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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豪俊律師

    律師答疑:雖然你並沒有交待清楚前一個拘留的性質,但是根據我的經驗判斷,大概率是行政拘留(即大家俗稱的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十五日說明打架的程度還是比較嚴重的,這種程度是完全有可能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的。你朋友行政拘留的處罰完畢後,又被警方帶走了(還是沒說清楚,這次應該是刑事拘留),這也就意味著是治安轉刑事了。你的朋友應當積極的賠償,積極的促成刑事和解。具體策略與方法:

    從警方一開始對你的朋友實施的行政拘留達十五天,側面反映了你的朋友的打架在治安中屬於比較嚴重的行為,但是放到故意傷害罪的刑事案件中,依然屬於輕微的刑事案件。

    在這類輕微的刑事案件中,儘管客觀上出現了輕傷的結果,屬於應當追究故意傷害罪刑事責任的範圍,但是畢竟沒有其他的惡劣情節與後果,所以警方有可能有兩種處理:一是立案,但會主持刑事和解,二是不予立案,告知受害人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通常來說,警方在受害人堅持立案的情況下還是會予以立案的,並且處理方法和法院對待刑事自訴人的方法大同小異,都是願意通過促成刑事和解來進行化解。

    在這種情況下,你的朋友態度一定要端正:

    首先,必須放低自己的姿態,哪怕這次打架對方確實也有不對的地方,你的朋友也一定不要再提這些,把所有的重心放在道歉上,一心的道歉和認錯就可以了,至於對方的錯誤會有警方去進行批評教育的。

    其次,要有願意賠償的態度,當然具體的賠償數額可以不說,讓對方來提,如果對方不是好人,要趁機獅子大開口宰你,一般警方也會看不過去主動去幫你還價的,通常而言,造成輕傷的這種情況和解的費用在5到10萬(視不同經濟情況的地區而言),如果條件再好點的,賠到20萬的也有,但是再高就明顯是坑人了。

    最後,一定要在給錢前讓對方先簽好《諒解書》,如果對方不同意籤諒解書,只收錢是絕對不可以的,另外,諒解書中的表述也非常重要,不能只是表示諒解了事,而是一定要明確的以受害人的身份對警方提出不予追究對方刑事責任的要求。

    經過上述三個步驟,這樣刑事和解下來大部分的案件都會撤案處理,不會移送到檢察院,有的案件由於行動效率較低移送到了檢察院一般也會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 2 # 淮北日月升

    我朋友已經被拘留半個月,剛出來又被帶走了。對方起訴他故意傷害罪,怎麼辦?

    先看看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具體到本案,既然拘留半個月又被帶走了,說明故意傷害罪,罪名基本是成立的,剩下的就是就看怎麼爭取從輕處理了。

    要想減輕,大體上有兩個途徑。

    第一個途徑是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獲得刑事諒解,這樣可以獲得酌情從輕處理。對方的損失,包括醫藥費、陪護費、誤工費等。

    第二個途徑就是在辯護中積極查詢對方的過錯。如果對方有過錯(例如先動手,或者先罵人等等),那麼可以主張本方當事人從輕或減輕。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如何不能放手不管,否則很可能喪失爭取從輕的機會。

  • 3 # 刑事律師任鵬

    我是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長期辦理各類刑事類案件。結合以往辦理故意傷害刑事案件的經歷,以及您對案件的描述,就您的這一問題,我有以下看法:

    其次,行政拘留期滿後又被羈押,可能意味著您的朋友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刑事拘留

    在行政拘留期間,公安機關可對受害人進行傷情鑑定。若鑑定結果為輕傷及以上傷勢,則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會對本案進行立案偵查,並對您的朋友刑事拘留。若傷情鑑定結果僅僅是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會決定不予刑事立案。

    最後,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訴後,法院可能會對您的朋友進行逮捕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10條的規定,若受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檢察院不予追究的(如本案的公安機關),其有權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法院受理自訴後,若法院認定你的朋友有社會危險性,則會決定對其逮捕

    根據以往代理故意傷害刑事案件的經驗,建議您儘快動員其家屬與受害人協商賠償事宜,爭取拿到受害人的書面諒解。也可在當地找一位認真、負責的刑辯律師代理此案,爭取一個較好的結果。

  • 4 # 月球賊亮

    靠譜回答。

    這樣看應當是打架了。

    拘留十五天,那麼這架打的對方應當傷的不輕,而且對方也是在傷勢較重的情況下極力要求公安處理,或者是說你朋友隨時都可能跑,所以得先控制一下人身自由等等,故而進行拘留。

    關於故意傷害罪,法律規定: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既然問怎麼辦,給你支個招吧,也是正常處理的方法。

    不管對方是輕傷或者重傷,你得積極與對方溝通,民警在處理此事的時候,也是可以提前將民事部分進行調解的,在此稱為:刑事和解,僅針對民事部分,而非刑事責任,民警沒那麼大權。

    民事和解達成一致有什麼好處呢?也就是說,對方可能會出諒解書,這東西的重要性,我想大家都很清楚,能讓犯罪嫌疑人適當的減輕刑罰,這樣判個緩刑之類可能性較大,當然各地在適用這條法律的規定不同。

    為什麼要去自己主動溝通呢,因為公安刑事和解一般以一次為限,除非雙方當事人均要求再次合解。

    那麼有人會問,那麼對方獅子大口開,想要多少就給多少嗎?那也不是這樣的,如果你無法承受,那麼你不必接受,到法院給根據國家規定的賠償額進行賠償,到時候你願意賠償法院判處的金額,那麼也會從輕宣判,當然那時判處緩刑的機會將變小。

    另外,別覺得自己的命運好像是捏在別從手裡感到冤屈,對方輕傷或者重傷,輕傷有些是可以定上殘疾的,對方同時也得忍受的傷殘的痛苦。所以別動手,才能讓你遠離是非。

  • 5 # 你身邊的律師

    從法律上講,拘留半個月又被帶走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建議問問公安原因,如果真是刑事立案了就趕緊請律師介入,以免走彎路!

  • 6 # 虎虎生威9121

    作為一個基層法制民警,我來回答下。拘留半月應該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毆打他人行政拘留十五日,後來又被帶走,應當是被害人在此期間做出來輕傷鑑定,所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這種情況首先建議你瞭解情況,被害人鑑定是輕傷幾級還是重傷。第二,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爭取把你朋友先保出來。第三、積極和被害人協調賠償事宜,讓其出具諒解書,這樣法院會判的輕許多。第四、家庭可以情況下建議請個律師,他可以幫你在法院審判出庭。第五、善意提醒你公安偵查期間家屬不可以去看守所看你朋友。

  • 7 # 景泉仔

    這說明你朋友把人家打的嚴重了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現在你趕緊找警察和對方達成諒解,讓對方給你出具諒解書,然後辦取保,到時候判成緩刑。

  • 8 # 華東迅哥

    這就是你的朋友?你還在操心他的事?我建議你首先先自我檢查下自己!如果有不對的地方趕緊去公安機關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 9 # 姚志明律師

    您好!已經被拘留15天一般屬於治安拘留,即行政處罰。對方傷情穩定以後可以做傷情鑑定,傷情鑑定結果出來了,傷情達到輕傷以上,行為人可能會負刑事責任,這時候應當儘量爭取對方的諒解,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要價太高,也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式。

  • 10 # maoyinghou

    對方起訴你朋友故意傷害罪?不可能,這類刑事案件可以自訴,但很少,因為證據問題。一般都是由公安立案偵查,檢察院公訴。

  • 11 # 老馬哥樺樹茸

    ,可是別忘了,事情沒完全調查清楚之前,每隔15天可以拘留一次,常規做法就是再第十五天對你說:你可以出去了……但是辦完手續後,走出門口,就又對你說你涉嫌啥活動?需要你配合調查,然後又是十五天……父親節了,還是送點最實用的禮物吧……

  • 12 # momo6825

    你這個情況,前面說拘留15天,應該屬於行政拘留,打架的話,應該按照,治安處罰條例裡面的尋釁滋事罪。判以拘留15天! 那麼現在人出來了,直接被抓走了,那麼就是行政拘留轉刑事案件了!證明你朋友把別人打的不輕,但是你沒有寫對方是什麼傷,是輕傷,還是重傷,或是致殘! 輕傷是至少的啦,至少是骨折,要不就是門牙兩顆以上,如果不是特別嚴重的話,你就是不賠錢,法院直接判,多半也就是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如果骨折好幾處的話,那麼你就要找對方啦,積極協商,積極賠償,對方出了諒解協議書,然後基本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啦,這種情況如果你不進行賠償那麼多半會判實刑!

  • 13 # 朕的心你懂不懂

    驗傷達到輕微傷等及以上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要坐牢的。 若達不到輕微傷以上等級 只需接受治安處罰 罰款或者行政拘留 .

  • 14 # 楊青松律師

    拘留半個月被放出來,此次應該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有一個封包一千張,90版的二元鈔票,請問現在市場大約能值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