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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飄雪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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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月來玥開心
開發商想建一個特色小鎮,
然後把整個村都搬遷出去,
這合法麼?
如果有各個部分正規的審批手續應該是合法的。
我來說下我遇到的情況,
在我老家附近有幾個村子離古村落景區很近,
國內某知名地產商準備把附近的幾個村莊土地徵收走,
用作開發特色旅遊小鎮商業綜合體,
不過後來這個事情擱淺了,
因為那個區域離機場太近,
國家有明文規定機場附近不能建高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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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
開發商想建一個特色小鎮,然後把整個村都搬遷出去,這合法麼?
在廣大農村地區,主要的生產資料就是土地,是農民兄弟致富的源泉,農村問題的中心是農民問題,農民問題的關鍵是土地問題,土地對於農民的重要性怎麼說都不過分,土地就是農民朋友的“命根子”。《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指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在農村徵地過程中,對於失地農民怎麼安置,這是一個重大課題,關係到廣大農民朋友的切身利益,關係到社會是否能夠穩定,關係到鄉村振興戰略是否能順利實施。
因此,國家徵收農民的土地,要非常謹慎才行。不能造成農民失地又失業,生活來源得不到保障。底線應該是要做到使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還要有“授人以漁”的具體措施,來應對失地農民以後的生活問題。對於農村徵地後如何安置的問題,國家也作出的相應的規定,具體如下:《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關於被徵地農民安置途徑:1、農業生產安置。徵收城市規劃區外的農民集體土地,應當透過利用農村集體機動地、承包農戶自願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轉和土地開發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首先使被徵地農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繼續從事農業生產。2、重新擇業安置。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被徵地農民提供免費的勞動技能培訓,安排相應的工作崗位。在同等條件下,用地單位應優先吸收被徵地農民就業。徵收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民集體土地,應當將因徵地而導致無地的農民,納入城鎮就業體系,並建立社會保障制度。3、入股分紅安置。對有長期穩定收益的專案用地,在農戶自願的前提下,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與用地單位協商,可以以徵地補償安置費用入股,或以經批准的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透過合同約定以優先股的方式獲取收益。4、異地移民安置。本地區確實無法為因徵地而導致無地的農民提供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的,在充分徵求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意見的前提下,可由政府統一組織,實行異地移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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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旅遊熱潮的興起,特色小鎮的開發也如火如荼:歐洲風情小鎮,美洲風情小鎮、瑞士風情小鎮、俄羅斯風情小鎮、溫泉風情小鎮……鋪天蓋地,好不熱鬧。
然而,
特殊小鎮的建設還有許多問題,比如:
賺不賺錢:是開發商關心的
有沒有政績:是政府關心的
佔不佔土地、佔用土地補償款是多少、是否拆遷、搬遷補償款是多少,則是百姓們關心的問題了。
具體特色小鎮的建設是否合法,要看它是否有完善的專案審批、土地審批、相關部門的建設審批手續,以及是否合法拆遷。
一個成功的特色小鎮建設專案,不僅可以給投資方帶來收益,也能繁榮地方經濟,增加就業,一舉多得。
但現實情況下,還是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且不可趕潮流盲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