據客觀事物和表達思想感情的需要而運用的一種語言表達形式。常用的表達方式有五種:敘述、描寫、抒情、議論和說明。這五種表達方式的內涵比較容易掌握,此不贅述。記敘文多采用敘述、描寫和抒情的表達方式,議論文多采用議論的表達方式,說明文多采用說明的表達方式。
議論方式:1、舉例論證:舉例論證法就是選擇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事例作為論據,證明論點。
2、道理/引用論證:用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如馬列主義經典著作的精闢見解,以及人們公認的定理公式等來證明論點。
3、對比論證:拿正反兩方面的論點或論據作對比並在對比中證明論點。
4、比喻論證:用人們熟知的事物作比喻來證明論點。
5、象徵論證:用物體象徵來證明論點。
6、歸納論證法:歸納論證法是透過綜合若干個別事例,概括它們的共通點,從而推斷出一個反映普遍規律的論點的方法。
7、演繹論證法:根據一般的原理,推斷出個別的結論,可以加強文章的邏輯和說服力。比較常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舉例項。就是用最能表現論點的具體事實作論據來證明論點。我們通常所說的擺事實、講道理,實際上就是這種方法。這種方法的關鍵之處,是要選擇最有代表性的材料。 事引申。就是用人們熟知的一個事理作為論據,來表現另一個道理(即文章的論點)。運用這種方法,應該注意兩個事理要有一定的聯絡。否則,就不會產生相應的說服力。 反證。就是不從正面來證明論點,而是從反面來加以證明。這種方法,往往能產生正面證明所不能起到的作用。運用這種方法,應注意要使反面的“結果”來觸動人心。 對比。是將論據中截然相反的兩種事物進行比較,從而達到證明論點的目的。這種方法,往往能深刻地揭示事物的本質。運用這種方法,要注意事物的對比性,也就是說這種對比,必須能有力地論證觀點。 除去以上四種最常用的議論方法之外,還有類比法、因果互證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