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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快樂發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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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胖羅說
電視和網路都屬大眾傳播,會對數量龐大的小觀眾造成難以量化的影響。而在未成年人的問題上,往往差之毫釐,失之千里。節目中的價值引導“潤物無聲”,會直接影響孩子們對輸贏、安全、容貌、名利等的看法。稍有不當,危害不容小覷。也因此,針對未成年人節目出臺專門管理規定,很有必要,可以對未成年人節目的製作、播出、監管起到規範作用。
針對未成年人節目的不良傾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早在2006年就曾發出“禁令”,要求電視選秀參賽選手年齡在18歲以上。2015年9月,新《廣告法》規定,不滿10週歲的童星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言廣告,對當時跟風嚴重的明星親子真人秀進行降火。2016年2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臺規定,從數量、節目內容、播出時間等嚴格控制未成年人參加節目,外界簡稱“限童令”。
這次公佈的《規定》更是全方位為未成年人節目戴上了“緊箍咒”:不僅明確了未成年人節目禁止14項內容,而且提出未成年人節目應避免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同時還禁止未成年人節目連結美容整形、網路遊戲等廣告。從設立評估委員會、保護專員,對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等細節規定看,《規定》明確告知人們: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違法者將受到怎樣的制裁等。這是圍繞保護兒童健康成長這個中心,對娛樂節目過度消費童年現象的矯正,也是對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嚴正宣告。
未成年人是一個家庭的希望,更是國家的未來。未成年人節目無論是商業化、成人化還是過度娛樂化等,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都會產生不良影響,甚至會影響某些孩子的一生。此次主管部門及時出手,制定《規定》正當其時,公眾不妨積極參與,理性建言,幫助創造出更有利於未成年人成長的熒屏環境。期待著未成年人節目管理立法,對傳統和現代媒體出品電視節目有真正的約束,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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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這有看點
可以培養孩子的能力能夠讓他更加成熟,對方要是舉出一堆抹殺孩子單純心靈,變得圓滑世故的例子。你就舉可以讓孩子接觸片面社會讓他讓他經受磨礪
對方追問經受磨礪的方式有很多種,難道一定要讓未成年的孩子去真人秀節目才有利於成長?
你就回答 參加節目後可以培養孩子讓他產生興趣透過節目不管成功與否都可以對他進行教育讓他總結經驗並在生活中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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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綜藝不放假
中國廣電總局已經做出規定,凡是跨省得綜藝類活動(比賽),如有容許參加者年齡未滿18週歲,需報廣電總局批准。
個人十分不贊成未成年人上綜藝,原因很簡單, 即使一個人今後就準備從藝,他也應該完成最基本的學業,有些東西是社會上學不到的,不管你做什麼,你先得學會做人的道理,你先得學會怎麼做人,而且娛樂圈烏煙瘴氣的,未成年人分辨是否的能力又很弱,很容易在這個大染缸裡面迷失了自己,再比如籃球,美國是一個籃球強國,nba更是世界上最優秀的籃球聯盟,但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籃球聯盟中的絕大多數本土球員都是大學畢業,也就是說,上學沒有影響他們某些專長的完善,不過目前國內在這方面還很不成熟
但是在怎麼樣,我覺得12年義務教育總要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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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有弊,覺得就利弊而言,因為法規制度的不完善和對商業利益的過度追求,未成年人真人秀節目的確存在諸如侵犯孩子隱私、給未成年人的成長帶來負面影響等弊端。但是同樣不可否認節目本身不可替代的特點和優勢。當觀眾厭倦了虛假的電視劇,厭倦造作和虛偽的演員,千篇一律而巧合的天衣無縫的劇情時,觀眾需要的是一種接近真實,原汁原味,沒有演員、編導、劇情的節目。這類節目強調真實性,真實且深刻的反應當代未成年人心態。既具有獨特深刻的意義,又區別於其它娛樂真人秀電視節目的娛樂性,自成一道質樸和清新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