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源自弗洛伊德提出的人格結構的理論。
人格結構
弗洛伊德認為,人格—包括情緒和驅力—一產生於我們的攻擊性和追求快感的生物衝動與阻止這些衝動的內化了的社會規範之間的衝突。他相信人格是我們努力解決這一基本衝突的結果—以一種既能帶來滿足又不至於產生任何愧疚或招致懲罰的方式來表達這些衝突。弗洛伊德的理論認為衝突集中在三個相互作用的系統中:本我、自我和超我。弗洛伊德發現,這些抽象的心理學概念“有助於理解”人們心理的動力過程。
本我(id)存貯著潛意識的心理能量,一直努力在滿足個體生存、繁衍和攻擊的基本驅力。本我遵循快樂原則:如果沒有現實的制約,本我就會追求即時的滿足。想一想新生的嬰兒吧。他們受本我的操縱,一感到有需要就哭著喊著要求得到滿足,渾然不顧外界的條件和要求。再看看那些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吧,他們更願意得到即刻的歡愉而不願意為今後的成功和幸福暫時犧牲一下眼前的快樂。這些人(弗洛伊德稱之為“本我主導的人”)更易吸菸、酗酒和吸毒
隨著自我〔ego)的形成,幼兒逐漸學會如何應對現實的世界。自我遵循現實原則,尋求用現實的方式滿足本我的衝動,從而給自己帶來長遠的快樂而不是痛苦和毀滅。(試想如果沒有自我,我們任意表達我們的性衝動或攻擊性衝動,那麼結果會怎樣?)自我中包含有我們能部分意識到的知覺、思維、判斷和記憶。
弗洛伊德的理論認為,大約從四五歲開始,兒童的自我能意識到新出現的超我( superego)的要求,那是來自良知的聲音,只關注一個人必須的行為,它強制自我不僅要考慮現實更要考慮理想。超我追求完美,遵循至善原則,它判斷一個人行為的好壞,進而產生積極的自豪感或消極的愧疚感。一個超我特別強大的人可能是道德高尚的人,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他也可能是一個自感罪孽深重的人;而一個超我弱小的人有可能自我放縱,無拘無束,但另一方面他也可能無愧無悔。由於超我的要求總是和本我相對立,自我就得努力協調兩者。它是人格的“執行者”,調和來自本我的衝動需要和來自超我的約束性要求以及來自外在世界的現實要求。對某人迷戀不已、並向對方展開追求的人有可能透過加入對方所屬的志願者社團來滿足自己本我和超我的需要。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中的人格概念是基於他所認為的人的心理就像一座冰山。我們能意識到的只是冰山浮在海面上的那一小部分。海面以下是屬於無意識( unconscious)(有一些翻譯叫做潛意識,我覺得是不合適的,還是叫無意識更能反映出本意)的更大的區域,包含著我們所意識不到的思想、願望、感受和記憶。
其中有一些想法被我們暫時儲存在前意識區域,從那裡我們可以將它們提取到意識層面。弗洛伊德認為大量不被人接受的衝動和想法由於會造成人們內心的不安而不被認可,從而受到壓抑,並被強制排除出意識之外。對這些衝動和想法,他頗感興趣。
他相信,儘管我們意識不到這些會引起麻煩的感受和想法的存在,但它們卻依然在強烈地影響著我們。他認為,這些不被我們所認可的衝動會以各種偽裝的形式表現出來,如我們所選擇的工作、所持有的信仰、日常的習慣以及令人苦惱的症狀。
對弗洛伊德這個決定論者來說,沒有哪件事的發生是偶然的。他相信他能瞥見無意識不僅滲入到人的自由聯想、信仰、習慣和病痛中,而且還滲入到人的夢境以及筆誤和口誤中。
弗洛伊德將玩笑看成是被壓抑的性傾向和攻擊傾向的表達,將夢看成是“通向潛意識的忠實的道路”.他認為人們所能記住的夢的內容(這些夢的象徵內容)是做夢者潛意識中受壓抑的願望(夢中所潛伏的內容)的一種表達。弗洛伊德在分析別人的夢時,他探索別人內心的衝突。
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源自弗洛伊德提出的人格結構的理論。
人格結構
弗洛伊德認為,人格—包括情緒和驅力—一產生於我們的攻擊性和追求快感的生物衝動與阻止這些衝動的內化了的社會規範之間的衝突。他相信人格是我們努力解決這一基本衝突的結果—以一種既能帶來滿足又不至於產生任何愧疚或招致懲罰的方式來表達這些衝突。弗洛伊德的理論認為衝突集中在三個相互作用的系統中:本我、自我和超我。弗洛伊德發現,這些抽象的心理學概念“有助於理解”人們心理的動力過程。
本我(id)存貯著潛意識的心理能量,一直努力在滿足個體生存、繁衍和攻擊的基本驅力。本我遵循快樂原則:如果沒有現實的制約,本我就會追求即時的滿足。想一想新生的嬰兒吧。他們受本我的操縱,一感到有需要就哭著喊著要求得到滿足,渾然不顧外界的條件和要求。再看看那些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吧,他們更願意得到即刻的歡愉而不願意為今後的成功和幸福暫時犧牲一下眼前的快樂。這些人(弗洛伊德稱之為“本我主導的人”)更易吸菸、酗酒和吸毒
隨著自我〔ego)的形成,幼兒逐漸學會如何應對現實的世界。自我遵循現實原則,尋求用現實的方式滿足本我的衝動,從而給自己帶來長遠的快樂而不是痛苦和毀滅。(試想如果沒有自我,我們任意表達我們的性衝動或攻擊性衝動,那麼結果會怎樣?)自我中包含有我們能部分意識到的知覺、思維、判斷和記憶。
弗洛伊德的理論認為,大約從四五歲開始,兒童的自我能意識到新出現的超我( superego)的要求,那是來自良知的聲音,只關注一個人必須的行為,它強制自我不僅要考慮現實更要考慮理想。超我追求完美,遵循至善原則,它判斷一個人行為的好壞,進而產生積極的自豪感或消極的愧疚感。一個超我特別強大的人可能是道德高尚的人,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他也可能是一個自感罪孽深重的人;而一個超我弱小的人有可能自我放縱,無拘無束,但另一方面他也可能無愧無悔。由於超我的要求總是和本我相對立,自我就得努力協調兩者。它是人格的“執行者”,調和來自本我的衝動需要和來自超我的約束性要求以及來自外在世界的現實要求。對某人迷戀不已、並向對方展開追求的人有可能透過加入對方所屬的志願者社團來滿足自己本我和超我的需要。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中的人格概念是基於他所認為的人的心理就像一座冰山。我們能意識到的只是冰山浮在海面上的那一小部分。海面以下是屬於無意識( unconscious)(有一些翻譯叫做潛意識,我覺得是不合適的,還是叫無意識更能反映出本意)的更大的區域,包含著我們所意識不到的思想、願望、感受和記憶。
其中有一些想法被我們暫時儲存在前意識區域,從那裡我們可以將它們提取到意識層面。弗洛伊德認為大量不被人接受的衝動和想法由於會造成人們內心的不安而不被認可,從而受到壓抑,並被強制排除出意識之外。對這些衝動和想法,他頗感興趣。
他相信,儘管我們意識不到這些會引起麻煩的感受和想法的存在,但它們卻依然在強烈地影響著我們。他認為,這些不被我們所認可的衝動會以各種偽裝的形式表現出來,如我們所選擇的工作、所持有的信仰、日常的習慣以及令人苦惱的症狀。
對弗洛伊德這個決定論者來說,沒有哪件事的發生是偶然的。他相信他能瞥見無意識不僅滲入到人的自由聯想、信仰、習慣和病痛中,而且還滲入到人的夢境以及筆誤和口誤中。
弗洛伊德將玩笑看成是被壓抑的性傾向和攻擊傾向的表達,將夢看成是“通向潛意識的忠實的道路”.他認為人們所能記住的夢的內容(這些夢的象徵內容)是做夢者潛意識中受壓抑的願望(夢中所潛伏的內容)的一種表達。弗洛伊德在分析別人的夢時,他探索別人內心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