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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向山舉目

    留下證據資料,找一找物業管理部門讓他們出面解決,實在不行了可以向物業管理部門的上級部門申訴。要是實在還不能解決,可以找律師諮詢。但願早早解決,大家都滿意。

  • 2 # 眾裡尋她仟百渡

    頂樓漏雨當然是質量問題。可以找開發商保修。

    自來水異味要看供水單位是誰,可以直接向屬地街道辦事處反映,也可以撥打12345反映。

    地下車位水汽大是管理問題,可以與物業公司交涉。

    其它質量問題可以向房管部門或建設主管部門投訴,但可能需要你提供專業簽定意見。

    所有問題的終極程式應該是司法解決,所以最好在啟動時就注意蒐集保留相關證據,必要時公證。對程式不瞭解或不熟悉的建議聘請律師。

    附錄:有關保修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建房〔1998〕102號)》

    第五條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3.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

    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管道堵塞2個月;

    供熱、供冷系統和裝置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衛生潔具1年;

    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使用者自行約定。

    4.使用者報修的單位,答覆和處理的時限。

    第六條 住宅保修期從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使用者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應低於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期限。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延長保修期。

      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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