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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倪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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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潘進林159
滿腦子的怕吃虧觀念。什麼叫做要生孩子?憑什麼為你生孩子,孩子是一個人的嗎?首先女性應該端正觀念,兩個人走在一起,就是一個家庭,孩子是家庭組成的一部分。現在女人把孩子說成是為男人生的,首先這種人就沒有家庭觀念。一個沒有家庭觀念怕吃虧的女人,結婚之後未必我是好事。按照正常的男女結合,就是一個家庭與家庭,就是要付出。為了兩個人的下一代付出,為了自己能過上富足生活而付出,為了自己家庭的付出而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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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碧海晴空踏歌行
我認為有些觀念是社會風氣和經濟壓力決定的,本人談婚論嫁的時代並沒有這種必須買房的結婚條件,物質基礎也是量力而為。十八年前本人就屬於裸婚,結婚時處於租房狀態,次年貸款買了首套房,日子也有過拮据的時候,但是夫妻同心其利也可斷金,這些年日子也越過越好了⋯言歸正傳,反觀現在的形勢,房價高,物價貴,這種經濟形勢沒有一定的物質基礎一窮二白建立一個小家庭應該會面臨貧賤夫妻百事哀的境地,如果說能在婚前買好房基本上可以解決大部分的問題,我覺的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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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簡氏vj
我覺得不是物質,有些鳥下蛋還知道築個窩。
二十年前,那個時候的年輕人結婚不會要求買房,因為大家都在農村,都有房子有土地,有學校,學校師生特別多。現在,好多年輕人在農村一樣有房子有土地,但是!現在的農村學校,基本上沒有學生了,如果師資力量強大,生源會流失嗎?
女人結婚是長遠打算,她會為自己為將來的孩子考慮。
如果你不買房,能保證將來孩子在學區內入學,能享有優質的教育,買不買房真的無所謂。
有些人也真是可笑,一提女性結婚要房要車就是物質,那我想問一句,能夠這樣問的人是不是更物質呢?結婚連房都不想買?婚後跟你出租房裡生孩子還是跟你爹媽住一起?到底誰物質?婚前買房又不是女生的,幹嘛說女生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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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情感尤客
這個問題,筆者認為不能單方面分析。要知道,以買房為前提的婚姻本身並沒有錯,買房可以說是大多數華人最基本的願望,這是根深蒂固的安居樂業思維所致。但物質嗎?物質,但也不完全是,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安居樂業,是我等蟻民乃至國家領導人的一致願景。《後漢書·仲長統傳》:“安居樂業;長養子孫;天下晏然;皆歸心於我矣。”那何為“安居”?安居字面上的意思是生活安定,有安定的居所。租房,在華人眼中並不“安居”,得是自己買的,或者出資建造的,簡而言之就是屬於自己的。甚至有很多人認為,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才算有了家。所以,買房,抑或是擁有屬於自己的物業,是大部分華人的嚮往,甚至是賴以奮鬥的目標。
所以筆者認為,以買房為前提的婚姻,人之常情。假如你仍然居無定所,需要租房子,又或者,你的老家並不在工作所在地,並且你想在工作所在地繁衍生息,那女方要求以買房為結婚的前提,那這樣的婚姻一點都不物質。當然,也有人會為了愛情而不在乎你的麵包,願意跟你一起奮鬥,去實現買房的目標,但畢竟這是少數。筆者並不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以買房為前提是物質。
相反,若是你就在老家工作和繁衍生息,家人已為你準備了自建婚房,並且不跟老人同住,而女方仍不滿足,堅持買房才能結婚,那筆者認為這樣是物質的。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有固定的屬於自己的居所,只是要跟老人同住,女方堅持買房為前提,那物質嗎?筆者並不認為這要冠以“物質”,因為“相見好,同住難”,在婆媳關係面前,這樣的“物質”不值一提。
物質與否,還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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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女生沒出嫁之前有青春,有家。如果男方娶媳婦不提供房子,人家女生要承受懷孕生子,難道還要承受居無定所之心裡失落嗎?沒有基本的安全保障,憑什麼要求人家跟你結婚,圖你家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基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