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出海船民證的人員出海要受到什麼處理?休漁期內夜釣魷魚沒有捕撈證?船被扣,人被拘,你怎麼看?
野釣魷魚,相信是很多釣魚人非常熟悉的活動,他們只需要簡單的釣魚裝備,一個專業的魚鉤,甚至不需要任何餌料,連新手都能輕鬆體驗釣魚的樂趣,還有似乎很多人對出海的印象,就是從夜釣魷魚開始的。
然而,最近有人駕駛海釣船艇在三門島附近的海域野釣魷魚,他們卻被漁政執法隊抓獲,還扣押了海釣艇。根據調查,扣押海釣艇的原因是,沒有辦理捕撈許可證!現在難道還需要捕撈許可證才能釣到魷魚嗎?一臉懵逼的感覺~這是真的嗎?
從相關的公告看到,今年廣東的伏季休漁時間從2019年5月1日12時至2019年8月16日12時,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漁船,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屬於禁止出海作業的型別。
但是,被扣除的釣魚艇的登記型別是遊艇,在漁政檢查時,該遊艇上有1臺發電機、1臺蓄電池、9組釣具、2只燈具,當時約有8斤魷魚被釣上來,之後,該釣魚艇和艇上的5人被帶到漁政大隊接受調查,釣魚艇被暫時扣留,但沒有出示任何檔案。
(檔案說明該釣魚艇沒有捕撈許可證)
(注意:檔案中漁政總隊的用詞為“捕撈”)
疑問一:三證齊全的登記為遊艇的釣魚艇,是否需要捕撈證才可以出海釣魚?
疑問二:用釣具釣魷魚,是否屬於漁船的捕撈作業行為?
疑問三:暫扣釣魚艇,是否需要出具相關的檔案等?
南海的伏季休漁政策,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漁業資源,呼籲所有的海釣者嚴格遵守法規,共同保護海洋漁業資源,正因為有好的漁業資源,所以能夠為海釣者提供更多的海釣樂趣。
伏季休漁期內,確保不開展打撈工作,遵循有關條例。但海釣是不是也屬打撈工作,尚需有關部門的商榷!
瓊娃:維護我們釣魚人的權益,我沒有聽說過,釣魷魚要捕撈證
風輕雲淡:你使用燈光誘捕了還好意思說不違法
胡耀忠(古月舞心)(海狐遊艇):其實很簡單,對公民來講,法無禁止既可為!叫漁政部分提供垂釣屬於捕撈的正式法規!
Sam Li:船東購買遊艇本質時,出個海放鬆一下,後來發現娛樂性越來越廣了,晚上海釣一下魚,也違法了!證書越來越多了,呵呵!海事局直屬機關單位出了三證,船東每年車船稅高達平均都兩萬元,停泊費平均都十幾萬,消費者只不過娛樂一下而已,尊法尊規百姓們啊!Hk的朋友們遊艇圈看了都笑
風居住的街道:很多人關注有沒有用燈光這條!重要嗎?哪條規定說的燈光釣魚叫燈光誘捕?釣和捕一樣,注意一個細節,六個人,平均一人一斤魚獲,叫捕撈嗎?權力被放大到何種地步!還有人講法無允許不可為,請問哪條法規禁止海上放屁,請問!違法嗎?如果違法!請出示條例,不能以接近而照套!
最後,威利萊認為,每一個海釣人,都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海洋保育需要每一個人的共同努力,保護好海洋資源,這是大家都要遵守的。一旦違法,當然要接受法律的懲罰,但是,如果夜釣屬於違法,不能夜釣的規定在哪裡?燈光誘捕是否可以將釣魚視為捕撈作業,哪位大咖可以出來說一說,請幫大家普及一下法律,法無允許不可為是對於執法者,法無禁止即可為是對老百姓的。
沒有出海船民證的人員出海要受到什麼處理?休漁期內夜釣魷魚沒有捕撈證?船被扣,人被拘,你怎麼看?
野釣魷魚,相信是很多釣魚人非常熟悉的活動,他們只需要簡單的釣魚裝備,一個專業的魚鉤,甚至不需要任何餌料,連新手都能輕鬆體驗釣魚的樂趣,還有似乎很多人對出海的印象,就是從夜釣魷魚開始的。
然而,最近有人駕駛海釣船艇在三門島附近的海域野釣魷魚,他們卻被漁政執法隊抓獲,還扣押了海釣艇。根據調查,扣押海釣艇的原因是,沒有辦理捕撈許可證!現在難道還需要捕撈許可證才能釣到魷魚嗎?一臉懵逼的感覺~這是真的嗎?
從相關的公告看到,今年廣東的伏季休漁時間從2019年5月1日12時至2019年8月16日12時,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漁船,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屬於禁止出海作業的型別。
但是,被扣除的釣魚艇的登記型別是遊艇,在漁政檢查時,該遊艇上有1臺發電機、1臺蓄電池、9組釣具、2只燈具,當時約有8斤魷魚被釣上來,之後,該釣魚艇和艇上的5人被帶到漁政大隊接受調查,釣魚艇被暫時扣留,但沒有出示任何檔案。
▲詢問筆錄▲(檔案說明該釣魚艇沒有捕撈許可證)
(注意:檔案中漁政總隊的用詞為“捕撈”)
▲船東自述▲想必大家也和威利萊一樣,心中充滿了疑問:疑問一:三證齊全的登記為遊艇的釣魚艇,是否需要捕撈證才可以出海釣魚?
疑問二:用釣具釣魷魚,是否屬於漁船的捕撈作業行為?
疑問三:暫扣釣魚艇,是否需要出具相關的檔案等?
南海的伏季休漁政策,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漁業資源,呼籲所有的海釣者嚴格遵守法規,共同保護海洋漁業資源,正因為有好的漁業資源,所以能夠為海釣者提供更多的海釣樂趣。
伏季休漁期內,確保不開展打撈工作,遵循有關條例。但海釣是不是也屬打撈工作,尚需有關部門的商榷!
瓊娃:維護我們釣魚人的權益,我沒有聽說過,釣魷魚要捕撈證
風輕雲淡:你使用燈光誘捕了還好意思說不違法
胡耀忠(古月舞心)(海狐遊艇):其實很簡單,對公民來講,法無禁止既可為!叫漁政部分提供垂釣屬於捕撈的正式法規!
Sam Li:船東購買遊艇本質時,出個海放鬆一下,後來發現娛樂性越來越廣了,晚上海釣一下魚,也違法了!證書越來越多了,呵呵!海事局直屬機關單位出了三證,船東每年車船稅高達平均都兩萬元,停泊費平均都十幾萬,消費者只不過娛樂一下而已,尊法尊規百姓們啊!Hk的朋友們遊艇圈看了都笑
風居住的街道:很多人關注有沒有用燈光這條!重要嗎?哪條規定說的燈光釣魚叫燈光誘捕?釣和捕一樣,注意一個細節,六個人,平均一人一斤魚獲,叫捕撈嗎?權力被放大到何種地步!還有人講法無允許不可為,請問哪條法規禁止海上放屁,請問!違法嗎?如果違法!請出示條例,不能以接近而照套!
最後,威利萊認為,每一個海釣人,都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海洋保育需要每一個人的共同努力,保護好海洋資源,這是大家都要遵守的。一旦違法,當然要接受法律的懲罰,但是,如果夜釣屬於違法,不能夜釣的規定在哪裡?燈光誘捕是否可以將釣魚視為捕撈作業,哪位大咖可以出來說一說,請幫大家普及一下法律,法無允許不可為是對於執法者,法無禁止即可為是對老百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