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開車正常透過綠燈路口,撞死了執意闖紅燈的行人或騎腳踏車人,實際上會怎麼處理?不要理論分析,謝謝。
因為前天晚上下班回去,快到小區門口了,兩個個騎腳踏車的人,明知是紅燈,也看到車過來了,但是就是一點避讓的意識都沒有,並且在我開車到他跟前時還罵罵咧咧的。
請問,若真撞到他,實際上交警會怎麼判罰?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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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車大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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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47793947339
可以根據交通法76條對無過錯機動車判定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但必須同時加大對非機動車和行人違規者的處罰力度,處罰額度大於無過錯機動車賠償的額度,使違規者付出應有的違規成本,而不是減輕,並還得到百分之十的補償。無過錯機動車可賠給弱勢一方,但對其處罰部分應和機動車違規罰款一樣,上繳國庫,以警後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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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qiqidoudou
我碰上過一次,我們機動車三個車道變燈剛起步,一個大爺騎電動車闖紅燈鬼探頭,好在車速不快電動車倒了壓到大爺腿上紅了點,他坐地上不走,醫院也不去,我們報警了報保險了,警察和保險公司都建議趕緊給錢讓他走人,結果我們賠了1000塊錢,大爺感激的不行一直說謝謝,後來保險公司給報銷了。但是現在法律就是判機動車全責,沒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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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alkmen_aiwa
理智一點千萬不要撞過去,畢竟人命關天,法律不講情面的,但是可以玩兒命用最惡毒的語言罵他們,或者拼命鳴笛吸引警察的注意力,讓交警處罰他們,大螢幕曝光,如果能把他們氣死是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的,還能給守法者出氣,支援我的頂!
這個不好回答,因為實際情況千變萬化,不同的情況不同的交警處理結果也是不同的,但是大部分情況下只要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受傷的話機動車很難不承擔責任。
交通法76條是這樣規定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事故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的賠償責任,機動車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這就是為什麼大多數非機動車闖紅燈導致的事故機動車一樣要賠償。這條規定就是保護弱勢群體,當年看過一個關於這條規定的司法解釋大致意思就是機動車本身車速高、質量大,一旦發生碰撞事故必然是非機動車受到的損害更大,機動車上路本身就有這種潛在的危險,因此做出這樣的規定。
前段時間金華交警處理電動車闖紅燈事故中判定電動車全責,當時網傳的影片裡非機動車一方與交警有這樣的對話:“交警我想問一下,這種情況下機動車一點責任都沒有嗎?”,交警回答:“你告訴我他有什麼過錯,正常直行透過路口的車子,你為什麼一定要給他定個責任呢?因為他是機動車?我覺得這不對吧”這個事故認定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網友紛紛點贊,稱大快人心。
但是我看了這個影片後可以說是百感交集,心裡堵。首先非機動車的言論確實有點“被慣起來”的味道:顯然他是知道保護弱勢群體的規定,否則不會在明知自己闖紅燈的情況下還要求判定機動車部分責任。這時候知道法律了?闖紅燈時候幹嘛了?而交警那見義勇為式的責任認定也讓我心裡堵得慌:如果非機動車搬出76條的規定,機動車沒有過錯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警該如何回答?
現實中太多這樣的事故,機動車明明無過錯卻承擔了一定的賠償責任,這個責任認定讓那些車主情何以堪?同樣的法律下有不同的認定結果,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呢?
這是一個不好處理的問題,如果嚴格按照過錯來判定的話誰也不敢說會是什麼樣的結果,有可能非機動車不再是弱勢群體,違章現象大大減少,但是也有可能事故傷亡會更多,因為沒有過錯不需要承擔責任了,有些機動車在無過錯的前提下會更加無所顧忌,再遇到類似情況接下來的大家應該都清楚……
就我遇到過的情況來看,機動車無過錯的事故交警一般會根據情況處理,如果非機動車有人受傷倒地不起、非機動車駕駛員難纏、年齡大,那麼機動車承擔責任的多。如果非機動車沒有受傷,非機動車駕駛人年輕又知道自己有錯,那機動車不僅不需要賠償甚至非機動車還要賠償車損。當然了,我只是遇到過那麼幾起事故有這樣不同的處理結果,沒有代表性,但是作為我們機動車駕駛員來說只要法律這個規定存在你就儘量不要與非機動車產生摩擦,因為誰也不知道後果會如何。