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淮北日月升
-
2 # 喜吐芬芳的奶奶
個人職業放貸人,特別是金額幾百萬的,幾千萬的,這是最基本的原罪,利息收入偷稅漏稅。國家應該嚴厲打擊。違法的,應該依法追究責任
-
3 # 批發部老趙
非法吸儲
構成條件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二)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故意。行為人一般都要千方百計冒充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或者謊稱金融機構授權,或者變換手法、巧立名目,變相地吸收公眾存款,以逃避法律的追究。
(三)在犯罪的客觀方面,行為人實施了非法向公眾吸收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存款的行為。實踐中,行為人吸收存款的手段可能是多種多樣的,無論其採取什麼方法,只要其行為具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特徵,即符合本條規定的條件。至於採取什麼樣的手段、吸收存款的人數多少,存款的數量多少,均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非法吸儲
(四)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一般都是透過採取提高利率的方式或手段,將大量的資金集中到自己手中,從而造成大量社會閒散資金失控。同時,行為人任意提高利率,形成在吸收存款上的不正當競爭。破壞了利率的統一,影響幣值的穩定,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秩序
-
4 # 劍俠凌雲志
“非法吸儲”準確的稱謂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這個罪自然人和單位都可以是犯罪主體,就是我們常說的犯罪嫌疑人。
對於構成非法吸引公眾存款罪的,根據刑法規定,如果是單位,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該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然人也是如此),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我們前面提到的刑法規定,該案情節屬於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因此,法院根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一審判決。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作為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的於歡父親於西明、母親蘇銀霞,分別被判刑有期徒刑3年半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和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
5 # 等待微笑2
支援於歡一家人,堅決打擊這幫黑社會團伙!黑社會團伙是吃人血的,沒有人性,對社會危害及大的,對老百性在社會生活中只有恐慌、沒有安全感。於歡加油!幾年出來自己選自己的路,要走正道將來多為國家作貢獻。
-
6 # 聊齋自意
單位犯罪,吸資金額50萬~150萬,主要負責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處罰金;金額150萬~500萬的,5~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0萬以上的,10年的上刑、無期刑、死刑。
-
7 # 啦佛祖騎
於歡捅死辱母者不是防衛!
防衛有幾個條件,其中:保護合法權益進行的反抗是防衛的必要條件之一。
於歡捅死辱母者的同時,保護了蘇銀霞非法集資的“權益”,這是一個非法權益,不滿足防衛的必要條件。
因此,於歡不是防衛行為!
-
8 # 淮北日月升
簡單滴說,就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他們沒有辦理存款的合法手續,但是因為某種原因需要大量資金,便以種種手段,吸收公眾把款存在他們那裡,開具單據,承諾存期和利息。
這種案子之所以案發,往往是吸收公眾存款後,款項用於生產經營,因為某種原因,資金鍊斷裂,存款者到期提不到現金產生糾紛。
-
9 # 喜吐芬芳的奶奶
個人職業放貸人,特別是金額幾百萬的,幾千萬的,這是最基本的原罪,利息收入偷稅漏稅。國家應該嚴厲打擊。違法的,應該依法追究責任
-
10 # 批發部老趙
非法吸儲
構成條件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二)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故意。行為人一般都要千方百計冒充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或者謊稱金融機構授權,或者變換手法、巧立名目,變相地吸收公眾存款,以逃避法律的追究。
(三)在犯罪的客觀方面,行為人實施了非法向公眾吸收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存款的行為。實踐中,行為人吸收存款的手段可能是多種多樣的,無論其採取什麼方法,只要其行為具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特徵,即符合本條規定的條件。至於採取什麼樣的手段、吸收存款的人數多少,存款的數量多少,均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非法吸儲
(四)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一般都是透過採取提高利率的方式或手段,將大量的資金集中到自己手中,從而造成大量社會閒散資金失控。同時,行為人任意提高利率,形成在吸收存款上的不正當競爭。破壞了利率的統一,影響幣值的穩定,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秩序
-
11 # 劍俠凌雲志
“非法吸儲”準確的稱謂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這個罪自然人和單位都可以是犯罪主體,就是我們常說的犯罪嫌疑人。
對於構成非法吸引公眾存款罪的,根據刑法規定,如果是單位,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該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然人也是如此),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我們前面提到的刑法規定,該案情節屬於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因此,法院根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一審判決。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作為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的於歡父親於西明、母親蘇銀霞,分別被判刑有期徒刑3年半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和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
12 # 等待微笑2
支援於歡一家人,堅決打擊這幫黑社會團伙!黑社會團伙是吃人血的,沒有人性,對社會危害及大的,對老百性在社會生活中只有恐慌、沒有安全感。於歡加油!幾年出來自己選自己的路,要走正道將來多為國家作貢獻。
-
13 # 聊齋自意
單位犯罪,吸資金額50萬~150萬,主要負責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處罰金;金額150萬~500萬的,5~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0萬以上的,10年的上刑、無期刑、死刑。
-
14 # 啦佛祖騎
於歡捅死辱母者不是防衛!
防衛有幾個條件,其中:保護合法權益進行的反抗是防衛的必要條件之一。
於歡捅死辱母者的同時,保護了蘇銀霞非法集資的“權益”,這是一個非法權益,不滿足防衛的必要條件。
因此,於歡不是防衛行為!
據山東省高唐縣人民法院訊息,11月14日,山東省高唐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山東賽雅服飾有限公司,被告人於西明等6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於歡父親於西明獲刑4年、母親蘇銀霞獲刑3年。
回覆列表
簡單滴說,就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他們沒有辦理存款的合法手續,但是因為某種原因需要大量資金,便以種種手段,吸收公眾把款存在他們那裡,開具單據,承諾存期和利息。
這種案子之所以案發,往往是吸收公眾存款後,款項用於生產經營,因為某種原因,資金鍊斷裂,存款者到期提不到現金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