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機動車完全按照交規進行行駛,其通行訊號燈為綠,並且沒有任何違章行為,事故發生的原因在於行人闖紅燈違章,並且以危險形式不走斑馬線橫穿馬路的話,那麼此時從法律層面上來說行人應該是全責,但由於行人相較於機動車是弱勢的一方,所以出於人性化考慮機動車一般要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並且對於購買了保險的車輛而言,只要沒有超過保額上限,這部分是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
其二、發生事故時機動車有輕微違章(例如超速但沒有超過20%),其他條件均如上面第一條的話,此時機動車通常會被劃分30%的賠償責任,但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其三、機動車本身沒有違章,但闖紅燈的行人是走的斑馬線,此時要是將其撞死的話,駕駛者因為沒有按照安全駕駛要求“在斑馬線前減速慢行並觀察路面情況”,所以通常需要承擔一半的責任。
其四、無論當時情況如何,事故發生後只要機動車逃逸的,就會被視為肇事逃逸,事故全責是一定的了,並且不管行人是事故發生時就已死亡還是送醫不及時死亡,肇事者都有“事故發生後逃逸,不及時施救”的責任。
其五、事故車輛一方的駕駛者有酒駕、毒駕等嚴重的違規行為,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會進行賠付的,不僅要自己全額承擔經濟賠償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其六、故意駕車撞擊闖空燈的行人致其死亡,這種情況就非常極端了,基本等同於故意殺人,兇手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
所以要不要負責任,還要綜合各項要素來看,不可一概而論。
其一、機動車完全按照交規進行行駛,其通行訊號燈為綠,並且沒有任何違章行為,事故發生的原因在於行人闖紅燈違章,並且以危險形式不走斑馬線橫穿馬路的話,那麼此時從法律層面上來說行人應該是全責,但由於行人相較於機動車是弱勢的一方,所以出於人性化考慮機動車一般要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並且對於購買了保險的車輛而言,只要沒有超過保額上限,這部分是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
其二、發生事故時機動車有輕微違章(例如超速但沒有超過20%),其他條件均如上面第一條的話,此時機動車通常會被劃分30%的賠償責任,但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其三、機動車本身沒有違章,但闖紅燈的行人是走的斑馬線,此時要是將其撞死的話,駕駛者因為沒有按照安全駕駛要求“在斑馬線前減速慢行並觀察路面情況”,所以通常需要承擔一半的責任。
其四、無論當時情況如何,事故發生後只要機動車逃逸的,就會被視為肇事逃逸,事故全責是一定的了,並且不管行人是事故發生時就已死亡還是送醫不及時死亡,肇事者都有“事故發生後逃逸,不及時施救”的責任。
其五、事故車輛一方的駕駛者有酒駕、毒駕等嚴重的違規行為,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會進行賠付的,不僅要自己全額承擔經濟賠償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其六、故意駕車撞擊闖空燈的行人致其死亡,這種情況就非常極端了,基本等同於故意殺人,兇手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
所以要不要負責任,還要綜合各項要素來看,不可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