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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夢初dreamer

    要講一本書寫得有價值,讓人們喜歡讀,我覺得這樣的書應有以下幾個特徵。

    ①首先,書中必須有文學氣息,不能是小白文,古今中外,每一本經典可以說都蘊含了深厚的文學功底,無論是從手法上還是各種描寫上。

    ②要有情節性,故事性,就是要把握好每一個細節,要把人物都描寫得鮮活。

    ④書中能具有一定的文化底蘊那就更好了。

  • 2 # 以文載道

    首先我認為寫一本書的價值體現於怎麼能夠引起讀者共鳴,啟迪人的心靈或者思考,引領我們更加積極面對我們的人生,像當代作家路遙的人生,平凡的世界,賈平凹的廢都,錢鍾書的圍城等為什麼時至今日還能夠有那麼讀者奉為經典,就是因為無論社會如何變遷,但骨子裡的人性是變不了的,無論是真善美還是邪惡自私貪婪的負面人性,那麼面對於當今社會我們依然能夠找到答案,從而客觀的認識人性,實際於生活中給於我們力量,這也算是文學的魅力所在吧,也是一本好書的價值。但是有價值的好書本身受眾群體也少,好書並不一定人人都喜歡讀,還有個價值觀的問題,現在年輕人就愛看玄幻,在我們看來並不是好書,可是有讀者群體,所以有價值的好書和人人愛讀本身就是個偽命題。但是作為一個作家,有義務給社會輸出正面健康的價值觀,也不用在意非要滿足所有人的品味吧。謝謝邀約。

  • 3 # A雪知道

    ——“價值”也就是說,書要寫的有意義、有知識、有思想,使讀者能從書中獲得一些感悟,得到一些啟發,瞭解一些知識,對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有一點的借鑑意義,這是寫書的目的,也是一本書的首要價值。寫書不是說表面看起來富麗堂皇,言辭華美,作者寫的酣暢淋漓,讀者卻讀的一頭霧水,這是根本沒有價值的。當然除了本身具有較強知識性的學理性著作,其他比如散文類、小說類、生活閱歷類書籍都要刻意的去追求書的價值和意義。

    ——“喜歡讀”就是說,書要有趣味性、有故事性。語言要輕鬆幽默、生活化、口語化,就像馮小剛的《我把青春獻給你》,就是以生活化的語言、不矯揉造作、輕鬆幽默的講述自己的人生感悟。說實在話,現在市面上生活感悟類的書籍很多,讀者憑什麼花錢去買你的書來閱讀,除去小剛導演的名聲以外,有趣易於理解,甚至可以作為枯燥生活的一些點綴,為快節奏的生活帶來一些調劑,才會有人願意去讀你的書。用一個故事吸引讀者,這是成熟的一種寫作套路,例如《華爾街日報》在新聞報道的開頭先講一個與新聞主題相關的故事,牢牢吸引住讀者,然後再進入新聞主題。再多的數字也比不過一個鮮活的故事,更能打動讀者。例如周逵編著的《非虛構——時代記錄者與敘事精神》就是用一個個小故事,吸引讀者去了解“非虛構”寫作。

    一本書首先要有價值,然後再去追求它的趣味性,以達到吸引讀者去閱讀。對作者來說,寫書是為了傳遞自己的價值觀;對讀者來說,讀書是有一定的目的性,有所求的。只有把握這樣兩點,才能寫出有價值、讀者愛讀的書。

  • 4 # 沁縣南瓜

    寫好一本書,首先要寫好一篇文章。第一必須走心,感受讀者,自身,都在想什麼,跟其節奏進行發展,這是文章和書的關鍵所在。第二是您書的閱讀人群,和開公司一樣,必須確定看你書的人,以他們興趣為出發點,進行編寫。第三是句句有理,不多不少,不新增過多廢話。第四情感描寫一定要到位,一定將人物刻畫的生動形象。第五就是內在的東西了,文學中有著字寓,如清明節,也有著政治清明的意思。第六雖然說作者知名度高會影響閱讀,我相信人們還是更喜歡有價值的文章。好文就象一個美人,讓你在遠方默默觀賞,渴望而不可及。用看美人的想法去寫,應該差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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