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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繁華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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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睿智帆船H7
貧困戶戶內人口認定,需遵循兩個原則:
一是房屋核心原則。認定為戶內的人員,必須以家庭房屋為生活核心房屋,這裡的家庭房屋,可以是自己的房屋,也可以是租住的房屋,被認定人臨時在外租住或臨時居住職工宿舍、學校宿舍等情況的,仍然認定是以家庭房屋為核心。
二是共享收支原則。家庭成員的收入共同共有,支出共同負擔,或按法律認定收入支出應該共同共有和共同負擔,不能劃分份額。
只要符合上述兩個原則,就應當識別為一戶人口。
案例1:某戶大學生在外求學,戶籍已轉到學校,半年回家一次,靠勤工儉學基本能解決學費生活費。應不應該算戶內人口?應該。原因:學校是其臨時生活居住地,其仍以家庭房屋為生活核心,符合房屋核心原則;勤工儉學雖能基本解決學費生活費,但並不是完全的經濟獨立,仍需家庭供養,符合共享收支原則。
案例2:某女大學生父母雙亡,寄住在其叔父家,叔父母供其學費生活費。叔父母算不算她的戶內人口?不算。原因:雖生活在一起,但叔父母對她的供養並不具備義務性,實質是屬於救濟性質,並非共享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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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官阿麗
第一步、在國家扶貧系統裡,查詢漏人貧困戶的人口資訊
在扶貧工作的精準識別階段,需要把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資訊全部國錄入國家扶貧系統。如果某些貧困戶家庭有漏人情況,首先需要把系統裡的貧困戶家庭成員資訊查找出來,看看是否真的漏人了。
第二步、扶貧系統人口與戶口本人口相比對把第一步匯出來的貧困戶人口資料,與貧困戶戶口本上的人口相比對,是否漏人,一比對就清楚了。
如戶口本上有5個人,而錄入系統的只有4個人,透過走訪調查,確定漏報的一個人也是貧困戶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員,這時貧困戶的漏人情況算是界定完畢。
界定所漏報家庭人口後,還需要把漏報人的資訊增加到貧困戶系統裡,這樣才算貧困戶整戶識別了。
總結:在實際工作過程中,貧困戶漏人情況還真不少,阿麗和扶貧幹部們也都是透過上面的方法來界定,是否真的存在漏人情況。如果確實漏掉了,就會及時增加到扶貧資訊系統裡,做到精準識別 、整戶識別。
回覆列表
識別第一步,初選物件。在農戶本人申請的基礎上,對擬推薦的扶貧物件,按照黨支部會提議、村“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貌會議決議的程式,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下同)。第二步:鄉鎮稽核。經第一次公示無異議後,鄉鎮政府對初選物件進行稽核。鄉鎮必須對初選物件逐戶核查,做到不錯不漏。對確定的扶貧物件名單,必須要有駐村第一書記或駐村工作隊長、包村幹部、村委會主任、村黨組織書記、鄉鎮長、鄉鎮黨委書記“六簽字”,並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第三步;縣級複核。井第二次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複審,複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內公示。
“兩評議兩公示一比對一公告”。首先由農戶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對擬推薦的扶貧物件,透過民主評議程式(一次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一次公示)。公示結束報鄉鎮稽核,鄉鎮經逐戶核查(六簽字)後,進行第二次公示(二次公示)。公示結束後,報縣扶貧辦複審。以縣為單位,組織開展以公安、國稅、地稅、住建、工商、人社等部門進行資料比對(一比對),並將比對結果反饋基層核實,重新提交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評議(二次評議)。縣級複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內公告(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