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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螢火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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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虛掩醜陋
機器人的三大定律,普通人很少知道和了解其中詳細內容。既然說到了機器人三大定律那麼首先知道什麼是三大定律。三大定律來自於50年代阿西莫夫的書《我,機器人》,它有三條:
1、規定機器人不能傷害人類個體,不能目睹人類個體遭受危險時袖手旁觀而不救助。這一條看上去很符合道理,那麼問題來了。不能傷害人類個體,就能傷害群體嗎?人類在機器面前微乎其微,十個人或二十個人,甚至更多人,恐怕抵不過一臺機器。難道機器人就十分脆弱?脆弱到對付不了十幾個人類?現代戰爭已經運用了許多智慧裝置,他們在戰場上發揮著極其重大的運用。成百上千的人可能抵不過一臺機器人的作戰效率。
另外對於施救,當機器人思維達到如此豐富的時候,難道他意識不到危險性嗎?如果能意識到事態的的危險性,它還會主動施救?恐怕很難論斷。
2、規定機器人必須服從人的命令,當命令與第一條衝突時例外。如果想讓機器人必須服從人的命令,那就不要賦予它主動思維模式。從研究時起,規定它就是人類的附屬品,就是人類的工具。它的存在與運用,必須由人類來控制。它不能像人類一樣具有主動思維模式。否則,總有一天它不滿意了會拒絕人類的命令,站在人類的對立面。到那時,根本用不著“命令與第一條衝突時的例外了”
3、規定機器人在不違反第一、第二定條的情況下要儘可能保護自己的生存。但當達到了人類的思維模式時,你不用告訴它第三條規定。甚至它會犧牲人類來保護自己的。第三條簡直是無稽之談。
機器人的發展,標誌著人類科學的偉大進步。我們即期望機器人能夠自我識別一些事情並主動處理,又要防止它不受人類控制而反人類。
期待我們的科學工作者,能夠很好的解決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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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被理與德眷顧的海
首先講機器人三大定律的提出~
阿西莫夫的《我,機器人》,在一九五〇年末由格諾姆出版社出版。這次集中出版,使讀者第一次領略阿西莫夫機器人科幻小說的魅力。阿西莫夫為這本書新寫了《引言》,而《引言》的小標題就是《機器人學的三大法則》,把“機器人學三大法則”放在了最突出、最醒目的地位。而三大法則之間的互相約束,為後世的創作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阿西莫夫可說是現代科幻小說的鼻祖,他所提出的機器人三大定律,是文學上的一種概念而非科學的理論,對之後的機器人創作有巨大影響,但是阿西莫夫本人也自創了一套脫離三大定律的體系(《機器人短篇小說集》),可見阿西莫夫的天才。
但是機器人畢竟是由人類的思想控制的,阿西莫夫創作出的機器人只是一種美好的幻想。除非人類的心靈足夠高尚,不然機器人也可能會成為戰爭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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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機器人,三大定律是:
一.機器人不得傷害人,也不得見人受到傷害而袖手旁觀
二.機器人應服從人的一切命令,但不得違反第一定律
三.機器人應保護自身的安全,但不得違反第一、第二定律
事實的講,這樣的定律是有自相矛盾的地方,終會有一天被機器人所破解,人類也因此會遭殃。至少這樣的定律,還有攻擊的暗示內容,並不嚴謹。
眾所周知,機器人的誕生,主要是服務於人類的發展和進步的,人類的發展和進步不可避免的需要機器人的加入,不管如何發展機器人都是服務於人類的衍生品,而不應該成為人類的威脅,這或許是人類應該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則,不會改變。
但或許有一天,智慧機器人的發展,超越了人類自身的發展,擁有自主的發展空間和生存自由,但它一定和人類應該是和平相處和諧相處的關係。否則一旦威脅到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對人類來說是已然是毀滅性的打擊,這其中的道理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