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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碧海藍天6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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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千千196
1868年12月10日,訊號燈家族的第一個成員就在倫敦議會大廈的廣場上誕生。
第一盞名副其實的三色燈(紅、黃、綠三種標誌)於1918年誕生。它是三色圓形四面投影器,被安裝在紐約市五號街的一座高塔上,由於它的誕生,使城市交通大為改善。
中國最早的馬路紅綠燈,是於1928年出現在上海的英租界。
交通訊號燈是交通訊號指揮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的基本語言。交通訊號燈由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允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組成。
分為:機動車訊號燈、非機動車訊號燈、人行橫道訊號燈、車道訊號燈、方向指示訊號燈、閃光警告訊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訊號燈。
廣泛用於公路交叉路口,彎道、橋樑等存有安全隱患的危險路段,指揮司機或行人交通,促進交通暢通,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發生。
在今天,紅綠燈安裝在各個道口上,已經成為疏導交通車輛最常見和最有效的手段。
訊號燈的出現,使交通得以有效管制,對於疏導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減少交通事故有明顯效果。1968年,聯合國《道路交通和道路標誌訊號協定》對各種訊號燈的含義作了規定。綠燈是通行訊號,面對綠燈的車輛可以直行,左轉彎和右轉彎,除非另一種標誌禁止某一種轉向。左右轉彎車輛都必須讓合法地正在路口內行駛的車輛和過人行橫道的行人優先通行。紅燈是禁行訊號,面對紅燈的車輛必須在交叉路口的停車線後停車。黃燈是警告訊號,面對黃燈的車輛不能越過停車線,但車輛已十分接近停車線而不能安全停車時可以進入交叉路口。此後,這一規定在全世界開始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