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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蹦躂躂的小馬仔

    有個原來的案例能夠說明這個問題

    10月9日,房山竇店一小區內發生命案,一老婦清晨被殺死在家中,嫌疑人是其35歲的獨女張楠。

    案發前張楠的父親外出遛狗,回來時發現張楠在手忙腳亂地收拾行李,而他和老伴的臥室內床頭牆上濺滿血點,老伴早已人事不省。張楠向父親坦言是她錘殺了母親,隨後在父親陪同下向警方自首。

    >>動機 母女常年因瑣事爭吵

    張楠接受警方訊問時說,她母親脾氣不好,經常對她惡語相向,母女二人常年間因瑣事爭吵。3年前,張楠離婚後搬回父母家住,母親便常嘮叨嫌她“吃家裡的住家裡的”。張楠在家感到像陌生人,找不到家的溫暖。

    張楠說,事發半個月前,她找到一份新的工作,母親便“逼著她搬出去住”,並且不讓她用家裡的汽車,讓她打車上班。案發前不久,母女間因為用家裡汽車一事再次發生口角。據張楠父親說,這次爭吵後,母女倆誰都沒理誰。他以為雙方吵了這麼多年“早就吵皮了”,便沒往心裡去。不料,10月8日,張楠辭職,10月9日早晨血案發生。

    張楠的父親告訴民警,張楠上班後工資都由她自己支配,很少孝敬父母,加上張楠母親脾氣不太好,雙方缺少有效的溝通。

    >>現場 被殺前想給女兒做魚

    在張楠父親離開公安局前,父女倆見了一面。張父見到女兒後,跪倒在女兒面前,用頭磕碰椅子扶手,“是爸爸害了你啊,爸爸沒起到做父親的好作用啊”。面對老淚縱橫的父親,張楠抽泣著囑咐:“爸,你好好活著,我們都離開了,你要好好活著。”

    張楠告訴民警,她知道自己這是故意殺人,但她不後悔,“我知道這次我不殺她我就活不了”。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在殺死母親的前夜,與她爭吵完的母親還囑咐父親第二天給張楠做她最愛吃的魚。

    “情緒化犯罪”與李磊案相似

    華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介紹,張楠這種犯罪屬於一種情緒化犯罪,與母親常年積怨導致其情緒因某一個事件被點燃,殺害母親發洩。這一行為與大興滅門案中的李磊相似。導致子女對父母行兇的成長因素,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子女早年未由父母親自撫養,對父母感情冷漠,比如李磊早年就是由其奶奶帶大的。另一種是父母對子女溺愛,導致子女有任性、衝動、自私的性格,當他(她)遇到與父母的矛盾時往往以“除掉對方”的方式解決矛盾。

  • 2 # 世事如棋我身似甕

    匹夫之怒以頭搶地爾,男子漢大丈夫志在四方,要以治國安邦平天下為己任,怎能因為家庭瑣事就崩潰?真是可悲,可恥!

  • 3 # 吳越江東

    崩潰就是崩潰。

    難道還有崩潰的二次方,三次方…N次方不成?

    物極必反。我想,只要希望不滅,痛到極點,意味著新的開始。

  • 4 # 河南小阿楓

    .人因為家庭瑣事崩潰到頂點,長期壓力會造成鬱鬱寡歡,有得抑鬱症的可能。記得曾經有個朋友說過他老家裡的一件事,有過這麼一個極端情況,一個男人懷疑自己老婆和別的男人有染,終日神情恍惚,精神萎靡,苦於沒有實實在在的證據,無法確定事實,只能疑心疑鬼,兩個人的日常生活受到影響,同時也令妻子很是不解,造成每日吵架,妻子為了家庭也是用心操勞,得不到老公的信任,不得已提出離婚,那麼老公更是確定老婆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不然不會提出離婚,老婆也是百口難辯,認為他是無理取鬧,血口噴人,雙方親人極力的勸阻也沒起到作用,畢竟兒女雙全,離婚就是拆散一個家庭,女方親友更是氣憤不已,認為女方為這個家一心一意,最終結果確是得到如此對待,不得已支援離婚,那麼老公一股腦就是妻子有錯在先,必須要付出代價,最終男子在不失去理智情況下,奪去了他岳父岳母兩命。

    雖然只是捕風捉影,最終還是釀成殘劇,這人極端起來真的很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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