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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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寺的雜談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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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嗟來丰采
朋友,不到一個月那不叫愛!連喜歡都算不上。
愛是什麼?
當“愛”還小的時候,她得乳名叫“喜歡”。“喜歡”的意思是有一點中意---就是我看好你喲!“愛”再長大一點,叫做“戀愛”,“戀愛”就是兩個人的事情了,一個人“愛”只能叫“單戀”。兩個人經過“戀愛”在一起了,互相“愛”著對方,這才是真“愛”。因為“愛”在一起,這段感情才是完美的。這個過程曲折而漫長,“愛”要接受一切,所謂“愛屋及烏”就是這個意思。
比如你喜歡吃肉,也喜歡吃菜,可最後你只吃肉不吃菜了,那麼你“愛”肉了(同樣肉也“愛”你了--你胖了!哈哈...)!
兩個不相愛的人在一起,“愛”的那個叫做佔有--我喜歡,所以你歸我了!不愛的那個叫“依附”或“寄生”,他(她)一定是有目的的!比如傍大款,比如二奶,比如接盤俠、喜當爹。。。
所以不要輕易說“愛”,先談,談戀愛,開花,結果,成熟,這是一個過程,催熟的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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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情消痛片
瞭解清楚了再說愛
過於心動是因為寂寞而生髮的情
寂寞的意思有兩層:心靈孤獨 性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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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夕爺和你說娛樂
首先要謝謝邀請。 其實愛情並不是靠時間來決定的,而是你好感的濃度。有時候,你只看了那個人一眼便知道此生就是他了;也會發生,你不喜歡一個人,卻因為某種原因要在一起,這種情況下,別說是一個月,要很久才能產生情愫。如果你感覺可以了,不到一個月就說愛是可能會發生的。但是你要清楚,你真的是愛,而不是喜歡。
以上僅僅代表我個人觀點
當然可以了,前提是你得知道什麼是愛。
第一點是,很多人說愛你就是喜歡你,什麼都願意為你做,我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奉獻給你。你要是遇見這種人,趁早離他遠一點,這人要不是瘋子,要不就是騙子。
我個人比較喜歡羅伯特-斯滕伯格的愛情三角理論,他認為愛情包含三個要素:親密,激情和承諾。
單純的親密就是等於喜歡,單純的激情就是迷戀,單純的承若就是空洞之愛,沒有任何實際上的行動。
我猜你應該是個女孩子,一個剛認識你的男孩子對你說他愛你。當然也有可能是個男孩子,對剛認識的女孩子說我愛你,但又覺得不妥,因為愛說的太快。
如果你不知道怎麼判斷,不知道到底什麼才是愛,不妨用上面的理論,把愛帶進去驗證。
我想說的第二點,是時間。
你說一個月長不長,說它短吧,只有三十天,但你要說它長,卻有720個小時。
你可別小看這30天,如若你們天天呆在一起,分分膩在一起,刨去你們吃飯睡覺,就按十個小時來算。一天就有14個小時,一個月就有420個小時呆在一起。你們互相交流,用這420個小時應該也可以大概知道對方是個什麼人了,應該也能判斷對方適不適合自己了。
最怕什麼,最怕你說是認識一個月,其實兩人真正呆在一起,真正深入交流的時間屈指可數,看似認識一個月了,其實真正算起來也就幾天功夫。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他要是說愛,就確實不可信。
但要是第一種情況,你們瞭解對方,知道了對方是個什麼樣的人,這個時候他要是再說愛,你就看看上面的愛情公式,但是就算不符合也不要緊,畢竟,兩個人在一起之後才會真正的瞭解對方,在一起之前只是大概瞭解而已。
既然你們已經接觸了一段時間,如果對對方有好感的話,不如大膽的接受這份我愛你,何必去糾結這份愛的真假。
但你記住,要是不瞭解對方,對對方沒有感覺,可千萬別接受這份愛。
一切的決定權都在你手中,既然喜歡就大膽愛,但是不喜歡可千萬別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