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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佛倫C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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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淮北日月升
現在網上流行一個所謂的“三不一沒有”,也就是所謂的不探望,不調解,不墊付,沒有錢。肇事者用這種無良方法來應付交通肇事,真是沒有良心。
但是,法律上有沒有規定肇事者必須墊付醫療費用,所以說,所謂三不一沒有,除了沒有良心,沒有人性,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不管怎麼說,肇事方用這些無良消極的方法來應對,作為受害者,只能是接受,因為除非和他們拼命(不建議),實在找不是什麼好的辦法。筆者曾經歷一次嚴重的交通事故(在我主頁裡有,《青島遇到黃淑芬》)以下是給受害者的一些建議。
一、如果對方有足夠的財產,建議立即起訴,申請保全他的財產。起訴以後,可以和法院溝通一下因為經濟困難,申請先予執行。
二、如果對方是政府公職人員,不妨到單位的紀檢部門交涉一下。
三、病該怎麼治就怎麼治,他不拿錢自己先墊付,在證據方面自己要做充分準備(參考我主頁中的文章,《交通事故傷殘死亡賠償計算詳解》)。
四、對方願意拖,其實對傷者並非完全是壞事情。傷殘賠償金等等,都是按一審最後一次法庭辯論終結的上一個年度相關指標計算的,每拖過一個年度,賠償額要增加8-10%。所以說,他願意拖沒辦法,最多是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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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神經質神仙
別人不願意墊錢,沒問題啊,沒有哪個法條要求肇事方必須墊錢。你能做的要麼就是自己不治,要麼就是自己花錢治。
保險公司和肇事司機確定能先出墊錢的就是交強險的1萬塊,這個也要你的醫療費超過1萬塊之後才能支付。也就是治療費用2萬,怎麼算一般的傷2萬也差不多了,不夠的話一般都是進了icu,不墊錢就會死,所以那個時候司機會墊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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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逆行之人行逆行之事
作為傷者,建議如下:
1.與交警協商,讓交警催促肇事方出錢治療。
2.與對方保險公司協商,讓其出錢治療,一般為一萬元。
3.如果傷者情況較重,對方保險不足的,建議進行財產保全。
4.肇事方實在沒錢的,自行墊付醫藥費,等治療結束後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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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岸不是岸
作為傷者,此時建議如下操作:
與交警協商,讓交警催促肇事方出錢治療;
與對方保險公司協商,讓其出錢治療,一般1萬元;
如果傷者情況較重,對方保險不足的,建議進行財產保全;
肇事方實在沒錢的,自行墊付醫療費,等治療結束後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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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烏雲131438353
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必須墊錢。要麼自己先出,出院後找保險公司。自已沒錢也借不到錢,那隻能找律師,專打這種官司的律師也是願意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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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江海拓荒人
事故責任方不願意出錢治療,這個問題要分幾種情況看:
第一種,責任認定書還沒出來,對方可能考慮到墊付醫藥費會遇到賴皮,對事故責任有疑義,怕墊付的錢有去無回,這種情況,可要求對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先行墊付,費用是保險公司直接打款到醫院賬戶,但金額有限,只有一萬元。
第二種,責任書出來了,對方車輛所屬是單位,不是個人。這種情況,沒什麼硬手段可以要求對方墊付,畢竟新交法沒有強制要求。
第三種,責任書出來了,對方車輛所屬是個人非單位,但對方心有餘而力不足,沒經濟能力墊付醫藥費,這種情況,可要求對方配合,由交警部門出具蓋章後的道路救援基金申請書,到相關保險公司申請道路救援基金(一般道路救援基金由保險公司負責代運營,如江蘇省道路救援基金由紫金保險負責)。
不過一般來說,人傷事故,交警認定事故責任沒那麼快,不清楚你說的責任方,是你單方面猜測,還是已經有相應的法律文書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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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好奇的小皓
自己掏錢看病 畢竟身體第一,出院後和對方及保險公司協商,理賠金額自己算下差不多就可以了 保險公司也會很快理賠 不滿意就起訴,但效果是否明顯就不一定了,自己還要承擔額外的花銷和時間 精力。總之,如果不是重傷,出院後及時理賠,讓生活趨於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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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的確有很多肇事司機不肯給傷者看病,一是他們或許真的沒錢,二是肇事方怕自己遇到“碰瓷”,交進去的錢像打水漂一樣要不回來了。
而傷者也是一肚子氣,不僅身體上受了傷害,還要自己掏錢看病,哪有這個道理。可是,肇事方不肯掏錢你還真就沒辦法,找交警,交警會跟你說,法律未規定肇事方有先行墊付醫療費的義務。交警不會確定賠償金額,不會強迫肇事方墊付,只能組織雙方調解,調解的基本原則是自願,如果調解不成由法院判決。中國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機構的調解書。所以在判決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願意,誰都不能強迫他。
可是如果傷者真的沒錢治傷,肇事方也窮得叮噹響,該怎麼辦呢?
一、向肇事方的保險公司申請1萬元交強險。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是指本車以外的人員,不包括被保險人、車上人員。即使肇事方是無證駕駛,醉駕或者肇事逃逸,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讓保險公司先墊付再追償。之所以是強制性的,是為了確保傷者的利益。所以如果只要肇事方有責任,那麼傷者就可以準備好材料交給保險公司,向保險公司申請交強險墊付。申請交強險一般所需材料如下:
1、交警隊出具的墊付通知書
2、被保險人(肇事方)駕駛證、行駛證影印件
3、被保險人(肇事方)的墊付申請書
4、傷者的身份證影印件
5、傷者的診斷證明
6、傷者的費用清單或者催款單
7、醫院的賬戶資訊
傷者可以把自己的身份證影印件、診斷證明、催款單和醫院賬戶交給肇事方,讓肇事方準備好所有資料再統一交給保險公司或者直接交給對方保險公司人員,再讓保險公司人員去聯絡肇事方補齊所有材料。這裡要注意的是,交強險是直接打到醫院的賬戶上的,而不是落入了傷者的口袋。
二、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申請墊付。道路救助基金,是一項用於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陷入困難家庭的社會專項基金,這個救助基金由政府所扶持的,是不會收取任何費用的。救助基金一般墊付傷者自搶救之時起72小時內的搶救費用,特殊情況下超過72小時的搶救費用由醫療機構書面說明。如果超過了時間,那麼就視為傷者自己放棄了申請的機會。考慮到申請的時間有限,所以事故發生後,請傷者或家屬及時前往始發地的救助基金受理網點提出墊付申請。申請墊付搶救費用的,應當遞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受害人身份證明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受害人身份無法確認的說明
2、墊付申請書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認定書、交警部門墊付通知書,肇事方的駕駛證、行駛證等)
4、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材料(包括欠費通知書、已發生的醫療費清單、醫院的銀行賬戶、診斷證明等)
因為道路救助基金所需的材料比較多,建議傷者或家屬先去救助基金網點諮詢清楚,先開通綠色通道,材料不全或者不對的可以後面補辦,治傷救人才是首位。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以為,出了交通事故,對方的車輛被扣押,只要自己不鬆口,肇事方肯定會來求自己“放車”,這樣就能跟對方談價錢。其實,等事故認定書下來以後,檢驗、鑑定車輛後交警部門就會放車,一般不超過1個月,最長不超過60天。如果真的想要拿住對方,可以立刻申請法院對對方進行訴前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